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作业| 我的文学启蒙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1、你的文学启蒙;
2、对你影响最大的作家和作品;
3、你自认为自己的风格是怎样的,希望写出什么样的作品;
4、在写一篇小说时,你最看重的是什么?
1.
月华君讲课的录音我是在凌晨四点钟听的。听到她在讲课的时候夸了我,非常后悔晚上九点的时候没能第一时间去听现场。这就好像老师公布成绩的时候,我刚好偷偷溜出去打球了,我难得考了一次满分,却没听到老师的表扬。
不过这一次我并不是去打球,而是睡着了。最近睡眠很差,半夜总是会醒,所以只能靠早睡来保证睡眠时间。这可能与太阳磁暴有关,嗯,我最擅长的就是主观不努力,客观找原因,只要能赖别人,坚决不赖自己,主打一个不内耗。太阳也没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再次被地球人碰瓷,上一个碰瓷它的地球人还是后羿。
我记得第一次跟文友见面,一圈人就数我写得最差,我不知道原因,觉得自己在文学之路上还挺拼的。后来,大家一聊天才知道,这个文友抑郁症,那个文友轻躁狂,还有文友焦虑症,总之大家多少都有点毛病。原来,我们不是文友,我们是病友;我们讨论的不是文学,我们讨论的是病情。那一圈人就数我身体最健康,没病没灾,三饱俩倒,胃口很好,大便正常。那时我幡然醒悟,小说写得不好看大概就是因为我没病。成了,现在病也有了,再写不好就谁也不能赖了。毕竟学习不好不能总赖桌子。
说起文学启蒙,要从我小时候说起。我应该是受了我母亲大人的影响,才形成了现在的这种风格,虽然我百般抵赖,死活不承认,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我母亲年轻的时候是一个作家,发表过一些作品,属于那种有一些天赋,但是也不怎么多的类型,在文学史上肯定不配拥有姓名。她大部分作品都是在结婚之前发表的,在生下我之后,她从一个年轻作家变成了年轻妈妈。换句话说,她的文学梦想是我亲手终结的。
她或许想过让我继承她的梦想,但是梦想这种东西只属于自己:我的梦做不到你的脑子里,你的梦也做不到我的脑子里,即使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也是各自做着各自的梦。假如有一天我也拥有了一个文学梦想,那绝对不是从她那里继承来的,而是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的梦想。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已经理解了作家的含义。二年级的小朋友开始写看图说话,我对母亲指导我写看图说话非常抵触。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愿意把自己的作品拿给母亲看。大概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活在了母亲的阴影里。毕竟,从我小时候开始,就有好多人一看到我便说,这是某某作家的儿子。我只是某某人的儿子,我不配拥有姓名。
我时刻提防着母亲对我的文学侵蚀,甚至不惜以偏科来表达自己的必死决心。我的数学成绩很好,语文成绩一塌糊涂。我不知道当时自己在反抗什么,长大后我找到了一个很大的词——命运。
我反抗的不是母亲,也不是文学,我反抗的是人们给我贴上的标签和命运给我的肆意安排。我只想把人们贴在我身上的标签撕扯下来,把命运重新握在自己的手里。
那时候,家里没有电脑、手机和平板,甚至电视都是在我长到很大之后才有的。当我觉得百无聊赖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故事,讲她小时候发生的事情。有的时候她想给我读一些书,但是我坚决不听。因为我可以输给无聊和寂寞,但是不能输给命运的安排。我时刻提防着那条叫做命运的恶犬,从黑暗的角落里趁我不备,一口咬住我的屁股。
于是,妈妈只给我讲她小时候的事情,她跟舅舅一起放羊,她跟大姨一起挖野菜,还讲她小时候一家人都是怎样度过灾年的等等。我去姥姥家的时候,在闲聊之中,偶尔会问舅舅他小时候是不是发生过某件事,有一些事情他说有,有一些事情他说不可能。我以为他不记得了。后来,我又问过姥姥,我妈妈小时候是不是做过某件事情。姥姥说没有。我以为姥姥老了,忘记了。
终于有一天,我长大了。我忽然明白,妈妈给我讲的那些她小时候的故事,并不完全是发生在她身上的真实故事,有些故事是她即兴创作的儿童文学。当明白过来这一切的时候,我先是充满了沮丧,因为我终究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安排,被一位作家侵蚀了。之后,我又变得很悲伤,如果不是为了照顾我,妈妈可能还会继续她的文学梦想,而不是以这种形式进行创作。而最后,我只觉得自己被妈妈狠狠地爱着,热泪盈眶。
不管怎样,小时候妈妈给了我很多很多关于乡村的故事,这成了我写乡土文学的底气,虽然我一天都没在农村待过,从小在城市里长大。这些故事有的已经被我遗忘了,即使不遗忘,终有一天也会被我写尽。然而,妈妈施加在我身上的影响就会消失吗?不会的。她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一种讲故事的方式。
我在伯乐猫和月华君的专题里拒过很多稿子。我对有些稿子深表遗憾,因为故事本身很精彩,只是讲故事的方式有些不对头。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这样讲故事,我想分析一下讲故事的方式哪里不对,但是我一直没有找到原因,因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讲故事。后来我才明白,我之所以这样讲故事,是因为我小时候听妈妈讲故事就是这样的。
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我的文学启蒙确实来自我的母亲。这一刻我并不是向命运低头,而是向我的母亲致敬。
2.
