危机管理︱瑞德西韦用途专利事件
2019年2月4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和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在1月21日申报了瑞得西韦的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并将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进入全球主要国家。
对抗新冠病毒的特效药中,瑞德西韦一直被寄予厚望。因此,上述消息一出,立即引发轩然大波。
舆论走两个极端,一方说武汉病毒所不要脸,一方说是捍卫国家利益,用心良苦。当事双方的表现和他们对事态的忖度和应对,也有很多可供讨论之处。稍加梳理,大体如下:
1|为何申报用途专利?
1. 有法律依据 做药物研究,研究出瑞德西韦的新用途,而且别人没有做过,就可以申请拥有知识产权,即瑞德西韦在抗新型冠状病毒用途上的知识产权。
2. 保护国家利益 如果病毒所不抢先注册药品用途,以后药品的供应、价格上都保证不了,如此中国将受制于人。
同时,如果有了瑞德西韦药物用途专利,其他的专利可以和国外公司进行交叉许可,这也是一种谈判手法。简单点说,就是拥有了反制手段。
2|专利申请的技术问题
1. 专利申请流程 1月21日申报的专利,通常,批下来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特殊情况加急,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2. 专利批准的可能性 吉利德(瑞德西韦的发明公司)申请的专利里提到了应用于冠状病毒科的用途,所以,病毒所关于第二用途专利的申请可能存在争议。专利审批复杂,病毒所只能保证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另外,还要满足中国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
3. 用途专利有啥用 如果申请成功,吉利德再将该药用于治疗新冠病毒,就需要从专利持有者处拿到许可。同时,吉利德拥有药品的化合物专利,专利持有者如果用第二适应症专利的话,也要从吉利德那里拿到的化合物专利许可。
4. 美国和吉利德公司是否认可 这个问题应该有事先做过研究,不必过分担心。
3|简单的评价
武汉病毒所此番拿别人的药申请专利,固然引发了很多人的鄙视。但他们的做法,似乎更像是遵从国际和业界通行的做法,按规矩出牌的一种尝试。
不过,理是这个理,但在目前举国抗疫,舆论汹汹的形势下,这种做法看起来有一点书呆子气,挨骂自然在情理之中。
接下来,可能更要看他们拿到专利后的做法。如果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保持反制能力,降低药品价格,为抗击疫情服务,自然会平息舆论。如果用专利来赚钱,即使是赚其他疫情国家的钱,恐怕就难逃指责了。
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医学博士周舜泰提供了另外一种不招骂的思路:
瑞德西韦的用途专利,需要证明体外细胞实验有效果。如果进一步申请专利,必须有临床数据,而且声明这个药不用于挣钱。
而对于这种急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种药物即使有专利,也不能不给别人用,否则会有伦理风险。
更可行的做法,是在紧急情况下国家进行强制仿制,并且用仿制药救人。在泰国、印度、南非等国家,都有强制仿制抗艾滋病药物的做法。中国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法律,在紧急突发的公共卫生情况下,强制仿制药物。
4|吉利德的回应
有人向吉利德CEO Daniel O'Day提问:
1. 武汉病毒研究所和中科院联合申请了专利,此事发生在这个抗击新冠病毒的关键时刻,把挽救病人预防传染病大流行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两个事情放在一个很微妙的关系上。吉利德对此如何评价?
2.如果中国政府通过了专利请求,吉利德会如何继续帮助消灭疾病同时保证对这个药的管理使用权。
Daniel O'Day回答:
我希望给各位传达一个信息:这件事一点都不会影响Gilead致力服务于全球健康。在这里,我非常清楚地说我们的责任是病人,我们的首要责任是由科学和临床症状指导下研发出正确的药品,评估决定这种药品是否对病人有效,同时追求生产以便适用于全球更多的病人。
专利不是我们的首要使命。在和我们律师同事讨论之后,我会说,就跟我们其他药品一样,gilead在全世界很多国家拥有很强的专利壁垒,这不仅仅包括化合物,也包括使用专利,应用于冠状病毒也包含在内。这次我们不会卷入专利争议。我们会找到别的方法去帮助病人。当然,我们也会保护我们的专利权利,跟这个过程独立开。
但是,患者永远是第一位!
吉利德的回应分3个部分:
第一,谈公司的使命和价值观,把专利纠纷置于“服务全球健康”次要的多的位置,高维打低维,一出手就高明了很多。
第二,吉利德绵里藏针:在专利方面,我们也不是吃素的。他们还很聪明地把救助病人和专利权纠纷分开。
第三,再次申明公司的宗旨。
反观武汉病毒研究所在专利申请上的表现,在应对可能出现的舆论质疑上,思考的似乎不是特别全面。
2月5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有记者问武汉病毒研究所发现瑞德西韦是有效的,但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进入到临床,而是选择首先发论文、申请专利?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回应称:我们也正在关注相关情况。
你看,病毒所甚至都没有搞定主管部门,更别提什么舆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