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2

2018-03-12  本文已影响0人  zoewyc

      今天要給大家分享的書是托馬斯戈登博士寫的「PET父母效能訓練手冊」,這本書的作者托馬斯戈登博士曾於1997、1998、1999年三次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並且受到美國心理協會和加利福尼亞心理協會授予「終身成就獎」。托馬斯戈登博士花費了50年的時間,為父母、老師、領導者傳授如何建立有效關係模式。於1970年寫的這本「PET父母效能訓練手冊」,被翻譯成33種語言,行銷全球,40多個國家的數百萬家長還參加了這個培訓課程。

      我個人先是讀了《TET教師效能訓練》,被書中介紹的簡單但實用的方法所吸引,又在學校的實踐中深刻感受到了它的行之有效,於是立刻買來同系列的《PET父母效能訓練手冊》,邊看邊感嘆!也感到自己非常幸運,在我的孩子才1歲的時候就認識到這種建立良好親子關係的方法,能夠非常有效地引導他的成長。書中描述了一個有效親子關係的完整模型,並伴有許多來自戈登博士教學中的實例,大多數父母都會認為PET具有很大的創新,因為它極大的背離了傳統,並且它適用於嬰幼兒至十幾歲的青少年父母,也適合於殘疾兒童和所有正常孩子的父母。

       說了這麼多,下面就跟大家詳細講述一下書中的秘笈吧!

       這本書介紹了三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分別是「積極聆聽」、「發出我信息」和「沒有輸家」。僅僅用這三種方法就可以解決大大小小的親子衝突、孩子之間的衝突,甚至父母之間的意見分歧。大家是不是覺得不可思議,有點誇張了吧,但事實上,經過大量的實踐,證明這三種方法確實是像武功秘笈一樣高超,可以讓大部分父母學會高效養育孩子所需的技巧,幫助他們保持與孩子的雙向溝通暢通無阻。父母們能夠學到一種可以將懲罰永遠擯棄,並且不用依賴恐懼這一武器,就能使孩子自覺地按照家長的期望約束自己的行為,從而養育出富有責任感和嚴於律己的孩子的解決親子間衝突的新方法。只是父母們必須要擯棄幾千年來的傳統教養放肆,持有開放的心態來嘗試接受這種全新的親子關係。

       首先,我們要認清一個大背景,當孩子們惹了禍,大家往往會責備父母沒有好好管教。但是,有誰來幫助這些父母呢?要知道每年數百萬的初為父母者開始承擔這項世界上最困難的工作:養育一個嬰兒,為他的身心健康承擔全部責任,還要把他教養成一個能夠為社會做出貢獻的公民,還有什麼比這更難和費力的事情?但是,有多少父母接受過訓練,知道有效的教養方法和有效處理爭端的技巧?任何工作都需要培訓上崗,唯獨全世界最重要且最需要的養育者們,幾乎是0培訓就上崗了,他們的養育方法完全靠自己摸索,或者使用父母、祖輩所使用的方法。但是世界變化了那麼多,可人們甚至還在用2000年以前的方法來處理親子關係。那麼如何改變這種狀況呢,這就需要學習並操作書中給出的這三種方法。可是,這三個方法均有其相對應的使用前提,就好像治療每一種病有它對應的藥物一樣,不分情況就能解決任何問題的寶典是不存在的。

      那麼,首先,我們就來了解一下方法一,即「積極聆聽」。在學習這個方法前,有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界定問題的歸屬,也就是親子間要解決的這個問題,到底是孩子要為這個問題負責,還是父母要負責。對於問題歸屬於誰的判斷非常重要,因為它決定了父母在面對問題時,是用方法一還是方法二。那如何判斷問題的歸屬呢?

      首先,我們需要在腦中勾畫一個長方形,這個長方形裏裝滿了孩子的所有行為,也就是他會做的每一件事或每一句話。我們把這個長方形稱之為「行為窗」。在這個「行為窗」中,父母需要根據自己的感覺在中間橫著畫一條線,將「行為窗」分為兩半,變成兩個長方形。上方的長方形是父母能夠接受的行為,而下方的則是父母不能夠接受的行為。這條分割線的具體位置怎樣,是上下兩個長方形一模一樣大小,還是上大下小,或下大上小,沒有固定標準,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包括不同的孩子、父母的性格、父母的身體狀況、外界環境等等。因為不分情況一刀切是不合理的,可能今天你身體不舒服,頭疼乏力,那麼這種情況下你對孩子的不可接受行為就要多一些,因為當你想休息的時候孩子非要你帶他出去玩,這時平時和顏悅色的父母可能會煩躁,那麼孩子要你帶他出去玩在這時對你來說就是不可接受行為;又比如,有的父母天生性格開朗樂觀,那麼這樣的父母對於孩子的可接受行為就要比特別嚴厲的父母的要多;又比如有的父母天然就對女孩子接受度高,那麼女兒的可接受行為相較於兒子就會多;或者當你帶孩子外出吃飯時,對孩子在餐桌的表現接受度就要比在家裏時低。所以說,父母需要根據當時當地自己的感受來判斷孩子的行為到底歸於可接受還是不可接受。

      那麼在這個裡面還有兩個需要注意的地方,一個是「父母不需要建立統一立場」,這一點在歷來教子方法中都被推崇和遵循,提出父母必須統一情緒,建立統一戰線。這一點其實很不公平,首先父母的性格情緒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其中一人就可能扮演「不真實」的角色;此外,兩個大人聯合起來對付一個孩子更是不公平。另外一個需要注意的是,虛假接受是不可取的。當一個媽媽實際上感到無法接受孩子的行為,但卻用行為表現出接受時會怎樣?孩子會被弄糊塗,媽媽一邊告訴他他可以晚點睡覺,但是卻又皺著眉頭,這個非語言的信息讓孩子感覺到,媽媽並不是真的願意他很晚睡覺。孩子會陷入困境,他一邊想晚點睡,但又想得到媽媽的愛。這時孩子該怎麼辦?長期這種模稜兩可會導致孩子不斷的試探父母的意圖,從而產生很深的焦慮感,缺乏安全感;此外,虛假接受的副作用還會導致親子關係的傷害,當孩子經常接收令人困惑的信息時,孩子會對父母的誠實和真誠產生懷疑。他們會覺得媽媽很虛偽,總是看上去很親切,但實際上根本不這樣。也有孩子曾說我出去玩的時候以為爸爸不會介意我什麼時候回家,但是我回來晚得話,他就會發脾氣。每次我穿奇裝異服的時候,我媽媽臉上就會出現反感的表情,但她卻從來不發表意見。

