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文学:一个人的自言自语
——答南师附中学子问
学生1:我记得您说过:“我的孤独不在荒野上,而在人群里。”您笔下“寒风吹彻”的感觉是不是由类似的孤独带来的?
刘亮程: 《寒风吹彻》这篇文章,其实是把内心的寒冷和自然界的寒冷,这双重寒冷压缩在一起去表述的。我的散文从来不会单独地写风景,铺陈一个景观或者一个场景,每一句话中既有自然又有内心。传统作家写景的时候,常常会把自己“放一下”先去写景,然后由景生情,而我的语言图式是把景和情浓缩为一句。就像“雪落在那些年雪落过的地方,我已经不注意它们了”,看似写景,但紧接着一句是“三十岁的我,似乎对这个冬天的来临漠不关心”,就从一个自然界的雪天迅速进入内心,自然与内心已经交融一体,没有分别。这是我的语言,我通过多年的诗歌写作完成的一种语言。像这样的语言应该是每一句话有几种意思,每个句子不可能只是单独的一层意思。我们在写作时总希望自己的一句话是十句话、百句话、千万句话,一句话延伸的意义应该有无数个指向,从来不会用一句话去单独地指意,每一句话都在表达类似悲欣交集的复杂情感。当然孤独是《寒风吹彻》的主题,也是《一个人的村庄》的主题,这种孤独是一个村庄孤立于天地之间的孤独,也是一个人内心孤立于天地之间的孤独。
学生2:讲座中出现了方言这一概念,您在写作中也用到了方言词汇,但大部分的写作还是用普通话完成的,请问您对普通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刘亮程:其实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笑)。我说的是新疆乌鲁木齐的普通话,在新疆时我觉得我说的是普通话,一旦我离开新疆到北京,或者一旦我的声音被录下来,我就发现自己的发音如此土。新疆有地方方言,但是我的文字是用普通话写的。而且我的文字本身可能受文言文的影响比较大,我也建议年轻作者或学生多学古典文学,多从古典文学中寻找自己的说话和演绎方式。因为现代汉语本身太过松散,表现力远不如古文。古典文学没有长句,但表达得清清楚楚,现代汉语句子越来越长,越来越抓不到事物的核心。我也非常喜欢方言,我觉得它非常有意思。相对来讲,普通话最没有表现力,方言比如四川话,它多好呀!尽管有时候我都听不懂(笑)。我老家是甘肃的,回到甘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他们说甘肃话。回到方言就像回到母亲温暖的怀抱,你可以那样说话,那种话更贴切,那种语言环境更容易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东西说清楚。但是,方言也有其局限性,一个有鲜明语言风格的作家,他创造自己的文学方言。他有自己的语词系统、抒情调性、修辞方式。他用自己的语言说话。
学生3:在刚才的讲座中,您提到一个词叫“挽留生命”。我想问一下您对这个词的看法,为什么在寒冷的冬天,您会用“挽留”这个词?
刘亮程:我也用“死亡”一词,但写那个老人在冬天去世时却用了“留住”。我在写《寒风吹彻》时,面对那么大的一个“自然”,一个又一个老人的去世,我只能从一个更大的维度去说,所以我觉得是冬天对生命的“挽留”。关于死亡,我们总是在创造一些去处,创造一些说法,让生命不至于如此短暂,让生命的终结不至于成为我们常规理解中的“离开”。我想当那些老人被冬天留住的时候,是留在了一个更大的自然怀抱中,留在那个铺天盖地、周而往复的季节中。我想这样处理死亡,让人们一生在天地间过完,呼吸了这么多年的人间气息之后离去,我不想用简单的死亡去表述,所以我用了“留住”这个词。
我新出版的长篇小说《捎话》,写到了战争,也写到了一场场死亡,读者会在小说中看到,死亡如此的悠长。一个人的死亡,我可以把它写得比他的一生还要悠长,这是一个作家对死亡的创造或者对死亡的理解。因为我们都是活着的人,死亡跟我们都没有关系,我们看到或者听到的都是别人死了,死亡离我们非常遥远,自己的死亡不被我们看见,不在自己的一生中。而这也是作家要关注的。谈到死亡就要谈到永恒,一个作家如果不关注死亡,那么他关注的就是今生的忙碌,今生的操劳,从生到死这段现实的生存。所以在这本书中我把更多的笔墨和更多的情感用在了对死亡的书写上。当一个人的生命迹象在我们用常规的眼光判断他已经离世的时候,其实那个死亡留给他个人的世界是无限大的。那个结束只是另外一种形态的开始,这种开始不是佛教所谓的“转世”,而是生命带着无限的留恋,带着现世的余温,甚至世人对他的呼唤、念想在朝前走。死亡如花盛开,如生漫长,这是我在用自己的方式解读死亡、理解死亡,也呈现死亡。
学生4:您在讲座中提到了“悲悯”,由此我觉得您特别像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们也是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成长的。请问新疆的自然环境对您的精神成长有什么影响?
