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和张先生前传
到2016年2月14日,跟张先生在一起已经满13年,从18岁到31岁,一晃眼的事儿,不觉得怎么,宋凯说:你们两个,真是什么都经历过了,要不相守到老,实在天理难容。
只是,会相守到老吗?
十分钟后,张先生要进手术室,我在旁边,紧紧抓着张先生的手。
等我。
他说。
张先生的眼角,落满皱纹,好像那皱纹原本不是他的,被谁硬生生画了上去。
擦不掉的,算了吧。
语气微弱,能听出来,是在强撑。
我的手,僵硬在张先生耳侧,直到有人无关痛痒地说了句,先生,请让一让。
是的,我只是一个先生,在陌生人的眼中,大概算张先生的亲戚,朋友,亦或者,只是刚好路过的邻居。
有一秒,特别想对这一屋子的人大喊,我叫张哲,是张先生这一生一世的爱人!
话未开口,张先生的病床,已经被推走,剩下的,只有满地,破碎的时光。
要在这儿等吗?我陪你。
是宋凯,搭过一只手来,本来已经移居上海,为张先生的这次手术,特意赶了回来。
不用,出去抽烟。
张先生住院这一阵子,莫名爱上抽烟,那烟草的味道,并未经过身体的任何器官,只是缓解,某一刻的恐慌。
张先生,就要离开我了吗?
有人说,他这一次,怕是会死,就算不死,余日也无多。
一天夜里,守在病床跟前,张先生本是睡着,突然,轻声唤我。
读一本书给我听吧。
手里刚好放了一本,却是科普读物,癌症病人的心理建设,这样的书,平日里都藏着,不让张先生看到。
如今,难道真要读来,煞风景?
明天吧,明天我回家里取几本,都是你爱听的那些。
听过的,有什么新鲜?还是说,人到了某个时候,就只能怀念旧的?
张先生说到这里,叹一口气,曾经,他最讨厌我叹气,人活着,每一秒都珍贵,拿来叹气,多不值得。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那个操场,真想再回去一次啊!
记得,这样的事,又怎么会忘?恐怕这一辈子,都是忘不掉的。
那一年,刚上高中,按着兴趣,我进入文科班,而张先生,在理科班,还记得,是高一五班。
操场上,军事训练,文科班女生较多,训练的课程相对轻松,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坐在黄土地上,看理科班的男生们,叫苦连天。
起初,对张先生并未留意,只想着,高中三年,平安度过。
解散时,水房洗脸,张先生从身边走过,衣服脱掉,活像一个混混。
这学校里,真是怎样的人物都有,反正,只是必经的一段路程,我们大约,并不会同一条路,走上多久。
第二天,课间休息,同小英树下闲聊。
初中时,便与小英交好,小英漂亮,常有男生丢来情书,她不读,却让我帮她回信,有几封,很有些诗歌的味道,忍不住,自恋地抄到自己的日记本里。
可真是烦,早就听说,一到高中,便有谈不完的恋爱,这才几日,简直困扰得要命。
这样对白,说与别人听,恐怕要被骂上几句,但小英说来,委实很有资格。
我有办法,在名签上,用红笔写着,拒绝恋爱,保证,所有人把你当怪物,远远躲着。
那怎么行?文科班,难道还有人比我更漂亮?
说得好像,若她退出,不知有多少男生伤心痛哭。
那你到底,心中可有喜欢?
问出口,见小英的脸,一下红了。
那个人,在一年五班,昨天军训结束,他多看了我一眼,好像要把我的命夺去了一样。
哪个人?怎有这样的魔力?
那个人,你怎会不知?全校三十多个班级,他最是出名,喜欢他的女孩,怕是要排队到校门口去了。
我怎会知道这些,平日,只专心读书,所有空闲,都用来帮爷爷打理花草,谈恋爱,对我而言,与其说太早,倒不如像天方夜谭。
喜欢谁,被谁喜欢,想想,都觉得麻烦。
既然,已经确定目标,何不主动出击,你的条件,想要的,总可以得到。
张哲,你要帮我写一封信,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又来这一招,和初中时一样,然而,我却已经厌烦,好像,一个总徘徊在局内的局外人,事事与我无关,又事事都把我牵扯进来。
这一次,恐怕我不能帮你。
拒绝小英。
接连三天,小英不再与我说话,花季女孩,任性,总是难免。第四天,校门口碰到,上前打招呼,“哼”了一声,仿若没有看到。
好吧,那就再帮你一次。
现在想来,那时的我,个性便已如此,凡是争执,若对方不肯妥协,我便会做妥协的那个。
张先生说,如我死了,你怕是能自由些,不用事事迁就着我。
放屁!你不知道,我这样迁就你,早就成为习惯,你若死了,我怕是没勇气跟着你去,但剩下日子,所有空荡折磨,跟死比起来,不知哪个更好过些。
别再说了,你再说,我连死都不敢了。
张先生故意笑着,深夜里,病房只有两人呼吸之声,隐藏在空气中的,不知是谁的哽咽。
你那个,现在还好?