       因此,父母最好不要在違背自己真實態度的基礎上試圖擴大他們的接受區域。當父母感到無法接受孩子的行為時,不要假裝接受,而是要做一個真實的父母。儘管孩子是喜歡被接受的。但當父母發出明確而誠實的、符合真實情感的信息時,他們也能富有建設性的處理父母的不接受感。這樣孩子也更容易應對,而且還能幫助每個孩子將自己的父母視作一個真實的、真誠的、富有人性的人。

       現在,明確了如何判斷接受和不接受行為,我們再來說PET模型中的核心理念,就是如何判斷問題的歸屬。在孩子的行為窗裏,這些行為表明父母應當負責解決這個問題,比如「父母趕時間出門,孩子卻磨磨蹭蹭」,「孩子沒回家吃飯卻忘記打電話」、「孩子把音響開得太大,導致父母沒法看電視」。然而,如果孩子在他們自己的生活中經歷一些問題,是獨立於父母生活之外的,這些情況下,孩子應當為問題負責。比如:「孩子被朋友拒絕」。「孩子因為體重超標而不開心」,「孩子覺得家庭作業太難」。這些是孩子在他們自己的生活中經歷的問題,是獨立於父母生活之外的,孩子面對的這個問題在不告知父母時,父母並不知情,或者即使知道也不會直接影響到父母滿足自己的需求。在這些情況下,孩子應當為這個問題負責。所以,當孩子面對問題,需要對問題負責時,就要使用方法一,也就是積極聆聽。

      但是,我們常常發現的情況卻是,當孩子應當為問題負責時,父母總會介入,為解決問題承擔責任,這樣就給孩子父母不相信他的能力的感覺,也讓孩子喪失了學習如何自己解決問題的機會。其實,面對孩子需要為問題負責時,我們可用的方法很多,其宗旨是“向孩子表示我們對他的接受感”。具體方法有「用非語言的方式」,如點頭,拍拍孩子肩膀,給孩子一個擁抱;又或者採取不干預的態度,比如孩子玩遊戲時袖手旁觀任他自己做錯重做;還可以用「被動傾聽」,什麼也不說反倒可以很明確傳達接受感,這種接受感會促成建設性的成長和轉變;還有就是採用語言方式表達接受。可是在這裡,很多家長都做不到,或採用了相反的方式。我們來舉個例子,假設6歲的女兒跟你說「樂樂原本是我的好朋友,我們每天都一起玩,可是最近她只跟其他女孩子玩,根本不理我」,我們來看看大部分父母會怎樣解決問題。她為什麼不跟你玩?你告訴她她是你的好朋友,好朋友就應該一起玩。她不跟你玩,你就不要跟她玩,還有很多其他的小朋友啊。你為什麼不請樂樂來我們家玩呢?小朋友間這樣子很正常的,過幾天就好了等等。在這些反應中,父母們多數喜歡用指揮、勸說、建議、給出解決方案、診斷分析、安慰等,這些其實屬於12種溝通障礙,這些來自父母的回覆會有什麼後果呢?後果是,孩子們聽到後會產生以下這些感覺「你不接受我的感覺,也不理解我,你只是想讓我按照你的方式去做;你不相信我能自己搞定;你認為是我錯了」。那麼正確的用語言表達接受的方法是怎樣的呢?有2種,一種是採用「簡單的敲門磚」,也就是在回應中,不包含任何自己的想法或建議或評價,只是邀請孩子分享他自己的想法和情緒。父母要做的是用簡單的語言,比如「嗯,對;是的;跟我講講;我想聽聽你的想法」等為孩子打開一扇門,邀請孩子開口說話。而另一種就是我們本書介紹的第一個秘笈,「積極聆聽」。當問題歸屬於孩子時,積極聆聽要比敲門磚有效得多,後者僅僅打開了孩子的談話之門,但是積極聆聽則是告訴父母如何保持這扇門敞開。因為它可以讓信息傳送者也就是孩子能夠知道傾聽者即父母,正確理解他的意思,從而建立一條持續有效的連結。舉個例子,如果孩子餓了,那麼飢餓是一種身體感覺,孩子需要將這種感覺轉化成語言表達出來,但是人是複雜的動物,我們往往不會直接說明意圖,而有可能表達成「晚飯什麼時候準備好」,如果父母能夠正確解讀孩子的意思,就會知道他是餓了。但是如果父母會錯意,理解成孩子是為了早點吃完飯出去找朋友玩,於是說了句「你光想著玩,或者你著什麼急啊」那麼父母錯誤解讀孩子的信息就會導致矛盾。然而,假設父母在發送信息前想要確認以下自己是否理解錯孩子的意思,那麼只需要直接告訴孩子你的想法,你是不是希望趕快吃完飯出去玩呢?孩子在聽到後就可以再次發出信息糾正父母的理解。這就好像編碼和解碼的過程一樣,如果解碼正確,那麼溝通就是有效而順利的。下面我們舉幾個例子讓大家更進一步知道什麼是積極聆聽。孩子哭著說:東東搶走了我的玩具車。爸爸說:他搶走你的車讓你覺得很傷心,你不喜歡這樣。孩子說:我今年的英文老師特別煩人,我都不想上英文課了。媽媽說:聽起來你真的不喜歡這個英文老師。孩子說:自從芳芳去爺爺奶奶那後,就沒人跟我玩了。我不知道在這還能玩什麼。媽媽說:你懷念和芳芳一起玩的時候,你想知道還有什麼好玩的可以做。好,現在請大家注意,上面的例子中,父母沒有一例出現對孩子表達的信息的評價、判斷和說教。而是關注孩子的感覺和情緒,體會孩子的想法,把對孩子信息的含義的理解反饋回去,不多也不少。

       那麼,積極領土到底有哪些好處呢?1.它可以幫助孩子減少對負面情緒的恐懼;2.它可以促進父母與孩子之間溫暖的關係。3.能幫助孩子解決問題。4.會使孩子更願意傾聽父母的想法和主意。5.它能夠把球留在孩子的場地,也就是讓孩子自己開始思考問題該怎麼解決,自己尋找解決方案。

      在具體運用積極聆聽時,父母應該抱有怎樣的態度?要知道積極聆聽不是一種遇到問題隨時抽出的簡單工具。這種方法的使用需要從一系列的基本態度開始,沒有這些態度,積極聆聽很少奏效。這些態度是什麼呢?1.你必須希望聽到孩子要說的東西。2.你必須真誠地希望在當下幫助他解決問題。3.你必須真誠的接受他的情緒。4.你必須對孩子處理自己的情緒並為他的問題尋找解決方案的能力產生深深的信任。5.你必須把孩子看作獨立於你之外的人。

