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怕谁
转载于《萌芽》2006.12期
作者:江南山阴 新浪微博:@孙琳Angelina
1、杀手女VS裁缝男
他的职业很偏门,居然是个裁缝。画面上是个一袭长衫五官干净的中年男子。我没来由的就想到张震演的那个裁缝,虽然张震的重头戏在于给巩俐送衣服并受其调戏,我还是觉得那种天真的暧昧让张震看上去更像个偷吃凡果的小神仙,而不像个懵懂无知的人类。
我的职业就比较热门了。我是个杀手。一般受委托而杀人,然后收取佣金;当然,偶尔我也会为了实验武器和磨练技巧而追捕通缉逃犯。一个杀手的品质保证首先是能够干净利落的杀掉目标并顺利逃走,然后就是保守秘密。基本上,我过着半隐居的生活,低调再低调。
有一天,我们相遇了。
我杀了芙蓉城第一财主金不换,被一群不知如何闻风而来的捕快追赶。我受了伤,眼看着血一点一点少下去,而那个刺猬头的捕快越发显得龙马精神起来。我身形一矮,进了街边唯一开着门的店铺。我一进去,那店就关门了。我可以看见那个捕快,在街头东张西望,还摆了几个明显是耍酷的姿势。我并不真的希望他快点走,否则乐趣太少;我倒是想看他会不会一家店一家店的来敲门。我失望了。他顶着那个刺猬头,留下一句“后会有期”,就以一个我所见过的最花俏最现眼也最无聊的飞天姿势遁走了。
我进了一家裁缝店。
裁缝:你还好吧?
我:还好。我走了。
裁缝:你伤太重,还是养一养伤。
我:多谢。后会有期。
裁缝:那……这个给你。
我:多谢。
我被馈赠了一件黑底绣牡丹的披风。老实说,我一开始的想法是卖掉这件披风换取粮食武器或者一本武功秘籍,可是到最后我也没有那么做。我穿着披风,像个臭屁的女侠,沿着街角偷偷摸摸的走回了自己的家。要知道,我当时的能量几乎就是一平民。伪装成平民而武功高强的活着,与曾经武功高强而确实成了平民的活着,这里面的心理落差太大,完全可以导致走火入魔。
大部分的杀手故事是这样的:冷血无情的杀手最终爱上了某个平凡人,然后带给彼此幸福以及不幸。我有一个前辈说:杀手应该断绝情绪培养意志。我同意。我是个有职业道德的杀手。
所以第二天,我又重新回到了那间裁缝铺。我说我想做一件绣金长裳。是大买卖,裁缝迎出来。我一刀刺中了他的咽喉。他的血迅速消失,然后整个人变得苍白虚无。他死了。这样的场面我见得多了,我是个杀手不是么?可是这一次,我突然觉得心口疼痛。因为,这是我第一次为了灭口,杀了救我的恩人。
讲到这里,你该不会还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吧?没错,这是角色扮演类游戏中最有人气的《江湖》游戏。所有热衷武侠电影和武侠小说的人,几乎都在这个游戏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明门正派、歪魔邪道、隐者居士、市井狗辈,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别忘了江湖的规矩。江湖的规矩是什么,我就不多说了,我才不要当个碎嘴的老太婆,虽然我知道曾经有个超级八卦的老太婆差一点就一统江湖了。那是江湖秘闻,刊载在游戏杂志的小说版上。
我百分之两百的理解为什么一个游戏可以那么红火,不费吹灰之力就吸引了超过百万的玩家;我只是无法理解为什么我在一个虚拟角色的扮演过程中,居然感到了心痛。
我有两天没上网,第三天进了“江湖”,我去了那家裁缝铺。我一进去,裁缝迎了过来。画面上还是那个一袭长衫五官干净的中年男子。我微微一愣,说:“我想做一件绣金长裳。”然后付了一半定金。
裁缝:客人,您的尺寸?
我:苗条修长型。
裁缝:需要绣成什么图案吗?
我:北斗七星。
裁缝:客人是熟客吗?
我:你说呢?
