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谈谈情,说说爱

【民国】烟花不堪剪

2018-06-18  本文已影响222人  许一牧Moira

霍清歌回到上海滩的那一天,上海正是最寒冷的冬季,淅淅沥沥的雨裹挟着寒意扑面而来,朦胧的水汽氤氲了整座城。

这样漆黑的夜,街对面百乐门的霓虹灯在雨幕中却依然清晰可见。不时有衣冠楚楚的先生拥着妖娆妩媚的女郎进进出出,一张张被伞遮住的面孔暴露在门口的路灯下,也暴露了他们眼中无所遁形的欲望。

十里欢场,纸醉金迷,掩盖在奢华与糜烂外表下的暗潮汹涌,这才是真正的上海滩。

霍清歌撑着伞站在路边,低头望着大衣下摆上晕开的水渍,恍惚间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雨夜。

烟头的火光,皮肉烧焦的气味,带着体温的泡桐花手链,和少女含泪的双眸。一切似乎还停留在昨天,又仿佛已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一双白色的高跟鞋停在眼前,温淡的声音随之响起,“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霍清歌抬起头,眼前的女子面容姣好,精致的眉眼一如从前,只是举手投足间褪去了青涩,多添了几分成熟的风情。似乎是穿着过于单薄了,她将披肩又裹紧几分,蹙眉看着霍清歌。

霍清歌低低道:“白菀,离开这里吧。”

白菀缓缓笑开,似乎是觉得霍清歌的想法过于天真了。她转过身,重新走向那一片灯红酒绿。

“你只要记得答应过我的事就好,其他的,不用你操心。”

回到霍家别墅时,整栋楼依然灯火通明。霍清歌一进门就看到了手搭在额头半倚在沙发上的男人。桌上的一瓶洋酒只剩一小半,留声机里传来咿咿呀呀的歌声,倒衬得这偌大的房子寂静无声。

霍清歌径直走过去关了留声机,路过餐厅时发现一桌已经凉透了的菜,心头微微一颤,指尖不自觉地嵌入掌心,下一刻却又装作没看到,转身上了楼。

沙发上的男人睁开眼,嗤笑一声,眸底的神色比外面的夜还要暗上几分。

刚刚踏上最后一级楼梯,还没走到卧室门口,霍清歌被人从后面拥住,带着酒气的呼吸喷洒在耳边,季少桐的声音带着一丝醉意,“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霍清歌挣开他的手臂,转身望着他,“我今天很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季少桐顺势捉着她的手,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从兜里摸出一只红翡镯子套在她的腕上。

“我送你东西丢了不打紧,这个镯子是我母亲给你的,你可得好好戴着。”

霍清歌垂着眼,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阴影,看不清她眼中的情绪。

“很晚了,你回去吧。”

黑色的福特轿车慢慢驶出霍公馆,霍清歌站在卧室的露台上,拿起季少桐没喝完的酒倒了半杯。辛烈的酒水沿着喉头一路滑到胃中,连带着胸腔脏腑也一起灼烧起来。

季家是上海滩的名门望族,单是能在风雨飘摇的上海绵延百年之久,便已不是只靠钱财能做到的了。这样的世家选儿媳的门槛自是不会低,人脉与钱财都是其次,季家的需要的不是只会相夫教子的深闺妇人,而是一个能在谈判之外的场合替男人周旋的当家主母。

季少桐的母亲是北平高官之女,外祖家曾是清末的重臣,自小便跟随父母出入各种场合,拿捏人心不在话下,却又进退有度细心周到,即便季老爷身边的女人再年轻貌美,也撼动不了她在季家的地位。

在这样的名门闺秀眼中,霍清歌是上不得台面的存在,何况她又流落在外那么多年,行为举止自然是比不上那些万千宠爱的世家千金。

霍清歌倚着露台的栏杆把玩着那只翡翠手镯。晶莹透亮的鸽血红翡,一看就知道是从大清皇室流传下来的古董,想必是季夫人拿出自己的嫁妆,故意做样子给季少桐看。

这么好的镯子,真是可惜了。霍清歌这么想着,指尖微微一松,那只镯子便从栏杆的缝隙里掉了出去,片刻之后传来清脆的碎裂声,仿佛敲在她的心上。

“啪!”