      此外,在哪些時候可以使用積極聆聽呢?其實生活中孩子每天都在向父母發出信息,越是小的孩子信息越多,比如孩子摔倒、受傷等情況。舉個例子,兒子不小心把手燙傷了。在這種情況下,有效的親子溝通應該是這樣的:

     兒子一邊哭一遍跑向媽媽說手被燙傷了。

     媽媽說:哎呀,燙傷啦,肯定很疼吧

     是的,好疼啊,就好像火燒一樣

     看起來燙得不輕,很疼吧。

     媽媽怎麼能讓它不這麼疼啊

     有辦法的,我去拿些冰塊降降溫,然後塗點燙傷藥。

     在這個例子中,媽媽避免使用我們最常說的,怎麼搞的,你怎麼那麼不小心;或者說沒關係沒關係,別哭;涼水沖一沖就好了。我想,特別是對於男孩子,我們總是想通過這些時候教孩子變成男子漢,一點小傷沒有關係。但是換位想一想,當你手被燙傷的時候,正疼得不的了時,朋友跟你說,沒關係,沒關係,涼水沖一下就好了。你會是什麼反應?肯定想給他一拳吧。那為什麼我們對待孩子時卻要這樣說呢?孩子的疼就不應該表達出來,而是要忍回去嗎?所以,在孩子受傷或大哭時,父母最好使用「積極聆聽」,關注孩子的情緒,理解他的感覺。當孩子確信父母知道並了解他的感受有多糟或他有多害怕時,哭聲經常就會奇蹟般的消失了。又比如,當孩子由於父母外出上班或晚歸時,感到焦慮或害怕,他們可能會不斷哀訴要求,比如不停地說,我要媽媽,我不想讓你去,或我要我的小熊。如果父母失去耐心覺得他只是無理取鬧時,你會發脾氣或埋怨,而孩子依舊吵鬧,最終可能孩子會迫於父母的權威或威脅而安靜,但親子關係也被破壞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接受孩子的情緒,而不要試圖用直接的方法讓他停止哭泣。

     另一個可以使用積極聆聽的情況是,當孩子發出編碼很奇怪的信息,使父母難以理解他們的想法時,比如:我以後會結婚嗎?我會死嗎?小朋友為什麼叫我膽小鬼?在這幾個例子中,孩子發出不同尋常的訊息,通常意味著孩子被 一個深入的問題困擾著。積極聆聽讓父母得以介入,幫助孩子定義問題並啟動孩子自發地解決問題的過程。但常常令父母犯錯的是,孩子們總是把他們的看法表達地過於強烈而導致父母覺得他們太天真,思考不成熟,因此忍不住想要介入,給出孩子解決方案,幫孩子改掉錯誤。但要知道,當父母以這種批判或給出方案的方式介入近來後,不可避免地導致孩子關閉心門,或挑起一場口角。

      那麼,我們就來看看使用積極聆聽常犯的錯誤。1.用指導操縱孩子,一些父母有著錯誤的意圖,希望用積極聆聽來操縱孩子,使他們的行為符合自己的意願,其本質目的並不在於傾聽孩子所想。2.打開一扇門,然後又關上。一些父母第一次嘗試積極聆聽時,沒有足夠的耐心聽孩子表達所想,滿腦子都是,快說出你的想法,好讓我幫你一起解決掉,這些父母往往會用積極聆聽讓孩子開口,但忍不住插入自己的評價、判斷或直接給出建議,進行說教。3.鸚鵡學舌。這些父母在積極聆聽中,只是把孩子所說的事實再覆述一遍,而不是對孩子的情緒進行反饋。要知道,父母在積極聆聽中,必須聚焦孩子的情緒,對孩子的情緒進行理解,然後反饋。4.不分情況都使用積極聆聽。比如當孩子只是產生簡單的需求問題,問你什麼時候回家?問他可不可以吃冰淇淋時,用積極聆聽就沒有意義了,因為是直接的需求問題,只需要決定是否滿足孩子即可。

      方法一介紹完了, 現在我們來總結一下。當孩子出現問題時,人們總在或多或少批評父母沒有管教得當,但其實,父母也是第一次擔當這個極為困難的挑戰,要承擔一個孩子身心成長的一切責任,即使是已經有幾個孩子的父母,也不一定能保證有更多有效的育子經驗,因為父母們的大多數經驗來自於祖輩,甚至是幾百年來的傳統。所以,父母應該接受培訓,掌握如何建立良好親子關係的方法,而不是收到批評。因此書中給出了三種經過百萬父母驗證的方法。剛才我們介紹了方法一「積極聆聽」。在學習「積極聆聽」前,父母首先應該判斷問題的歸屬,到底是孩子還是父母需要解決這個問題。這就需要父母在腦中勾畫一個長方形,這個長方形裏裝滿了孩子的所有行為,也就是他會做的每一件事或每一句話。我們把這個長方形稱之為「行為窗」。在這個「行為窗」中,父母需要根據此時此刻自己的感覺在中間橫著畫一條線,將「行為窗」分為兩半,變成兩個長方形。上方的為「可接受行為」,下方的為「不可接受行為」。父母應該用自己的真實感受來界定孩子的行為,表面假裝接受會給孩子帶來困擾,長期以往會導致孩子焦慮,缺乏安全感,也會讓孩子覺得父母不真誠,從而影響親子關係。此外,父母一方不需要為了建立統一立場而隱瞞自己的真實感受。這也會導致親子關係不能建立在真實坦承的基礎上。在這個前提下,如果當問題屬於孩子時,也就是孩子面對這個問題致使他不得不解決,而這個問題獨立於父母生活之外,如果孩子不告知父母,父母並不知情,或者即使知道也不會直接影響到父母滿足自己的需求。比如「孩子因為考試沒考好很傷心」、「孩子的朋友和他斷交」、「孩子不喜歡他的新老師、新學校」、「孩子太胖而被同學嘲笑」等情況。那麼需要解決問題的其實是孩子,而不是家長。在這時,家長就可以使用「接受性的語言」,包括兩種非語言的方法,一個是「用表情和肢體動作表示接受」,比如點頭、拍拍肩膀、微笑等,第二個是採用「被動傾聽」,也就是當孩子在做事情的時候,什麼都不做不說來表示你接受他的行為。此外,還有兩種用語言表達的方法,一個是「簡單的敲門磚」,比如當你發現孩子表情不對,或心情不佳時,可以說:「你想聊聊嗎?可以和我說說嗎?你有什麼想法等」,而另一種就是「積極聆聽」,相較於前三種方法,這一種最能夠達到問題的本質,有效性最強。因為它能夠讓孩子知道父母不光是願意聆聽他的想法,而且正確理解他的感受,知道他要表達什麼意思。那麼在具體使用「積極聆聽」時,最關鍵的是,父母需要關注孩子的感覺和情緒,體會孩子的想法,把對孩子發出的信息的解讀反饋回去,而不是對孩子發出的信息進行評判。