裁缝:呵呵。过一柱香时间来取吧。
我看着那男人露出一个诚恳不足猥琐有余的笑容来,真想拔刀。我想念那个被我杀了的裁缝。是的,我想念他。就像想念自己犯下的第一桩罪一样。
一柱香时间等于十分钟。我用这柱香时间杀了一个采花贼。这采花贼因为是系统设置的,露出了狂多的破绽,惟恐你不知道他是采花贼一样。我用一柄匕首就结果了他。赏银二十两。可是觉得太容易了。我更喜欢有真人在幕后操纵的大盗,与那种不动声色的智慧型罪犯较量才可以带给我乐趣。当然,我也没有忘记我是个杀手,所以也期待着多出几个金田一那样的捕快。刺猬头是绝对要不得的。
我并没有回去取衣服,浪费了一半定金。事实上,那天所有的裁缝店都来了位要求做绣金长裳的姑娘,付下定金,交谈两句,然后音信全无。我没有发现我杀的那个裁缝复活,我想他或许改行做了别的,诸如道士、酒保、铸剑师,或者干脆退出了这个游戏。我听说了很多人对这个游戏上瘾,也有很多人因为害怕自己上瘾而放弃。我突然开始很认真的思考,我要不要也放弃那个已经修炼到准高手级别的杀手角色。我不想再因为屏幕上某个人的倒下而心痛。
我想我是不是已经上瘾了。
2、水瓶女VS白羊男
陈乐山说要带我去一个网友聚会。我说免了吧,就我这尊容,破坏你玉树临风的形象啊。他大手一挥,允诺请我吃一个礼拜的饭。民以食为天,所以我答应了。
周末,大学后门某小酒家,陆陆续续来了一帮神色诡异的人,不是拿着一本古龙小说,就是拿着一部徐克电影,挺像地下组织接头的。陈乐山拿去的是《萧十一郎》,我嫌他没创意,我带去了自己写的武侠小说手稿。
那天是“江湖”玩家的网友聚会。我见识了杀手组织头头的真面目,一个尊容比我还“个性”的女孩,学物理的,有点严肃。我在心里感叹果然做头头的就是不一样,天人合一了呀已经。几个男孩分别是武当掌门、镖局当家、当铺掌柜、华佗神医,还有一个,他说他已经在江湖死了。我心里一动。他说他就是金不换。大家哈哈大笑起来。芙蓉城第一财主啊,绝对标准超级地道的铁公鸡。他扶了扶眼镜,然后说:“这样吧,今天我请客。”大家欢呼。
陈乐山是这样介绍他自己的:“我是行侠仗义玉树临风贼见贼怕盗见盗躲的高手级捕快司马乐山。”武当掌门说:“不容易啊,兄弟,这绕口令编的。”华佗神医说:“你说了玉树临风了吧。兄弟,趁早把那四个字删了,不然你再高手,也要被人群殴的。”金不换做懵然状:“司马乐山?”这时候,杀手头头开了金口:“就是那个刺猬头。”
陈乐山挠挠头,笑了。“这位是?”开镖局的问,指的是我。我不说话,我不打算暴露我的杀手身份,我想就算我的头头暴光了,我也得保持低调。陈乐山一搂我的肩:“这是我女朋友。”似乎我的长相超过了他们对网友的预期,所以陈乐山在受到了一致的鄙视后又受到了一致的羡慕。“你不玩江湖吗?”武当掌柜问我。“我不玩。”我说。“那如果你要玩,你会做什么呢?”金不换盯着我的脸,考验着我的镇定功夫。“裁缝。”我说,“我想做个裁缝。”
那天玩得很高兴,我们讲着武侠世界里的种种,笑得像个孩子。事实上,我们都已经不是孩子了。金不换工作了两年,其余的都是大三大四。面对着很多的选择,我们艰难而又坚定的做出决定。杀手头头说得好:“既然已经身在江湖,如何不可以作为一番?不为世界和平,也为富甲一方。”我为她鼓掌,真不愧是我的头头。后来喝酒唱歌玩国王游戏并且互赠礼物。金不换在抽到国王牌时要了我的小说手稿,陈乐山闷闷不乐。最后我们留下彼此的手机号码和MSN,并且约定入了江湖翻脸无情可也。毕竟,游戏世界一旦被现实打扰,总会有气无力起来。
那以后一个礼拜,我有了白吃的饭,觉得太幸福。我是个容易满足的人,我想。陈乐山大概也是看上了我这点,才会厚颜无耻的将我当作女朋友推到网友面前,他只要求我不要否认。其实他是个比我更容易满足的人,我想。
我和陈乐山是高中同学。在他一脸青春痘的花样年华,他便向我表达了他对我的倾慕。我说免了吧,就我这尊容,影响你一百六的智商。当时他还是比较受伤的,于是我为了寒暑假可以抄他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作业而答应与他做朋友。陈乐山当时坚信与我做了朋友就有了与我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因为我是水瓶女。水瓶女总是朋友遍天下的,然后在某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蓦然回首,发现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身边。我拿笔敲他的头:“你疯了。陈乐山。你是要学理的。少来那些风花雪月无稽之谈。物理卷子好了没?借我。”他挠一挠头,很不情愿:“小飞,真的连个机会也不给我?”“机会?我不是给你了吗?借我物理卷子,证明你智商确实有一百六。”我说,“还有,千万别叫我小飞。像宠物的名字。”据说高三分班后,陈乐山的绰号叫“小飞”。原因是英语课上他睡着了,睡着了也就算了,只要不影响别的同学,英语老师还是满开通的,不料他竟然在睡梦中大喊:“小飞!小飞!”简直不可思议。他对老师交代说那是家里的狗。前两天死了,影响了情绪。我求菩萨告奶奶千万别让人发现那“小飞”和我孟飞然有什么关系,可是听到他说那是只狗,我却生气了。凭什么呀?!
