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惩戒
2019-10-08 本文已影响0人
a修娟
本期学校推荐学习《开学季,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和《教师控诉学生:惩戒学生可以,但要有底线。》这两篇学习材料的关键词是“教育”和“惩戒”。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曾经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他认为,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如果一味地没有原则地加以赏识和鼓励,学生成长的小船就会禁不住大风大浪的冲击而误入歧途。教师对学生的教育要严慈相济,赏识鼓励和批评惩戒两种教育方式要并存,这样才称得上是完整的教育。但是在现在这样一个孩子娇生惯养的时代,对于教育的实施老师们往往只是对学生实施“教”,而“育”几乎不去触及。学校三令五申严禁体罚及变相体罚。那么对于“教育到底需不需要惩戒”?我想我们要把“惩戒”与“体罚”画出一条明确的界线,首先,惩戒应注意“尺度”。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惩戒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因此,在进行惩戒教育时一定要注意尺度,切忌因一时冲动导致“惩戒过度”,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呢?我们可以借鉴一些有效的惩戒经验。其次,惩戒应带有“温度”。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要想真正实现最终的教育目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爱。因此,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要超过尺度;二是惩戒结束后,必须做好关心、沟通工作,尽可能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良苦用心。也就是说,在实施惩戒教育时,不仅要让学生明白受到惩戒的原因,更要让学生明白老师实施惩戒教育的根本目的,努力使惩戒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总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学生采取适当的惩戒,能树立起他们的规则意识,对他们的成长是很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