      那麼,我們再來看方法二,方法二和方法一使用的情況剛好相反,方法一是當孩子面對問題,出現的這個問題屬於孩子時,父母需要積極聆聽。那麼,方法二使用的情況則是當父母面對問題,不得不解決掉才可以正常生活或繼續做事。比如,孩子打斷你和朋友的談話;孩子把玩具扔得到處都是;孩子要求你講超過你允諾的睡前故事數量;孩子把音樂開得太大吵到你。以上這些行為實際上或潛在威脅到父母合理滿足自己的需求,對父母產生了實際的影響,而面對這些行為時,父母需要用某種方法來幫助自己,而不是幫助孩子。所以可見,當孩子面對問題時,需要由孩子發起對話,父母是傾聽者、建議者,希望幫助孩子找到解決方案,關注孩子的情感和需求,父母是被動的。而當父母面對問題時,對話則由父母發起,父母是信息發送者、影響者、希望幫助自己而非孩子,父母必須尋找自己的解決方案,需要關注自己的需求,父母更加主動。所以,當父母面對問題時,就需要使用方法二「發出我信息」。第一次聽到這個方法,大家可能會覺得不理解,什麼是「我信息」。信息還有你和我之分嗎?還真的是,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你信息」,你信息就是以你字開頭的信息,大家留意一下,我們每天對孩子說的話,絕大部分都是你信息,你要乖乖吃飯,你不要跑,你怎麼就不能坐下來安靜些,你能不能認真一點,你為什麼要打別人。等等等等,全部是以你字開頭的句子。但是當父母僅僅告訴孩子他們對一些不可接受行為的感受時,這些信息通常會變成「我信息」,比如,我現在很累不能陪你玩;我去學校接你,但發現你不在教室,我很擔心;我剛收拾完廚房,就被你弄亂了,我覺得不開心。可見,你信息和我信息非常好區分。那麼,在孩子的行為以某種實際的方式妨礙了父母享受生活的樂趣,或是滿足她的需求的權利,而使這種行為變得無法被接受時,這個問題無疑歸屬於父母,當父母覺得疲憊、失望、焦慮、煩躁時,他需要把自己的感覺通過編碼表達出來,比如父母因為疲勞而不想和5歲的孩子玩時,可能會產生這樣兩種編碼結果,1是「我累了」;2是「你煩不煩人」。可見,第二種編碼就是一種不好的編碼,它不能正確傳遞父母的真實所想或所感,反倒更多涉及孩子。所以,在任何時候,一條明確而有效的編碼都應該是利用「我信息」發出的。那麼,我們再來看看剛才這兩條編碼會給孩子帶來什麼反應,第一條我累了,孩子的解讀多是「媽媽累了」;第二條你煩不煩人,孩子的解決多為「媽媽討厭我」。   

      可見,發出我信息是多麼重要。那麼如何發出正確的我信息,以產生效果或效果最大化呢,這就需要包含一下三個部分。1.對不可接受行為的描述;2.父母的感受;3.這個行為給父母造成的實際而具體的影響。也就是「行為+感受+影響」。那麼在描述孩子行為時,切記只是描述,而不含任何批判、判斷,就此,利用「當」字開頭的句子往往能很好的描述事實;而父母在表達自己的感受時,應該真實,根據當時當地自己的感覺表達出自己的感覺。在孩子面前展示透明的自我,其最大的回報就是與孩子之間建立更加親密的關係;最後一部分非常重要,很多父母說「我信息」沒有效果,多是源於他們把最後一部漏掉了。也就是孩子的行為對父母產生的實際影響,這種影響可以是某種讓你耗費錢財、時間、額外的工作或引起不便的東西。或是讓你無法完成自己的工作,或是讓你受傷、疲倦等。下面,我們來舉幾個例子。比如,當你大喊大叫時,我覺得不開心,因為我沒法和朋友說話了;當你把房間弄亂的時候,物品不得不再花時間和力氣打掃一遍,我覺得很累。

      在發出我信息時,父母需要注意,很多父母會發出經過偽裝的我信息,他們會把我覺得三個字作為句子的開始,認為這樣發出的就是我信息,比如我覺得你很懶,我覺得你不負責任,很明顯,雖然以我字開頭,但是還是你信息,因為它不能正確表達父母的感受,而是對孩子行為的一種評判。

     我信息產生的效果

     為什麼我信息會有效呢,因為孩子與成年人不同,他們常常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其他人造成什麼影響,不能正確評估自己行為的後果,因此在追求自己目標的過程中,孩子往往對於自己行為產生的影響渾然不知。所以坦白而直率地把自己的感受告訴孩子,孩子是願意體諒成年人的,只是這種意願常常被成年人低估。

      我信息的其他應用

     那我們再來看看我信息除了可以表達對孩子不可接受行為的態度,還可以用來做什麼?其實 1.我信息還可以用來稱讚。父母們可以回想一下,自己在稱讚孩子時,句子的人稱是什麼?你真是個好孩子,你幹得不錯,你太厲害了。也是以你為主語的句子。我們都指導稱讚對於孩子非常重要,因為心理學家已經無數次證明某種行為後給予獎勵,能夠有效強化這種行為,增加它再次出現的機率。但是剛才例子中父母發出的稱讚信息都包含著對孩子的評判、評價。那我們來看看用我信息發出的稱讚是怎樣的,我真的很感謝你去丟垃圾,這本來是我的事情,非常感謝!謝謝你去機場接弟弟,省得我自己跑一趟,真的很感謝你。那麼,只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正面的我信息就不容易像稱讚那樣被孩子理解為操縱性或控制性的行為。第一,父母不是有意試圖用這條信息對孩子施加影響,使他們重複父母希望他們做的事。第二,這條信息只是一個用來傳達一種發自內心的暫時性工具,也就是說這種情緒是真誠而真實的。

      2.我信息的另外一個用途是「預防一些問題」。發出一條我信息來預防未來可能出現的不可接受行為。比如,我需要在網上完成一項調查,所以我希望我們討論一下這個週末如何分享電腦。我想知道我們什麼時候吃完飯,因為我要開一個電視會議。這些預期的信息雖然不會讓父母總能得到想要的東西,但是讓你的孩子提前知道你在想什麼,好過等到他們做了不顧及你的需求的事。一條及時的我信息可以省去9次對抗。