后来我和高考全省第六的陈乐山进了同一所大学。我读中文,他念计算机。在他开始真正的玉树临风的青春年华的时候,他又一次对我表达了他的倾慕。我说免了吧,就我这尊容,影响你玉树临风的形象啊。他不动声色的说那好,做朋友。我观察着他英挺的眉有神的眼,心里有点彷徨。这是前途不可限量的白羊座啊。只做朋友,会不会有点资源浪费啊?我决定和他做好朋友。我允许他叫我“小飞”,不过严格禁止他养任何宠物。我说如果哪一天你有了真的女朋友,就叫我孟飞然吧。女孩子会在乎的。他瞥我一眼,不说话。我猜不到他心里的台词,有点郁闷,然后打他一拳,叫他请我吃饭。
我是个准素食者,除了鱼虾,几乎不吃什么肉。这一点印证了我是个典型的水瓶女。此外喜欢希奇古怪的东西,喜欢特立独行的人物,喜欢真情真性的放肆。其实很多人都这样标榜自己,所以判断一个水瓶的标准已经不是这些了。判断水瓶的标准且唯一标准是他或她的出生日期。
陈乐山一直以为请一个素食者吃饭比请一只食肉动物要便宜。在学校食堂,在后门小店,这是真理。为了修正真理,我叫陈乐山请我吃日本菜。比如天妇罗。全是素的,比荤的贵。我当然要点生鱼片啊,我唯一的动物蛋白摄入。陈一脸惊恐:“你喜欢吃生的?”我笑:“超好吃的,你尝尝。”结果他一边被芥末刺激得流眼泪,一边将生鱼片吐了出来。“太浪费了。很贵的诶。”我叫。他摆了摆手,将钱包掏出来放在旁边。看着他惨白的脸,我吃得更欢畅。回来的时候,受不了他肚子咕咕叫,我还是请他去吃了碗馄饨。吃完后,他面色红润神清气爽,却突然向我哀求道:“小飞,别再去吃了吧?”我撇了撇嘴。
3、钉子女VS锤子男
我退出江湖了。虽然头头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怎么退出,我说我只是退出这一个江湖,投入另一个江湖。头头感叹现在的杀手都只有入门级,连杀个系统设置的小贼都费劲,手下无大将啊。我说怎么会,江湖中杀手可是热门职业。头头突然像个中年男人一样,叹了一口带十个颤抖符号的气,世道艰难,杀手不好做啊。要不是我见过头头的真面目,我大概就会以为头头是个略微秃顶略微肚腩略微怀才不遇的男人,现在我只觉得有点伤心,此外还有点惊心:不愧是杀手组织的头头,掩饰得太成功了!
陈乐山请我吃饭的一个礼拜后,我收到短消息,金不换要请我吃饭。我欢天喜地,觉得自己运气真好。陈乐山听说后,抛出了他的臭名昭著的阴谋论:某男请某女吃饭,百分之九十对某女有所企图,百分之十想通过这个某女对另一个某女有所企图。他愤愤的说要不是金不换已经死了,他非得去为民除害。我朝他笑笑,为了安抚他,我承认我就是杀金不换的杀手。他奸笑:“我知道。那天追你追到后来不是作罢了吗?”我冷笑:“我看见你那迷死人不偿命的飞天遁姿了。就因为太污染视觉,我决定退出江湖了。”
金不换大名何悦风,做软件设计,和我一样退出江湖了。不过他说还是叫他金不换吧,因为十分怀念网上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的日子。我问那为什么不玩了呢?他说有点厌倦,就出钱找杀手来杀自己。死了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退出了。这句话挺震撼的。我为此深深看了他两眼,觉得他长得还不赖,与画面上那脑满肠肥的恶人样子很有些距离。“写得还不错。”他说,“你的小说。不过看得出来是女人写的。”“是吗?”我觉得失败,“哪里看出来?”“没有写男女欢爱啊。”“什么?”我脸红了。真是个大胆的家伙。我知道网上有很多变态小说以色情为卖点,人气算高了,人品大概有点问题吧。金不换饶有兴味的看着我的脸:“刺猬头真是你男朋友?”“啊?干嘛?”“问问呗。”“跟你又没关系,别瞎操心。”“谁说跟我没关系。我正打算追你呢。”“啊?金不换,你还真是该杀。”他顿时警惕起来:“你不会是……”“没错,我就是行侠仗义玉树临风贼见贼怕盗见盗躲的高手级捕快刺猬头的女朋友。”我吸一口气,道,“满意了?”“把你教育得这么好,真是厉害啊。”他神色诡异的笑着。