霍清歌揉了揉额头,进屋倒在了床上。

许是在雨中呆了太久,又在露台上喝酒受了凉,第二日佣人送早餐过来时,霍清歌浑身滚烫,连起床的力气都提不起。管家匆匆请了医生过来,打了针退了烧,这才稍微有了些精神。

管家送完医生回来时,霍清歌靠在床头看着窗外,声音带了几分沙哑:“医生说了什么?”

“也没什么,不过是染了风寒,好好休息就是了。只是小姐您身体底子虚,得好好养着,再这么烧几次,只怕是不好。”

霍清歌点点头,也不知听进了几分。管家叹了口气,打算悄声退下。

“庆叔,”霍清歌唤住他,“昨儿我从卧室往外头扔了个镯子,你帮我捡起来送回季家吧。”

许是先前吃的药开始起作用,霍清歌有些犯困,于是又缩进被子里。“若是季少桐找上门来,就说我要养病,不见客。”

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霍清歌除了吃药和吃饭,其他时间都在床上昏昏沉沉睡着,直到三日后,病情才逐渐有了起色。等到能出门,已是十日之后了。

听下人们说,今晚有位昆曲名旦在天蟾戏楼登台演出。在家闷了数日,霍清歌寻思着散散心,便让司机送她过去。到了永安戏楼才知道,今晚登台的那位昆曲名旦居然是白菀。

霍清歌找了一个人少的角落坐下,要了一壶雨前龙井。她向来对品茶没什么兴趣,随意啜了两口便搁置在一边。冷不防从旁边伸出一只手,端起她的那杯茶。霍清歌抬头,多日不见的季少桐端着茶杯抿了一口,淡淡评价道:“好茶。”

霍清歌抿了抿唇,起身要走,却被季少桐一把拉住,“你就这么不想看见我?”

“我以为我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

“镯子你不喜欢可以直说,别因为这个跟我置气,嗯?”季少桐的声音软下来,“你不见我,我很失望。”

清歌望着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唇边染上三分笑意。

“你知道,我不喜欢的,从来都不是镯子。”

周围的空气仿佛瞬间安静下来,季少桐的目光一寸一寸冷下去。周围的人不明就里,端以为是一副郎情妾意的赏心画面。

台上的戏咿咿呀呀地开唱,白菀柔婉的嗓音在耳边响起,唱的正是那出《游园惊梦》。

剪不断,理还乱,催花莺燕借春看。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霍清歌恍惚地想,凭他怎样的良辰美景,情深意重,都与她无关,她不是杜丽娘,所以即便穷尽这一生,也等不到自己想要的爱情。

她心里很清楚,身为季家唯一的少爷,季少桐从来都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如今这般捧着她,对她百依百顺,不过是因为他心中有愧,而不是因为她这个人。

她终究是要离开的,早几日晚几日,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周围的一片喝彩声里,季少桐的声音实在算不上大,不知怎的,霍清歌偏就听清了他那句话。

“我不在乎。”

霍清歌忽然就笑了,笑得肆意而又张扬,以至于很久以后季少桐回想起那一天,记忆中就只剩下她明艳的笑容。

霍清歌缓缓转过头,望着台上一颦一笑的白菀,声音飘渺得仿佛从天边传来。

“可是你怎么知道,你当年没有认错人呢?”

不过几年的光景,要查个水落石出也不难。

季少桐与白菀在一起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上海滩。当初看上霍清歌,人人都道季少爷鬼迷了心窍,如今换成白菀,众人倒反过头来替霍清歌抱不平。

虽然霍家风光不再,到底也是身家清白的千金小姐,怎么着也比出身低贱的戏子强上许多。

彼时霍清歌正在凤祥银楼认真挑着一对耳坠子,忽然就听到了几位世家小姐的议论声,许是故意为了让她听到,音调还特意拔高了许多,引得周围人的目光若有若无地落在霍清歌身上。

黑色的福特轿车停在银楼门口,方才讨论得热烈的几位小姐瞬间噤了声。霍清歌抬起头,便看到季少桐携了白菀走进来,掌柜连忙迎上去,季少桐说了几句什么,掌柜的便眉开眼笑地引着白菀上了二楼。

季少桐一手搭着大衣,一手插在西裤口袋里走到霍清歌面前,目光沉沉地落在她的脸上。霍清歌扯出一抹恰到好处的微笑,轻声唤了一句,“季少爷。”

“嗯,”季少桐漫不经心应了一声,“一个人来?”

