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管学习笔记

房企缴纳的建筑噪声排污费土增清算时可以扣除吗?

2019-10-30  本文已影响0人  我是谁_250c

Q: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环保局缴纳了一笔建筑噪声排污费,计入了“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环卫工程费”。请问这笔建筑噪声排污费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吗?

A:不可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第二条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第十二条规定:排污者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排污费:……(四)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

由上述规定结合业务实质来看,建筑噪声的排污者是建筑施工企业而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建筑噪声排污费属于承担了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因此该笔支出不应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进行扣除,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也不得扣除。

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若是房地产企业实际发生的排污费,

借:管理费用——税费    贷:银行存款

2017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93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费改税的施行,使排污费从2018年1月1日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环保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次月申报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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