我初二那年读到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这是我读到的第一本完全意义上的小说,不过很可惜,我只读了其中有某些描述的部分。
那时候,我们班不知道谁买了一本《挪威的森林》,开始在男同学之间传看。因为传阅的次数太多,封皮都破了。里面有那种描写的部分被翻得很脏,拿着书从侧面一看就知道男孩子们都看了哪几页。当然,我也只看了那几页。后来,我完完整整看了一遍《挪威的森林》,但是记忆犹新的,还是只有那几页。
从某种意义上讲,村上春树不是我的文学启蒙老师,而是我的性启蒙老师。读了《挪威的森林》的某些章节之后,我没有对文学产生兴趣,我只是对女孩子这种地球上最可爱的生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后,我便跟一个极其可爱的女孩子谈了一场失败的恋爱。这个可爱的女孩子成了我一生的白月光和意难平。
现在我已跟她失去了联系,但她却以另外的形式一直出现在了我的生命里。因为,她的名字叫李雪。她是我心中最漫长的雪,虽然她可能只出现在某段记忆与另外一段记忆的夹缝里,时间可能只有七秒钟,但是这场雪太漫长了。
这场雪很快就与高中时读到的一本小说发生了量子纠缠,那就是郭敬明的《幻城》。在我人生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羞于提及对《幻城》的热爱,以及它对我的影响。长大之后的我们,急于否定年轻时的自己,好像这便可以证明现在的自己更加成熟。后来我才知道,正是过去发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每件事构成了现在的自己,对过去的否定便是对现在的否定,便是对自己的不认同。
想当年,大家坐在一起讨论文学,有的人说自己喜欢马尔克斯,有的人说自己喜欢博尔赫斯,有的人说自己喜欢福克纳,我躲在角落里,默默地从心里把郭敬明的名字划掉,换成了海明威。
而现在,我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说出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和作品了。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就是郭敬明,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品就是《幻城》。直到现在,我对BE文学的热爱还是受郭敬明的影响,所以在我的小说里,周生从来都没有跟李雪在一起过,他们一次又一次错过,他们一次又一次分离,他们一次又一次相忘于江湖。
我读了七遍《幻城》,每读一遍都要抄下一些自己喜欢的句子。七遍读完,我几乎把整部小说都抄了下来。而后来被我吹上天的《百年孤独》,其实我只读了两遍。我当然不会简单地认为,读了七遍的《幻城》要比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好,但我也不认为《百年孤独》比《幻城》更适合高中时的我。适合才是最好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在某个黄昏,夕阳的残照透过窗户洒在同桌的课桌上,你在教室里随手拿起了他读了一半的书读了起来。那天你遇到的那本书,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3.