“司机在街口等我。”

季少桐不再说话,从兜里摸出打火机点了一支烟。霍清歌皱了皱眉,刚想找借口离开,一只素手挽上季少桐的手臂,“少桐,上面的样式太多了,我挑不过来,不如请霍小姐帮我参谋参谋?”

季少桐本想说不必,却见霍清歌点了点头,跟着白菀上了二楼。

凤祥银楼的珠宝在整个上海滩算是数一数二的,放在二楼的更是精品中的精品。霍清歌跟着白菀上了二楼,十来个店小二捧着首饰一字排开,掌柜搓着手,笑得满脸褶子。

“白小姐,这些都是上个月才到的新货,整个上海滩绝对找不出第二件,您看看有没有瞧得上的?”

白菀清清冷冷道:“我听说昨儿个新到了一批英国货,不如秦掌柜取过来让我也开开眼?”

“白小姐哪里的话,这就给您拿,给您拿。”

掌柜带着小二们退下去,整个二楼只剩她们二人。白菀靠在窗边,声音幽幽传来:“为什么?”

霍清歌低头看着柜台里陈列的首饰,最好的宝石都是经过手艺最精湛的匠人精心雕琢,甫一问世便是上乘佳品,而那些残次的宝石,无论如何打磨装饰,也终究只能在柜子里蒙尘,一日日暗淡下去。

她笑了笑,“让一切回到原点,不好吗?说不定他是真的爱你呢。”

“他爱谁我不知道,但是清歌,你已经爱上他了不是吗?否则你何必急着离开他,急着把他推给我。”

“白菀,这么多年我一直努力模仿你,努力让所有人相信我是你。久了,竟真的以为自己就是你。”霍清歌用力地闭了闭眼,“可是白菀,他每对我好一分,我对他的怨就多一分。我总是控制不住地去想,他真正放在心上的那个人是你,这一切原本都属于你,是我占了你的。”

“所以你是想弥补我,还是不想他难过?”

“都一样,不是么?”

“当然不一样。”白菀转动着手腕上的泡桐花链子,声音淡淡道:“我不爱他,所以他难不难过,我不在意,我只会做自己想做的事。”

“算我求你,白菀。”

白菀轻轻袅袅地笑开,“你还是跟从前一样,从来不懂得为自己争取。”

“就算是吧。不属于我的东西,哪里是靠争取就能得到的呢。”

掌柜捧了一堆首饰盒上来,白菀草草看了两眼,随手一指:“就那套吧。”

下楼的时候,霍清歌跟在白菀身后,白菀低着头,露出颈后一大片纹身,霍清歌一怔,待反应过来那是为了遮盖原本的疤痕时,瞬间觉得自己颈后的那块皮肤也隐隐作痛。

季少桐将大衣披在白菀肩头,拥着她上了车。霍清歌拢了拢身上的大衣,向着与汽车相反的方向慢慢走去。

正午的阳光突然暗淡下来,乌云盖顶,寒风萧瑟。霍清歌理了理被风吹起的长发,纷乱的思绪却是怎么也理不清。

还能怎么样呢。

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季夫人的邀请函递到霍家时,霍清歌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一丝不对——某些之前被她忽略了的,很重要的细节,在这一刻忽然变得清晰起来。

流言蜚语季少桐可以不在意,季家却不可能不在意。

她坐在一品春的包间里,对面的季夫人优雅地抿了一口茶,将一个信封推过来,保养得宜的脸上依然挂着贵太太的温婉笑容。

“事成之后,季家少夫人的位置就是你的。霍小姐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怎么做。”

霍清歌拆开信封,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上面写了一个名字。

她抬起头,对面的妇人妆容精致,即便上了年纪身段也依然玲珑有致,举手投足间都是岁月沉淀下来的从容——虽然她对于这件事,也的确是志在必得。

她捏住了霍清歌的痛处,也料定她不会拒绝。

霍清歌的手微微颤抖,她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这才稍稍平复了些许。她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什么时候?”

