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的艺术与写的方法
长期地扪心细思量,并进而作出概括,人的行为或作为不过是“看,想,做”三个字,其方法也就逻辑地归为“看法,想法,做法”三者,人的智慧、素质和能力也由此而见出。
“看法”关乎立场,特别在利益差异的情况下,其分歧最为显著,甚至严重冲突。所以,不纳入本文的这次讨论,而重点言说“想法”“做法”二者,并将这二者置于“文章阅读”范畴讨论之。
在文章阅读上,“做法”即成了文章的“写法”,置于文章之中的,或被文章“写法”所“遮蔽”的则是“想法”——思的艺术。或者说,在阅读与写作上,人们往往重视的是写的方法,而忽视了思的艺术。这该是一个客观实在的问题吧?
常有人问我“写作的方法”,我却以为有思想即成文章,思的艺术压倒写的方法,能够奇思妙想还能不文章?互联网时代的“新写作”不是更为如此?
“只有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
这是著名社会学家郑也夫先生在《后物欲时代的来临 · 走向游戏的时代》中所引用的德国著名诗人、哲学家、历史学家和剧作家席勒的一句审美箴言。
此言,最是典型地表现了一种思的艺术——人与游戏的哲学关系,且为非凡的思维艺术,完全不是写的方法的问题。若非如此,郑也夫先生的评价“话说得真是精彩”,我们就难以理解了。
此话的“精彩”何在呢?我想,关键的概念在于“游戏”。席勒此语中的“游戏”当是“艺术的创造”和“美的创造”之内涵。“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即是“当人获得温饱与富足的时候”,此时之人才有条件、有坚实的基础去“游戏”——享受艺术之美并创造艺术之美;饥寒交迫的生活境况下,人只能像动物一样艰苦地去觅食,何以能够“游于艺”?对此,我们该是有切身体会的——KTV之生活景象不是最为例证?进一步,“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就不难理解了——人,不是越在艺术之美的陶冶与创造中而越是成为崇高之美的人?艺术,最具完整人之人格的魅力。
由此分析,我们该是充分领略了思的艺术的高妙。无此,写的方法何以作为?
最为关键的是,郑也夫先生在赞美席勒之思的“精彩”的同时,也把这个思的艺术进行了到底。
郑也夫先生指出,席勒之思的“精彩”中,是充满了前达尔文时代的人类独尊的傲慢姿态的,达尔文却以自己的思想“颠覆了人类独尊的思想”,“否定了人类对审美的垄断”。达尔文的后继者终于揭示出“游戏不是人类的专利,动物也游戏。”进一步,郑也夫先生发问:为什么人类比动物更多地卷入游戏?为什么现代人比古人更多地卷入游戏?
由是,我们不仅更为识见了思的艺术,也于“颠覆了”“否定了”的表达中见识了写的方法的美妙。
最终,这些都使我们明确:逻辑的思维艺术是首要的,且与逻辑的表达(写的方法)是同一的,写的更高妙不过是思的艺术基础上的一个跳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