说的是宋凯现任男友,在上海做生意,夏天时候,张先生还未病重,我们两个,到上海闲逛,与那男人碰面。
并不出色,说话的时候,露出黄色牙齿,大约是抽太多烟的关系。
你这一决定,我委实没有想到,记得你曾与我说,最爱北京,这辈子都不会离开。
张先生与那男人门口抽烟,我拉过宋凯,放低音量。
哪里有什么最爱?年纪到了,就会发现,所有曾以为是最爱的,都不过昙花一现。
前几日,也不知怎么,就问我,要不要到国外结婚?
结婚。
我笑着点头,其实并未往心里去,你说咱们这样的人,真要走到那一步吗?
并没有回答宋凯,这问题,与我来说,恐怕已经没有机会考虑,能想的,便是趁张先生还在,好好与他度日。
上海归来,飞机上,与张先生聊起宋凯。
张先生说,刚认识时,不过还是个孩子,现在,也都不像个样子了。
物是人非,说到底,千百年来,道理总归是一样的。
就像那一年,帮小英写的那一封情书,张先生说,他一直好好收着,我问他,收在哪里,怎么从未见过?
他只是笑,然后问我,那些话,其实是你自己想对我说的吧。
真不要脸,那时候,我哪里想过,会跟这个人有着没完没了的牵扯?
你好,这封信是给你的。
训练结束,张先生跟几个人,从水房出来。
我不要,这种东西,收了总没好事,你爱给谁就给谁去,不要在我面前晃悠。
你别误会,不是我要给你,只想帮朋友个忙。
不是你?那我就更不稀罕了。
说完,伸出手指,在那封信上弹了一下,就好像那封信,是落在白衬衫上的灰尘,需要弹掉。
我站在原地,看张先生不羁背影。
这样的人,有什么好?学校里的女孩们,竟然全都喜欢,简直疯了。
放学,把信还给小英,却问我,是不是信封的颜色不够好看?
粉色,哪里不好?难道要用黑色不成?
随口一说,小英竟当了真,拉着我,校门口文具商店,买来黑色信纸,要我把信再抄一遍。
那时候,还是2002年,我们生活的海边小镇,笔的颜色,并没有太多选择。
幸好,有一款荧光色,搭配黑色信纸,倒也算得上是特别。
别啰嗦,大不了下个星期,请你吃上一星期的早饭。
小英家境很好,说话时,常自带一种优越感。
没再说什么,回到家,把那一封情书,在黑色的纸上誊写一遍,灯光下,突然觉得,像是艺术品一般。
若有一个人,对我如此用心,我会不会心动呢?
问过自己,想想,也是无聊。
第二日,继续军训,还没到结束,操场的中央,竟打了起来。
我没有看到开头,也没勇气去看过程,只在结束的时候,看到张先生,满脸是血,被扶到医务室去。
看这样子,那封信,今天怕是送不出去了。
想着,便要回教室,整理东西。
偏这时候,小英过来,问我信的情况。
你没看见?那个人,已经被送到医务室去了。
医务室?那不是更好?
你等着,我去买盒创可贴,连着信,一块儿送过去,他这时候,最需要关心。
小英想的倒是周到,只是这差事,为何非要落到我的头上?
十分钟后,医务室门口,左右徘徊,好不容易,下了决心,要走进去,刚好那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差点撞到我的身上。
又是你?还来送信?
高高的个子,额头,眼角,都做了处理,尽管如此,还是把小英买的创可贴递了上去。
收下吧,别再为难我,我并不想一次又一次见到你。
你这么说,倒好像是我为了见你,才故意不收?
你们这些好学生,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装模作样,有本事,你就把信撕了,反正,跟我没有关系。
说完,扭过身,就要从我的视线里消失。
好学生?这三个字,本是我的骄傲,可从他嘴里说出,竟都带着讽刺。
他怎么会了解我的情况?初中时,我们并不相识,进了高中,也分在不同的班级,相信,我们两个之间,不会有什么共同朋友。
张哲,转到理科班来吧,你转过来,我就考虑收下你的信。
他竟然,还知道我的名字,我转过身,想追问几句,可惜,他的步子太大,没一会儿,就走得远了。
张哲,还记得我第一次叫你名字吗?
飞机上,我靠在张先生的肩头,不知不觉,竟睡了过去。
记得,后来我还问你,那时候,明明都不认识,怎么就知道我的名字,当时,你不肯告诉我,现在,也不愿意说吗?
不愿意,这辈子我都不会告诉你。
你就把它当成一个秘密吧,一个只属于我和你之间的秘密,这样,就算有一天我走了,有这秘密纠缠着,你也不容易把我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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