季夫人微微一笑,眼中露出一抹怜悯,又夹杂着一丝鄙夷。她看着霍清歌,就像看着一只徒劳挣扎的蝼蚁,又像是看着一只即将踏入陷阱的猎物,只能将命运交予他人掌控。

“叮。”茶杯落在碟子上发出一声轻响,落在霍清歌耳中,却像是丧钟一般振聋发聩。

“这月十五,百乐门。”

因着季少桐,白菀的身价一路飙升,不仅戏楼的票千金难求,连带着成了百乐门的炙手可热的台柱子,每晚压轴出场且只唱两曲。人人都说季少爷这是卯足了劲儿要将白菀捧成上海滩的歌舞皇后。

霍清歌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季少桐。他坐在最前面,眼神专注地望着台上的人。白菀一身藕粉绸缎旗袍,下摆上绣着大片淡紫色的泡桐花,半张脸埋在大波浪的卷发之下,头顶五彩的射灯落在她身上,腕间细细的银链子反射出微弱的光,更衬得她皓腕凝霜雪,美得惊心动魄。

她想起当年,也是这条泡桐花手链,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那时她还叫云薰,小时候因为饥荒被父母遗弃,戏班子的班主在路边捡到了她,从此她便跟着班主学戏,一路辗转到了上海。

一日清晨,她刚打开院门,便看到一个双唇发紫冻昏在门口的女娃娃。戏班子里的老人将她抱到火炉边,喂了一整碗姜汤才醒过来。问她是哪里人,家在何处,她也只一句忘了。班主见她衣着不像穷苦人家的孩子,想必又是一个家门不幸的可怜人,便留了她在戏班子,取名白菀。

云薰的名字也是班主给取的,菀草和薰草,都不是什么名贵植物。班主说,名字取得贱一些,命也贱一些,如今这个乱世,命贱的人虽然辛苦,却能活的更长久,就像路边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后来的后来,云薰才知道,白菀不是像她一样的野草,她从来都是温室里娇养的玫瑰。如果不是那一年季家为了抢霍家的生意而雇凶杀人,如今的霍家,怕是与季家不相上下。

白菀在戏班子一待就是七年,她们十六岁那年,老班主离世了,其他人都另谋出路,只剩下她和白菀还守着戏班子,每日去各个戏楼跑场子。

也是那一年,留学归来的季少桐忽然开始托人打听当年下落不明的霍家千金。白菀本打算离开上海,云薰却在这时一病不起。本来只是得了风寒,可是她们没有钱,再加上淋了几场雨,浑身烫的跟火炉似的。白菀急得红了眼圈,云薰咧着嘴对白菀笑,“菀菀,你不要哭,师父说命贱好养活,我不会死的。”

后来的事,她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半梦半醒间,白菀将一个温温凉凉的东西戴在她腕上。烫红的烟头按在后颈时,她已经虚弱地连呻吟都发不出。她闭着眼睛想要流泪,白菀的眼泪却先一步滴进她的脖子里。

她听到她说:“云薰,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再次醒来已经是在霍家,床边立着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她听到他温柔地唤她清歌,又看了看手上的泡桐花链子,突然间明白了什么。

那是白菀从不离身的东西,是她父母留给她最后的念想。

她迫切地想要找白菀问个清楚,却被季少桐按回床上,他抚摸着她颈后的那道伤痕,眼中满是怜惜地说:“你放心,以后不会再有人欺负你。”

她再次见到白菀依然是在戏班子从前的那个破院子里,白菀正在吊嗓子,一回头看到立在那里的霍清歌,收了声朝她一笑,“你来啦。”

她问白菀:“为什么?”

白菀的声音平淡得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你需要治病吃药,而我不想与季家有任何瓜葛,就这么简单。”

“所以你把贴身的链子给我,在我身上弄一个跟你一模一样的胎记,你不怕有一天被季少桐发现吗?”

