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13)学而篇第十三则
2016-01-23 本文已影响436人
幻玥
原文
有子曰:“信近于义,信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译文
有子说:“因为诚信接近于义的行为,所以只有符合于诚信的言辞才可践行;因为恭敬的行为接近于礼,所以恭敬行事才能远离耻辱;因为依靠诚信和恭敬是不会失去人与人之间的亲近与友好关系的,所以信与礼是值得遵从的。”
学习心得
有子认为许下的诺言要合乎道义,对己、对人、对社会都有益处。合乎道义的诺言叫作大信,这样的诺言方能付诸实践。不合道义的诺言去兑现是有害的。恭敬也要合乎礼,要发自内心的诚意,表里一致。不能只注重外在的容貌仪态,表现过分,流于虚伪的“足恭”,那将招致耻辱。
另外,人的关系是复杂的,就如同四季的气候变化一样,在有序中却表现着无序。有时候对原则的过分要求就不利于建立和睦人际关系,甚至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放弃原则,以要实现的目的为上,即以“不失其亲”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