我的风格大概是现实主义搭台,浪漫主义唱戏,最后超现实主义谢幕。
我的灵感来源都是鲜活的现实,我想要反映的也是现实中的某个课题,或者现实中的某种困境。我不喜欢完全脱离现实的东西,我觉得那样没有根,没有根的花朵再娇艳也是暂时的,早晚会枯萎。同时,我也不喜欢批判现实主义,我不喜欢讽刺现实,我觉得现实已经够苦了,我只想给那些在苦难中的人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不想讽刺任何活在苦难中的人,不管他们愚蠢,还是邪恶,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对,跟我自己一样可怜。我们都是一群可怜人。只要我们还活在现实之中,我们就是一群可怜人。
因为现实太苦了,所以现实主义搭的台上,我忍不住要加一些浪漫的东西进来。例如,在《滑过一条鱼》里,现实的问题是李雪跟周生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李雪来小渔村支教只是一场短暂的相遇,她终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她自己的生活里没有周生。这就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但是,我不写现实的这个问题有多么残酷,有多么无奈,有多么挣扎,我只写他们两个人坐在船舱里一起滑过一条鱼。
我觉得,浪漫是唯一可以对抗现实的东西。现实的坚硬与冰冷,必需靠浪漫的柔软与温暖才能够化解。这种浪漫不仅仅是我给读者的一个交代,也是我给自己的交代。劝别人的话,也是劝自己的话,这两套话其实是同一套话。可能是我太软弱了,我无法直面残酷的现实,我要把它一点一点软化,最后才能一点一点吞到肚子里去,慢慢地,静静地。
那些在现实中无解的问题,我当然也没有办法解决它。在小说的结尾,我往往会行使作者的特权,化身上帝,为那些善良的人降下福音。
我会用超现实的手法来收尾,给出一个超越了现实维度的谢幕。例如,在《滑过一条鱼》里,周生最后变成了一条鱼,向李雪滑过去。例如,在《稻草人》里,穿着上古盔甲的阿六,最后变成了稻草人,不信神明的火之国人民,只信麦田里的稻草人。例如,在《白发》里,郑想132次穿越都救不了自己的老师,老师却仿佛知道了一切,可以对她说,别再回来了,好孩子。
我的心中有着一个比现实更美好的世界,我不想脱离真正的现实,但也不想向这样的现实妥协,我不能把这样的现实交到孩子们手里。如果我不能改变这样的现实,那至少要告诉他们,在我的小说里大可不必如此。
我希望有一天能写出一部跟《百年孤独》一样伟大的作品,但是,在我的作品里可以不必如此孤独。
4.
我是一个比较可怜的作者,即使我在最近两个多月里拿下了四个榜一,我依然是一个比较冷门的作者,我的粉丝只有五百多个,这五百多个粉丝里还有一半是我们家的亲戚,现在他们都是僵尸粉了。所以,我没有那么大的偶像包袱,我可以放心大胆写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没有什么粉丝,也不靠写作养家糊口,我可以更大胆一些,不必为了媚俗而做出让步。不过,我也不想生活在空中楼阁里,每天起床就是喝点露水,一点人间烟火都不沾。我在骨子里是喜欢人间烟火的,我从来不为了所谓的高雅而故意提高阅读门槛。我是一个从泥土里生长出来的作者,我没有飞在天上。
我觉得,小说写出来始终都要给别人看的,不可以把小说写得太不接地气,但是也不可以写得太媚俗。我的态度是,爱看看,不看滚,老子就是这么写。
我努力在忠于自己,但又不必让别人太讨厌,这两者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如果失衡,我优先保全自己。死道友不死贫道,一直是我恪守的人生格言。
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在创作的过程中感受到爽,而不是痛苦。我要让自己进入心流状态,因为只有这种状态下的写作才是享受,而不是煎熬。而且,只有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作品才有可能好看。同时,我也会尽量照顾到读者的感受,让读者读到我的小说时也感受到我的爽。
这种爽并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爽快,或者幸福、快乐等等,还包括悲伤、遗憾、孤独等等,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体验。在我看来,小说一定要有情感体验,而不仅仅是为了传递信息,输出观点。如若不然,产品使用说明书一定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小说,因为它们写得很准确,也很有现实意义。
本来只想应付一下作业,没想到啰啰嗦嗦写了四千多字。最后我想说,文学之于我,就像地坛之于史铁生。在我的地坛里,有最爱我的妈妈,还有我最爱李雪。等我死后,我也会回到那里,跟她们永远在一起。
有一天,我搁下了手中的笔,跟夕阳一起落下山去。我的文学梦想,或许会在某个教室里得到延续。我死的那个下午,有一个性格内向的孩子,默默地写下了一篇不是作业的日记。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文学不死,梦想永续。这梦想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