“他不会发现的,”白菀说着,解开了领口的盘扣,转过身露出颈后一片骇人的伤疤来。“因为我颈后的胎记,已经被我剜去了。我跟他们说,你是在戏楼被人欺负,用烟头烫在了你的胎记上。你不说我不说,谁也不会知道这个秘密。”

“可是——”

“嘘——”白菀示意她噤声,然后走到她面前,额头抵着额头道:“我也是存了私心的。报仇太累,我做不来,既然你占了我的身份,那便替我报仇吧。”

她望着白菀幽深的眼,那声拒绝终是没能说出口。

可是她日日面对着季少桐,日子久了,渐渐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她觉得愧对白菀,于是去了北平读书,一走便是三年。这次回来,原本就是要做个了断的。

至于那条链子,早在她同季少桐摊牌那一日,便派人送回到了白菀手上。

霍清歌看了一眼季少桐,压低帽檐去了空无一人的后台。白菀唱完一曲下来补妆时,霍清歌的身影出现在了化妆镜中。白菀皱眉看着霍清歌,马甲马裤配马靴,倒真像一个清俊的公子哥。

“你怎么来了?”

“菀菀,跟我走吧,我带你离开上海。”

白菀愣了一瞬,出乎意料地点了点头,“好,我跟你走,等过了今晚,我们就可以无牵无挂离开这里了。”

“我说的是现在,立刻,马上离开。”

“不行。云薰,你不肯帮我报仇没关系,我自己报也是一样的。但是今晚,我不能走,我一定要亲眼看着他死。”

霍清歌突然从白菀的语气里明白了什么,她慌乱地抓住白菀的手,“菀菀你不能去,你听我说,季家——”

霍清歌的话被催场的声音打断,白菀拍了拍她的手,站起身准备上台。还没走两步,一条手绢蒙在她的口鼻上,她挣扎了两下便失去了意识。

霍清歌迅速将白菀拖到更衣室,调换两人的衣服,再把帽子扣在她头上遮住整张脸,然后将她交给了一直守候在外的司机。

台下的人们等得焦躁,冷不防却听音乐的前奏响起,方才的身影站在了台上,差不多的身高,一样的发型,同一件旗袍,没有人怀疑台上的人到底是不是白菀,当然接下来的事情也让他们没有精力再去多想。

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枪响,众人尚未反应过来,接着又是第二声第三声。台上的人胸前多了数个红点,慢慢在旗袍上晕成一朵朵血色的花。众人这才尖叫着四下逃窜,除了台上的霍清歌和台下的季少桐。

季少桐在听到枪响时仍无动于衷,甚至冷眼看着台上的身影缓缓倒下。本想等这场闹剧结束直接离开,却在看清台上那人的脸的瞬间,瞳孔重重一缩,长腿一迈直接上了舞台。

鲜红的血蔓延开来,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下绽放出妖娆的美感。季少桐跪在霍清歌身边,伸出颤抖的手去堵她身上流血的伤口。她听到他夹杂着痛苦与惊诧的声音:“为什么是你?”

霍清歌已经感觉不到子弹穿过血肉的痛,她躺在冰冷的地上,唇角绽开一抹满足的微笑。

若不是她做了替死鬼,现在躺在这里的便是白菀了。她也是上台的前一刻才明白,季夫人忌惮的从来都不是白菀,一个戏子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季家的门,反倒是她这个身家清白的“霍小姐”,让她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今晚本是白菀安排了人手暗杀季少桐,单凭她的手段自然瞒不过季家,季少桐不可能束手待毙,而季夫人不过是提前透漏了一点风声给她,好让她心甘情愿替白菀去死。

谁叫她欠了白菀一条命,又碍着了季夫人的眼呢。

眼前季少桐焦急的脸逐渐变得模糊起来,一滴滚烫的泪蓦然落在霍清歌脸上,甚至比多年前白菀的泪还要烫上一些。霍清歌恍惚地想,大约自己是真的要死了。

她忽然就想起在北平读书时曾看到的一句诗——

幽兰露,如啼眼。

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

悠悠的风里,不知是谁的歌声,穿过月色下的街道,穿过寂静的夜,久久回荡在耳边。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清浅池塘鸳鸯戏水,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往事如烟,终究还是成全不了这一场花好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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