方法二就介紹完了,那我們來總結一下,

方法二就是發出我信息,它使用的情況是當父母面對問題,不得不解決掉才可以正常生活或繼續做事時。比如,孩子打斷你和朋友的談話;孩子把玩具扔得到處都是;孩子要求你講超過你允諾的睡前故事數量。以上這些行為實際上或潛在威脅到父母合理滿足自己的需求,對父母產生了實際的影響,而面對這些行為時,父母需要用某種方法來幫助自己,而不是幫助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使用方法二「發出我信息」。比如,我現在很累不能陪你玩;我去學校接你,但發現你不在教室時,我很擔心;我剛收拾完廚房,就被你弄亂了,我覺得不開心。

      那麼如何讓我信息產生效果或效果最大化呢,這就需要包含一下三個部分。1.對不可接受行為的描述;2.父母的感受;3.這個行為給父母造成的實際而具體的影響。也就是「行為+感受+影響」。而在描述孩子行為時,要牢牢記住,只能描述事實,不應包含任何批判、判斷。那麼,利用「當」字開頭的句子往往能很好的描述事實;此外,父母在表達自己的感受時,應該真實,根據當時當地自己的感覺表達出自己的感覺;最後一部分非常重要,也就是孩子的行為對父母產生的實際影響,這種影響可以是某種讓你耗費錢財、時間、額外的工作或引起不便的東西。或是讓你無法完成自己的工作,或是讓你受傷、疲倦等。比如,當你大喊大叫時,我覺得不開心,因為我沒法和朋友說話了;當你把房間弄亂的時候,物品不得不再花時間和力氣打掃一遍,我覺得很累。

      在發出我信息時,父母需要注意,請不要使用經過偽裝的我信息,也就是用「我覺得」三個字作為句子開始的信息,比如我覺得你很懶,我覺得你不負責任,這些信息還是你信息,它是對孩子行為的一種評判。

     此外,我信息還可以用來稱讚,或是「預防一些問題」。發出一條我信息來預防未來可能出現的不可接受行為。

方法三:沒有輸家

      下面,我們來介紹方法三,剛才我們說到的方法一和方法二分別是當孩子面對問題,以及當父母面對問題時如何處理。但是有沒有一種情況是孩子和父母都遇到問題,雙方的需求都受到了危及?這種情況其實是非常普遍的,這就是衝突,幾乎所有的父母都會遇到。如何解決衝突可能是親子關係間最為關鍵的因素。衝突是生活的組成部分,它不一定是不好的。大多數父母把衝突視為某種需要不惜一切代價去避免的東西,但是衝突隨時都會發生,當兩個人的意願不相同,或需求相撞時,都會產生衝突。而孩子今後在家庭之外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非常多衝突,所以說,在此之前的家庭衝突,如果每一次都能夠積極有效地解決,其實對孩子是非常有益的。

       但是,現在的父母在面對衝突時的態度是怎樣的呢?作者發現絕大部分父母和孩子都會用輸贏的觀點來考慮問題。而這種輸贏導向正是造成現在父母身陷困境的根源。父母和孩子都認為不是你輸我贏,就是你贏我輸,是一種非此即彼的觀念。甚至有父親這樣說,你必須儘早讓孩子知道誰在家裏說了算。否則他們就會控制你。因此,當衝突發生時,大多數父母試圖用對自己有利的方式解決衝突,以便讓自己獲勝,讓孩子服從,我們稱這種方法為招數1;而另一些家長則總是因為害怕衝突,害怕孩子哭鬧而向孩子屈服,我們稱這種方法為招數2。

      使用招數1,父母與孩子經歷了一個需求發生衝突的情況,父母決定了解決方案,並宣布決定,同時希望孩子遵守。如果孩子不喜歡這個解決方案,父母可能首先利用說教的方式讓孩子接受這個解決方案。如果孩子拒絕,父母就會利用權利和權威來迫使孩子服從。比如,下雨了,孩子要出門但是不穿雨衣,父親苦口婆心地告訴孩子,不穿雨衣淋雨了會生病,但是孩子就是堅決不穿,最後父親說你必須得穿,不然就不能出門。可見,父親最終是用權利迫使孩子穿上雨衣。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招數1不好呢。因為父母要為勝利付出很大的代價。首先孩子可能會對父母產生怨恨。其次,孩子沒有什麼執行這個解決方案的動力,因為他的服從只是為了避免父母的懲罰或責備;3.孩子也無法發展自律精神,因為他完全沒有參與到解決問題種,只是被迫接受父母給出的解決方案。很多父母可能會為招數1辯解。認為它是一個非常快速解決衝突的方法。可是,這種好處常常是表面的,因為在此之後父母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確保他們的決定得到執行。可以說,每一次父母採用招數1時,就剝奪了孩子學習自律和自我責任感的機會。那我們再來看看招數2為何無效?招數2指的是父母一味妥協,孩子得寸進尺。如果父母總是妥協,那麼就意味著孩子學會了怎樣用發脾氣來控制父母。並且在與同輩相處上,也總會遇到問題,此外,父母的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受控於孩子,會導致父母的育兒工作缺少快樂。有趣的是,很少有父母只用招數1或2.而是兩個交叉使用,或者對老大使用招數1對老二使用招數2.最為普遍的就是父母縱容孩子,在一段時間內孩子取勝,直到孩子的行為讓父母忍受不了時,父母就開始採取招數1進行干涉。但又會在事後覺得內疚,於是再回歸到招數2.這些父母們,幾乎都明白這兩種招數缺乏效力,但卻不知道還有招數3可以幫到他們。

     那麼,除了運用輸贏來解決親子衝突,還有一個深入人心的育兒觀念,這就是運用權威去控制、指導和訓練孩子。而正是這種固執地堅持父母必須而且應該對孩子行使權威的觀念,導致幾個世紀以來,父母的育兒方式和成年人對待兒童的方式都沒有任何重大變化。在孩子的心中,父母幾乎總是無所不知,不所不能,雖然這些感覺有時是準確的,但有時卻不是,孩子會為父母添加許多光環,一些脫離現實的品質、性格和能力。而且一些父母還有意培養孩子對自己的這種感覺,故意隱藏自己的缺陷。要知道,父母對孩子擁有權利是因為孩子非常依賴他們去滿足需求。而任何一位父母都知道,她可以通過運用權利來控制一個孩子,比如獎勵和懲罰來操控孩子行為。但是,父母對權利的運用其實會帶來很多負面影響,比如孩子會變得膽小和緊張。此外,隨著孩子越來越大,不再那樣依賴父母來滿足他們的需求時,父母的權利就會減少,隨之父母慣用的獎勵和懲罰也會失去效力。那麼對於父母最頭疼的青春反叛期又是怎麼回事呢?一個青春期的孩子曾對心理醫生說,你知道嗎?考試時我不是不知道答案,我就是不想考好,因為如果考好了,就會使我的父母高興,就好像顯示了他們是正確的。我才不會讓他們有那種感覺。還有的孩子說,你知道嗎,如果我的媽媽不總嘮叨,我就會把頭髮剪掉,但是只要他們想讓我剪掉,我就非得留著它。可見,青春反叛期的孩子好像就是要和父母對著幹。其實,青春期的孩子反叛的並不是父母,而是對抗他們的權利。如果父母從孩子出生時就能較少的依賴權利,而用非權利的方式來影響孩子,那麼孩子在進入青春期時,就沒什麼可反叛的。