刘亮程:我觉得新疆跟绝大部分省份不一样。首先是地理和自然不一样,那个地方有干燥的空气,漫长的西北风,有遥远的地平线,还有天苍苍野茫茫的景致,有无边无际的戈壁滩沙漠,当然也有一样辽阔的绿洲田野。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会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一种更为巨大的存在,不是城市,不是社会,也不是政治。你会感到在那样的环境中人小如尘土,随便都可以飘落到哪里去,但人的心灵空间又是如此之大。人可以感知到这样的大。
在历史上,新疆之大,也壮阔了许多诗人的胸怀。岑参就是这样一个诗人,他在新疆待过三年时间,只做了判官这个职务,相当于文书。他去新疆前是唐朝的普通诗人,在新疆写了数十首边塞诗名震大唐。新疆给了他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给了他天高地阔,超出大唐的心灵空间。
我也写了许多自然之物,我们村庄每家都养羊、猪,还有驴、马等。人走到路上,听见整个村庄的声音就是鸡鸣狗吠、马嘶驴鸣。这也促使我在写作的时候会首先想到这些动物,也就写出了一个万物共存的世界。《一个人的村庄》写的大部分是动物、植物、风和天空这些天地间的事物。这就是新疆特殊的自然环境给这本书营造的不同于内地的自然风景,正是这样的风景给我的心灵营造了一种更大的心灵环境。
学生5:刘老师您好,听您讲话,感觉您正在创作一篇散文或者诗歌,您这种语言习惯是多年的写作养成的吗?
刘亮程: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羞于说话,也没有说话的机会,都是大人在说话,后来工作的时候都是领导在说话(笑),所以就很不会说话,不知道该如何跟人说话。我觉得自言自语是一种最好的说话方式,《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旁若无人,旁若无天,旁若无地。一个人在荒芜之地对着空气就把一本书说完了。
自言自语是最本真的文学表达,他言说的时候,不会想象对面有耳朵在听,他只会自己在说,自己在听。有记者问我在写作的时候会不会假设潜在的读者,我说不会。因为我不知道谁在读我的书。即使我知道我也不会为谁去写一本书。这就是一个作家的清高,一个作家的孤傲。当一个作家清高孤傲的时候,他对读者才是尊重的。因为他为自己高贵的心灵写作,他自言自语,说给自己听的语言,才会说到别人心里。
学生6: 《一个人的村庄》中有很多对人生、天地的终极思考,比如说,人踩起的尘土落在牲口身上,牲口踩起的尘土也落在人身上,您还设想过荒野上有一株叫刘亮程的草,还说有一天躺在草坪上然后被虫子给咬了,进而设想自己是不是一只大一点的虫子,而大一点的生物有没有想着把自己从身上拂去或者拍死……是什么触发了您的奇思妙想呢?
刘亮程:这是我所有文字中贯穿始末的人与万物同在的主题。当你站在人的角度,以人的眼光和观念去看这个世界的时候,它仅仅是一个“人”的眼界。但是作为人,有能力站在苍蝇的角度去想想这个世界,我们也有这种能力去站在一棵草的角度,去感受这个秋天。
《一个人的村庄》只是提供了无数的视角,它主要还不是人的眼光,它是一个人在人世间的“走神”,走到动物、尘土那里去了,走到世间的万物里去了。当我在写一只虫子的时候,我瞬间站在了虫子身边说话。写一头驴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在替驴说话而不是替人在说。假如这个世界上仅仅只有人的眼光,只有人对世界的看法,这个世界就太孤单了。世界如此丰富,只有人在看、在想。
学生7:刘老师您好!在《今生今世的证据》中,人的存在痕迹是不断被消磨的,请问您相信人的存在吗?您在《捎话》最后也写道:“有些话注定要穿过嘈杂今生,捎给自己不知道的来世。”如果您能给来世“捎话”,您会说些什么?
刘亮程:我当然愿意相信有来世。那个来世可能不是佛教的六道轮回,也不是基督教的天堂、地狱,它是我们留在世间的无限的念想,或者是那一丝灵魂的余温。
《今生今世的证据》选入语文教材我觉得是一个意外。这篇文章在《一个人的村庄》最后一辑,也是对全本书的一个回顾总结,它提到的好多意象:木头、柴火、院门、土墙等,都在散文集前面作为单独的文章写过。
这篇文章写一个人离开家乡,多年后回来,看到早年生活的那个家园已经破败不堪,到处是残墙废址,他开始反思生活和生命的意义。难道我在村庄度过的那么多年,最后都变成废墟了吗?生命需不需要证明,需不需要有证据来证明我们曾经的生活还有价值和意义?这篇文章就是在这样的追问中完成的。尽管一直到文章的结尾,我也没给生活或生命找到更为可靠的证据,但是我想让大家知道:生活是一点点被我们遗忘再一点点想起来的,在这样的遗忘和回想中,生活或生命留给我们的这些念想,本身就是生命的证据。不仅仅是那些正在消失的土墙、木头、铁钉,也不仅仅是在村庄留下的那段岁月和故事,它有一种更为悠长的念想留在我们心中。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我到现在想起来也不知道写得对不对:“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其实我现在觉得“虚无”这个词或许不太合适,但是它可以解读为脱离物质层面的一种心灵状态,解读为家园荒芜但是内心对家园的怀念。对家园的情感,是岁月留给我们看似虚无但又非常踏实的一种生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