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塘边》

第一章:故事开始得地方

2018-12-24  本文已影响0人  茶玉无双

        他就那样远远地站在那里,我看着他的背影,从海上吹来的风夹杂着一阵阵鱼腥味,可是在这风里无论如何也感觉不到他的气息。他似乎只是一个幻象一粒泡沫,只要风再吹得猛烈一些或者久一点他也就随风飘散了。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走上去,想和他说些什么,可他只是静静地看着远方,似乎成了一座雕塑......

  风吹得更加猛烈了,我转身离去。夕阳下我的影子越拉越长,而他和他的世界依旧在那里屹立不动,我的头发随风摇曳的动作就算是作了最后的道别。

  他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还有很多其他所谓的兄弟,可是大家都明白彼此都只是因为害怕孤独而将就着走到一起,就和那些为了维持生计而仅仅拥抱在一起的婚姻一样。大部分人都是可悲的,所谓的潮流不就是一群缺乏自我认同的人渴望找到同类的盛大舞会吗?我走在这条路上,心里想着一些胡七杂八的事。是啊!我不是第一个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真是前有古人后有来者。近来对生活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到伤心处难免离题和原来要表达的内容相去甚远。因为有我过去的事才有了今天这文章,这一切似乎早已安排妥当。

  这个故事开始的地方在一个遥远的的小村庄,城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大同小异的,你只需要适应一座城大城市随后其它城市都相当于老家那般只要经常回去了就会显得熟悉,而村庄之间的差别可就大得多了,有的村庄种水稻有的种小麦,有的喜欢住木质的房屋有的则紧紧顺应时代潮流......不同的村庄有着不同的追求而我所居住的这个村庄在幼年的我看来是一个不错的居所,我家住在半山腰旁边有一条小河(只有在雨季它才勉强称的上是一条小河)它从不知名的山头出发,消失在村中蝙蝠洞然后又在山脚出现。

  对于那个蝙蝠洞有各种各样的传说,不过大部分都是空虚来风,听那些曾经进入洞穴的大人说:里面空间非常大,还有一个大水潭、水潭反射出淡蓝色的光十分好看,当然还有恶心的钟乳石,从那暗白色的柱头滴出点点水滴。不过这条河并不干净,这还得“多亏了”上游的人,一些河边的住户将厕所和猪圈盖在小溪边,只需要暴雨后一场洪水就把这些垃圾冲的一干二净。几天之后我们这些孩子就可以在这里“筑起大坝”开始戏水了,虽然大人们孜孜不倦地提醒这条河中容纳了太多脏东西,可是对于我们这几个孩子来说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儿。每年洪水到来的时候,橘子也该熟了。我对河流的喜爱大概都来源于此。我老家家住在半山腰处,而山也似乎在此断了一样在它腰间孕育一大片平坦的土地,我所居住的小村庄也在此迅速的生长起来。这里四面怀山,每到下雨或湿润的天气厚厚的云层总会从山腰到山头慢慢经过整座山,似乎是一个痴情的汉子在细细爱抚他的伴侣,可不多久它又飘着到其它地方去了,云真是个“情场浪子”呀!那条小河从我家路过,而山也似乎是因为得到了水的滋润似的,从这里拔地而起,断掉的山也在这里获得新生。每到秋季山上的野生栗子也开始成熟掉落,这时几个小伙伴三五成群走上山去,去拾那些果子。在山上待得久了大人们不放心不多久就开始扯开嗓门大喊:“娃哎,快点回家了”“吃饭嘞”“快点回来,不然给你吃蜂蜜嘞”

  “给你吃蜂蜜”在我们这里意思是要收拾你一顿。我就曾吃过这句话的亏,本以为是有甜甜的蜂蜜吃,倒没想到挨了好一顿打。从那以后要是有大人跟我说那一句话,我定会跑的远远地。农村女人的嗓门确实大得很,再加上农村也没有多少噪音影响,只要在本村范围基本上都可以听到,不过很可惜他们都没有修炼到千里传音的境界。唯有小孩是不怎么听得清的,直到那喊人的喊得生了气,拿着一根细细的条子过来找时,那顽皮小子便一溜烟的跑回家去,其他的孩子该玩玩却不怎么喜欢看到同伴被收拾,只好都装作若无其事地依旧在一旁继续玩爽。

  乡村的夜大部分时候是安静的,可有些时候酒鬼喝醉了,那就不得安宁了。那些警惕的狗一路狂吠,它们跟在酒鬼后面“汪汪”地叫着,似乎在提醒人们——这个危险分子到这里了。有些人觉得山村的夜晚是非常漆黑的,可事实并非如此,除了阴雨连绵和浓雾笼罩的日子,那透亮的月亮都会将太阳白天光亮毫无保留的挥洒给这片村庄。不知有多少美好的故事是在这样柔美的月光下发生的。