      那在親子關係中不運用權利還可以怎麼辦?書中介紹的方法三就給出了在傳統非輸即贏的強權式衝突解決方法之外的全新解決之道。方法三是一種不涉及權利,沒有輸家的方法。衝突是以一種雙贏的方式得以解決的。首先,我們來簡單介紹一下方法三:父母與孩子遇到了一個需求衝突。父母請孩子與他一起尋找某種能令雙方接受的解決方案。他們中的一方或雙方可能會提供一些可能的解決方案。他們會仔細評價這些方案,並最終找到一個雙方均可接受的最終解決方案。這種方法不需要任何權利迫使接受或執行,因為是大家共同決議的。舉個例子,大家還記得我們之前說的一個有關下雨父親要求孩子穿雨衣但是孩子堅決不穿,最後父親強制孩子穿上的例子嗎?我們還用這個例子,但是用方法三來解決一下。首先,父親需要用積極聆聽來知道孩子不想穿雨衣的原因,在幾番對話中,父親知道孩子不穿雨衣的原因其實是嫌雨衣太難看。於是,父親告訴孩子,因為在下雨,如果直接出門會淋雨,那就很有可能生病。父親問孩子有什麼讓他們兩個都接受的解決方案嗎?孩子想了想,說她願意穿媽媽的雨衣,因為那件雨衣看上去挺酷的。於是,爸爸讓孩子自己去問媽媽是否可以借一下她的雨衣。媽媽回答可以,雖然袖子長一些,但是孩子覺得捲起來就可以了。最終問題解決了,並且皆大歡喜。上面這個例子中,衝突發生後,父親沒有用權利來強迫孩子,孩子還發動腦筋自己想到解決辦法,並且增進了親子關係。方法三還有一個特別棒的地方是,它只需要衝突的雙方按照當時的情況以及彼此的需求來解決問題,所以不同的家庭即使針對同一個問題也可以產生不同的解決方案,而不是提供給所有家庭一個標準解決方案。要知道,對於一個家庭有效的解決方案,對於另一家庭來說未必適用。所以,有了方法三,每一個獨一無二的家長和他獨一無二的孩子就可以通過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獨一無二的解決方案,來解決他們獨一無二的衝突。

      那為什麼方法三能夠奏效呢?有7個原因,第一,孩子有動力執行解決方案。因為他們參與了方案的制訂,他們感到一種自我的承諾,並且還得到父母的信任,所以他們更加渴望看到這個辦法生效。第二,有更多機會找到一個高質量的解決方案。因為它集合了大家的想法,更具創造性。第三,它培養了孩子思考的能力。因為當衝突出現時,父母會鼓勵孩子去想辦法。第四,方法三帶來更多的愛和更少的敵意。因為一個衝突得以以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方法解決,彼此之間更容易產生愛和親情。第五,更少的強制執行。因為是孩子自主自願同意施行的。第六,它消除了對權利的需求。因為在方法三中,父母的態度是尊重孩子的需求,也同時尊重自己的需求。進而就沒有反叛和父母必須統一戰線去對付孩子的情況。第六,它更容易觸及問題的本質。因為當遇到衝突父母直接給孩子一個解決方案,會阻礙孩子表達內心深處的情緒,而這些情緒其實是決定他當前行為的重要因素。就比如我們反覆說到的雨衣那個案例一樣,孩子不穿雨衣的根本原因並不是要淋雨,不是故意跟父母對著幹,而是因為不喜歡那件雨衣而已。第七,把孩子當作成年人對待。方法三傳達給孩子的信息是,父母尊重你的需求,但是我們也同樣有需求,這種平等的對待方式讓孩子感到被信任。

    下面,我們看看父母對方法三存在的疑慮。有的父母拒絕使用方法三,因為他們感覺方法三聽上去像是自己的父母經常使用的家庭會議。但是經過對比,我們發現傳統的家庭會議和方法三相去甚遠。首先,這些會議是以父母為中心的,解決方案也全部來自父母。孩子只是接受教誨。但方法三不是會議,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參與者也不是一大家子人,而只涉及發生衝突幾個人,並且大家都是平等的。方法三也不存在教誨,沒有特定答案,而是一個尋找答案的過程。還有父母覺得方法三是軟弱的表現。一些父母特別是父親,會覺得方法三就是向孩子屈服和妥協。但實際上,方法三中,父母自身的需求也必須得到滿足,如果父母覺得自己向孩子讓步了,那就說明他們用的還是招數2,而不是方法三。此外,還有父母覺得群體無法做出決策。這其實是一個普遍的誤解,因為幾千年來,大家已經習慣被控制和控制別人。當然,還有的父母覺得方法三是不錯,但是太浪費時間了。無可否認,方法三相較於直接了當給出解決方案或強制孩子執行,要花費不少時間。但是長期來看,父母反倒可以節省時間,因為他們無須花費數不清的時間去提醒、強迫和監督孩子。此外,如果一個家庭已經熟練地運用方法三,那麼讓人驚奇的是,家庭中衝突發生的頻率會大大減少。有的父母還覺得,使用方法三,是不是我那些寶貴的知識和經驗都作廢了?我從生活中學到的積累的心得都無處分享了?其實正好相反,方法三是集合大家的智慧,父母大可放心將自己的經驗作為解決方案之一列出來,但是注意,不要強求孩子接受,您只是提供意見。有時候是不是必須使用招數1呢?比如孩子衝到馬路上,孩子動電源。當然,面對這些緊急情況,父母必須立即採取行動。但是在這些行為發生前,父母仍可以使用非權利的方法。比如父母可以與孩子討論被車子撞到的危險,帶著他沿著院子的邊緣散步,並告訴他超出這一範圍就不安全了,給孩子看一幅被撞到的交通事故圖片。每次孩子超出安全範圍就提醒他。父母不應該存在一種,只有懲罰才能讓孩子不去犯的意識,而是通過讓孩子在信任和理解的基礎上自己願意去接受。還有的父母害怕使用方法三會導致失去孩子對自己的尊重。很多父母其實對尊重一詞的理解有些偏頗,說到尊重,其實是希望孩子尊重自己的權威,讓孩子懼怕自己,以便讓孩子的行為符合自己的意願。有的父母可能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說他們希望孩子是尊重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那麼,既然如此,你怎樣才會尊重另一個成年人的尊重呢?答案通常是,他應該展現他的能力,總之是以某種方式贏得我的尊重。是啊,父母也是如此,應該通過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知識來贏得孩子的尊重,而不是用強權使他們害怕。而且,那些採用方法三的家長,會越來越發現孩子對他們其實產生了一種新的尊重——這種尊重不是以恐懼為基礎,而是建立在把父母視為一個凡人的基礎上。