  月光下萤火虫在苞谷地里闪烁,如同漫天的星斗坠落在这片金黄的田野。每年的八月十五我都一定要看月亮爬过山坡,如果没有等到或是那狡猾的乌云捣了鬼,不免让人有些失落似乎这一年都不完整了,就像是一位远行的亲人没有归来。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月亮也就成了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亲人了,所以中秋节是一定要赏月的。小时候有一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是武侠片里的大侠。我有俩把宝剑,一把黑鞘的一把白鞘的。梦中我把那支黑鞘宝剑送给了我的好友,可是那把白鞘宝剑却不知被什么妖风吹走,我一直找啊找啊找,可是再怎么也没有找到,后来我醒了紧接着在房前屋后寻找。我问奶奶:“我的宝剑呢?”奶奶告诉我她没有看见。然后我找啊找啊......可是再怎么也没有找到。直到今天我一直觉得我曾经真的拥有过那么两把宝剑——一把白鞘的一把黑鞘的。

  回顾我的青年时光,大部分时候都是独自一个人渡过的,幸好我总能找到能自娱自乐的事儿,年轻的生命也不至于过得烦闷。

  我希望在世界某个角落同我一样孤独的你不要轻易为独处感到沮丧或恐惧,世界上很多美好的想法都是在这种时候产生的,让孤独孕育出优美的文字——诗人这么说。

  还没上学的时候日子总是梦幻般的匆匆飞过,那时我总是羡慕那些先上学的孩子,觉得会写字真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我喜欢看别人写字,那些横的竖的歪的直的,连在一起就可以表达某种意思,真是巧妙实在有趣。后来一切如愿以偿,终于到了上学的年纪。

  我迫不及待的去学校报到,背着那红色的单肩包,记忆中上学的第一天似乎是我独自一个人去的。由于当时教学农村设施不发达我们这些低年级的是和高年级的在一个班上课的,教室前后更有一块黑板,前面的是高年级的后面的就理所应当地归了我们。也不知为什么那时老师总跑到教室外,那先所谓的学哥学姐就开始给我们讲故事,讲的还是鬼故事。听了那些故事,我渐渐觉得学校真是一个恐怖的地方。后来也就不愿意多呆在学校了。我的盆友就想了一个逃课的好办法,我们假装身体不舒服需要出去上厕所,一个人装疼另一个装做护卫然后就轻而易举的离开那个恐怖地方了,然后一去不复返。大部分时候都是以肚子疼为理由的,老师也怕我们这些小家伙拉在裤裆里影响教室空气质量。这招最有用简直屡试不爽。

  我人生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这个和我一起逃课的家伙,我们两也算不打不相识,第一天到学校就彼此看不顺眼打了一架,他个子比我大然后可能觉得我好欺负,紧接着就莫名其妙打了一架最后又莫名其妙成了好盆友。

  学校之外的世界是非常精彩的,四处摘果子吃流连在各处感觉整个世界都是那么阳光明媚。我们在路边找了几个玻璃啤酒瓶比赛谁能用玻璃蛋将其打破,就这样不知不觉一整天就过去了,直到天快黑了才恋恋不舍的回家。现在回想起来也觉得奇怪,那时老师也似乎并不介意我们逃课,偶尔会来找我们回去上课,不过作为“小泥鳅”老师也从没有找到我们。不过姜还是老的辣,老师深知我们迟早都会回去于是使用了守株待兔的伎俩,好在那时的老师都不喜欢打小报告,犯了什么错不麻烦家长直接收拾一顿见你落泪了后悔了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后来,逃课逃多也就觉得没意思了,于是开始好好呆在教室里,后来听了一篇课文,大概是说某个名人在桌子上刻了个“早”字......我觉得这非常有意,于是乎也用小刀在桌子上刻了个“早”字,最后还用铅笔仔细的学习描摹,将那字涂得乌黑油亮。老师看到我这爱逃课的学生居然刻了个“早”字,她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投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在后来的人生中我也时常遇到这样的眼神,它似乎从那位老师的眼角逃离在不同人的眼光里流窜。

  这“早”字似乎有某种特殊魔力,从那以后我确实去的很早,而且我喜欢那些书里的故事,女娲补天,夸父追日,老班长,月亮下的稻草堆......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叫周樟寿和那个叫闰土的家伙,我时常想要是他们能带我到那片沙地守瓜那可多好!我一定叫那贪嘴的猖有来无回。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叫周樟寿的和叫闰土的都早已不在人世间。他们都是我太爷爷辈的人了,再怎么也不可能和我一起在雪地里捉鸟雀了......

  窗外的雨愈下愈大,雷声也紧跟着似乎是在追求雨,雨害怕地跑过用那巨大的雨滴冲涮她在树叶上留下的痕迹,雷声更加巨大而频繁了,就像是一位盛怒暴君开始屠杀前的撕哄。我离开书房,妻子依旧安静的睡在那里,这世界的暴风再怎么也无法惊吓到它那颗坚强而老去的心。我握紧她的手,那双手依旧洁白温暖,可那青春的圆润光泽早已被当初慷慨给予的造物主收回,感谢你我的上帝,感谢你给予她稍纵即逝的靓丽青春,更感谢你让我遇到这美好的人儿。

  今年我已经七十二了,我比妻子大九岁。人到了这个年纪有些事情就不得不考虑了,有些时候我真害怕,害怕这张床上的俩个人,第二天早上只有一个人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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