如何操作方法三

       那麼,具體如何來執行方法三呢?書中介紹了6給步驟。第一,發現和定義衝突;第二:產生備選解決方案;第三,評估備選解決方案;第四,決定最好的解決方案;第五,執行決定;第六,對解決方案的效果進行追蹤評估。在實施這6個步驟前,還有兩項準備工作:父母應該清楚明白地告訴孩子,當前一個問題需要解決;然後非常明確地告訴孩子你希望和他一起尋找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那麼,現在我們具體來看看6個步驟應該怎樣做。第一,發現和定義衝突。這一步是方法三中最重要的步驟,因為一定要明確衝突的點在哪裏,並且父母應該注意,不要把自己預先想好的能夠滿足自己需求的解決方案羅列出來,而是應該把需求本身說出來。具體應該這樣做,父母明確告訴孩子你的感受是什麼,你有哪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或者有什麼事情正在困擾你,在這裡,送出我信息非常重要。同時,採用大量的積極聆聽知道孩子的需求。最後闡述衝突和問題,以便讓你和孩子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達成共識。第二步,產生可能的備選解決方案。首先,應該試著獲取孩子的解決方案,父母在稍後提供自己的解決方案。而最重要的是,不要評判、評價或貶低孩子提出的任何解決方案。也不要表示哪一個解決方案是你無法接受的。如果衝突涉及多個孩子,那麼需要鼓勵發言比較少的孩子給出自己的解決方案。在這一步驟裡,父母需要不斷鼓勵孩子給出方案,直到已經沒有更多的建議。第三步,評估備選解決方案。通常,父母可以和孩子排除掉彼此都完全無法接受的方案。在這一環節裏,雙方都應該坦承說出自己的感受——比如我不喜歡那個方案,那個方案不公平等。第四步,決定最好的解決方案。其實找出一個最佳解決方案沒有那麼難,下面有一些達成最終決定的4個小竅門:第1.不斷通過問“這個解決方案可行嗎?我們都同意這個方案嗎?”來測試孩子對方案的想法。第2.不要把一個決定看作是不可變更的最終決定。你可以說,讓我看來試試看,它是否有效?或我願意接受這個方案,你願意試一試嗎?第3.如果這個解決方案涉及很多要點,那麼最好把它們都寫下來。這樣才不會被忘記。第4.確保每個人都同意執行這個決定。第五步,執行決定。在一個決定被制訂後,我們需要詳細說明如何執行這個決定。父母和孩子必須明確誰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例如做家務,那麼就應該明確頻率,具體責任以及用什麼標準來衡量。第六步,對解決方案的效果進行評估。並非沒有輸家得到的方法都被證明是最好的,因此,有時候父母要查看一下孩子的反饋。孩子常常承諾執行一個方案,但之後卻被證明是難以執行的,或者父母可能會發現處於各種原因難以維護自己的利益。那麼,在一段時間後,父母可以詢問孩子“我們的方案效果如何”“你是不是還願意執行”。其實,並非所有的衝突都要嚴格按照順利用這6個步驟來解決。有時候,剛提出一個解決方案,問題就被解決了。

       在這6個步驟中,積極聆聽和發出我信息都非常重要。因為沒有輸家的方案要求當事的各方共同參與問題的解決,那麼有效的溝通是必不可少的。在最初使用沒有輸家的方法時,可能會遭到抗拒。尤其是對那些習慣了與父母的權利進行持續鬥爭的青少年來說。而對付這種不信任和抗拒心理的最好辦法是,父母暫時停止解決問題,試著以同情的態度理解孩子所表達的想法。如果孩子還是有所保留,不願參與,父母怎應該表法自己的感受——發出我信息。比如,我不希望在這個家中再使用我的權利,但是我也不希望向你的權利投降。我真的希望找到你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我們已經厭倦了家裏的戰爭,我認為我們可以用這種新方法解決衝突。通常,這些信息可以有效消除不信任和非抗拒心理,如果還是不行,父母可以把問題的解決暫緩一兩天,然後再次嘗試。要知道,當父母第一次聽到這種不再利用權利權威的方法有多懷疑和不信任,你就可以理解孩子在你想要嘗試這種方法時的心理了。

      如果找不到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案怎麼辦?

      這是父母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儘管有時候確實會遇到這種情況,但本質還是由於父母和孩子仍然保有非輸即贏的權利鬥爭思維模式。那麼,書中給出的建議是,在這種情況下,嘗試一切你能想到的辦法。例如:繼續談話;返回步驟2,找到更多解決方案;暫停衝突解決,第二天再開始;發出強烈的請求,鼓勵大家找到解決方案;把處理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公開討論。在使用方法三時,切記切記,父母千萬不可以中途禁不住誘惑,回歸招數1,才用權利的方法解決,這會導致孩子更加不信任父母,會讓你再次嘗試時難上加難。所以不管怎麼樣,都不能中途放棄回歸招數1,用權利權威解決問題。最後,還有的父母問,需要加入適當的懲罰嗎?只要懲罰合理,那麼納入決策裏不是很有效嗎?但,作者的意見是,父母最好不要對孩子未能遵守約定或方法三的決策進行懲罰。首先,父母應該讓孩子知道,他們再也不會使用懲罰,即使是由孩子提議。其次,信任的態度能夠帶來更多回報——信任孩子的良好意圖和正直誠實的品質。孩子們也多次說到,當我們被信任的時候,我們就更願意擔起這份責任。

      除了找不到解決方案,還有一個問題可能會困擾父母,那就是當約定被打破時,該怎麼辦?首先,我們要知道,承諾被破壞的原因,可能是孩子發現自己承諾的東西太難履行;或者他們在自律和自我指導方面沒有太多經驗;他們已經習慣了依賴父母的權利來約束和控制他們自己;也可能僅僅是忘記去做而已;還有就是他們想要試探一下父母是否真的說到做到;也可能孩子當初接受解決方案時不一定是真心的,而是因為厭倦了解決過程。那麼,如果面對孩子不遵守約定的情況該怎麼辦呢?既不能用權威迫使,又不能懲罰,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就是直接而坦承的向孩子發出我信息。不責備,不拒絕,不威脅。就這麼簡單。具體表述的方式可以是,你沒能遵守約定讓我很失望;我遵守了約定而你沒有,讓我覺得不公平;我以為我們都同意這個方法,但我現在卻發現你沒有履行義務。而如果一個孩子是因為忘記去做而沒有履行,面對這種情況,一般父母都會跟在孩子屁股後面,時不時就去提醒孩子,滿心想著給孩子一個定時器、一個字條、一個日程表等等。但是,作者在書中的建議是,千萬千萬不要這樣去 做,因為這樣除了會給父母帶來不便,也會造成孩子的依賴性,減緩他們的自律和自我責任感的發展。提醒孩子履行承諾,等於把他們當作不成熟、缺乏責任感的人。所以,當孩子忘記履行承諾時,只需要發出一條我信息就好了。

解決孩子之間的衝突

現在我們來看,如果幾個孩子之間發生衝突該怎麼辦?大多數父母會用非輸即贏方法來解決孩子之前的衝突,父母無疑在其中承擔了一個法官、裁判的角色。當父母以這些身分介入孩子的衝突時,他們就犯了承擔問題歸屬權的錯誤,把屬於孩子的問題攬到自己身上。這就剝奪了孩子為自己的衝突負責並學習如何用自己的努力解決衝突的機會,也致使孩子習慣依賴某些權威來為他們解決衝突。那麼,在孩子之間存在衝突時,父母其實應該完全置身於事外,用敲門磚讓孩子開口說,再用積極聆聽明確問題原委。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是,父母雙方也都陷入了孩子的衝突中,這時又該怎麼辦呢?最好的方法是,每個家長的都保持自由人的身分進入這個問題,而不要試圖建立統一戰線,因為在沒有輸家的方法中,每個人表達出真實的情感與需求尤為重要。父母產生了分歧,並表現在孩子面前,在問題解決的過程中,反倒會讓孩子看到父母的真實情感,得到一份尊重和親情。

       如果家裏一個家長用方法三,一個不用呢,這會出現什麼問題。

問題就是,孩子會很快發現,自己更喜歡使用方法三的家長,每次遇到問題更願意去和這位家長求助和探討。

      在介紹了方法三這麼行之有效後,還是會有父母心裏打著小算盤,也就是權利權威和沒有輸家的方法同時使用,當遇到雞毛蒜皮無傷大雅的小事時,父母採用方法三,當遇到大事時,則必須使用招數一,即依靠權利和權威解決。這種方法最壞的地方是,當孩子習慣這種作法後,當你真正想用方法三想解決問題時,已經不能得到孩子的信任了。

      那方法三就介紹完了,我們來總結一下。

方法三,即沒有輸家的方法。它是當父母與孩子遇到了一個需求衝突時,父母既不用權利和權威迫使孩子服從;也不用因為害怕孩子哭鬧而總是選擇向孩子妥協,而是請孩子與父母一起提出所有能想到的解決方案,並經過仔細評價和討論,選出一種彼此都能夠接受的解決方案。這種方法是一種完全擯棄傳統非輸即贏的強權式衝突解決方法外的全新解決之道。它不涉及權利,而是以一種雙贏的方式來解決。而且,方法三之所以奏效,是因為孩子參與了方案的制訂,他們感到一種自我的承諾,並且還得到父母的信任,所以非常有動力執行解決方案;此外,還能培養了孩子思考的能力,訓練他們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方法三集合了大家的智慧。因此有更多機會找到一個高質量的解決方案。

那麼,具體如何來執行方法三呢?一共有6個步驟。第一,發現和定義衝突,在這裏,父母應該注意,不要把自己預先想好的能夠滿足自己需求的解決方案羅列出來,而是應該把需求本身說出來。第二:產生備選解決方案,在這一步中父母最應該注意的是,當孩子提出任何解決方案時,都要忍住不去評判;第三,評估備選解決方案;在這一環節裏,雙方都應該坦承說出自己的感受——比如我不喜歡那個方案,那個方案不公平等。第四,決定最好的解決方案;在這裡有4個小竅門:第1.不斷通過問“這個解決方案可行嗎?我們都同意這個方案嗎?”來測試孩子對方案的想法。第2.不要把一個決定看作是不可變更的最終決定。你可以說,讓我看來試試看,它是否有效?或我願意接受這個方案,你願意試一試嗎?第3.如果這個解決方案涉及很多要點,那麼最好把它們都寫下來。這樣才不會被忘記。第4.確保每個人都同意執行這個決定。第五步,執行決定。在一個決定被制訂後,父母和孩子必須明確誰在什麼時候做什麼。第六步,對解決方案的效果進行評估。在確定並執行了一段時間後,父母可以詢問孩子“我們的方案效果如何”“你是不是還願意執行”。其實,並非所有的衝突都要嚴格按照順利用這6個步驟來解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但在這6個步驟中,積極聆聽和發出我信息都非常重要。因為沒有輸家的方案需要有效的溝通來保證當事的各方共同參與問題的解決。在最初使用沒有輸家的方法時,可能會遭到抗拒。尤其是對那些習慣了與父母的權利進行持續鬥爭的青少年來說。而對付這種不信任和抗拒心理的最好辦法是,父母暫時停止解決問題,試著以同情的態度理解孩子所表達的想法。如果孩子還是有所保留,不願參與,父母怎應該表法自己的感受——發出我信息。那如果孩子同意解決方案後,卻執行不利該怎麼辦?首先,要明確施行不利的原因,是因為孩子承諾的責任太多難以執行還是單純忘記了,面對前者,父母需要跟孩子重新探討方案做出調整,如果是後者,父母只需要發出我信息,而不應該跟在孩子屁股後面提醒。最後最後,父母們一定不能夠權威權利、妥協和方法三並用,這樣會導致孩子無所適從,也會導致你真正需要使用方法三時,效果甚微,甚至引起孩子的反叛。

這本書解決的這三個主要的方法,並不能夠解決父母的所有問題,因為太多父母已經習慣了使用傳統的胡蘿蔔加大棒的方法,但是,越早學習到這些方法,越早在孩子身上實施,那麼,父母和孩子的受益就會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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