我说要去超市买点东西,他说陪我去,帮我付钱。我心想陈乐山的阴谋论还真是有够准,虽然我也爱贪点小便宜,但绝不想因小失大万劫不复;我说免了吧,就我要去买的那东西,你一个大男人会不好意思的。他说有什么啊,大不了卫生棉。我一愣,他居然随口就说中了,估计是个经验丰富的男人。我也顿时警惕起来。
收银处排队,我们看上去像一对小夫妇。他掏出钱包来的时候,我想:天啊,我竟然和金不换一起来买卫生棉。疯了。坐自动扶梯下楼,他突然说:“第一次给女生买卫生棉,怎么居然是你?”我们对视三秒,然后仰天长笑。我们身前一对银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带着几分艳羡的表情回头看我们,然后深深的凝视了对方一下。他们或许也想起了他们的年少时光,青葱校园里英俊的少年和娴静的少女,彼此情根深种,相约与子偕老。
这小小的插曲我没有讲给陈乐山听。我只说我敲了铁公鸡金不换的竹杠。乐山微笑着说:“好样的。有志气。”
那个星期,陈乐山突然出名了。原因有两个:其一,他不晓得搞了什么课题,反正获了个全国一等奖;其二,某女生在他寝室楼下向他大声表白。据说住同一幢楼的分别有两个名叫“陈勒杉”和“程乐申”的男生因为那女生的表白而心脏狂跳血压狂飚,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轻微的精神分裂症状。此事成为美谈一桩。人们充分意识到表白时一定要口齿清楚的喊出心上人的名字,不然伤到无辜群众总是不好的。
周末到校门口等金不换来接。看见陈乐山与一花容月貌的女子并肩而立,心里一动,走过去打招呼。那个女孩子大方的握我的手:“你是孟飞然吧。我叫郭云飞。你是乐山的死党吧?呵呵,我是他女朋友。”她这么大方的介绍着自己,我不晓得我该说什么。陈乐山看着路边的CD摊,我突然就难过起来。这时候,金不换走过来搂住了我。“陈乐山,你的死党要做我女朋友了哦?”他说。陈乐山“霍”的转身,郭云飞挽住了他的手臂。
坐在金不换的二手小别克里,我哭了。我一直觉得我是个理智的水瓶女,所以才可以将杀手练到准高手级别,并不是很容易。杀手需要克制情绪培养意志,我是同意的。所以我对自己为杀一个裁缝灭口而心痛感到恐惧。我觉得我的感性正在复苏,我害怕有一天我成为泪眼婆娑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我不知道是中文系呆久了被同化了,还是压抑着的野性的呼唤爆发了。我感到惭愧:为什么第一次在男人面前流泪,居然是金不换?金不换不愧是个见过世面的财主出身,他递纸巾给我,轻声问:“要不要去看场电影?”
看的是《天生一对》,我几乎就要将自己代入到杨千桦的那个角色中。什么也没什么了不起,先给我好好活着,一切自有云开雾散之时。后来去吃了日本菜,我吃得像小毛驴一样高兴。只要有高兴的事,总是可以忘记不高兴的事。而其实,我又有什么事可以不高兴呢?陈乐山找到女朋友,他终于要停止对我的倾慕;不过我身边,还是有个为我付帐的人呢。我看着金不换,他正大快朵颐,嘴角有些微绿色的芥末。我将食指伸过去,抹掉了那点芥末。他抬起头来,露出一个幸福的微笑。“你不快点吃,我可不客气哦。生鱼片我超爱的。”他说。我当然不会客气。
那天晚上结束在金不换的一个比喻里。“飞然,你就像一枚钉子。而我是一把锤子。我已经把你深深钉进这里了。”他指指自己的心脏。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他突然手足无措:“该死。果然不行吧。什么《求爱必胜一百招》,烂书。那个……那个……其实我老早想……”我吻了他,将他的口齿不清吞没。这是我第一次亲吻适龄男性,我也没想到竟然是金不换。
这个世界上总是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我们时常感觉上帝和我们开了一个玩笑又一个玩笑。好笑吗?真想问问那个主宰万物的男人。看我们分分合合爱来恨去的,好笑吗?我问金不换如何知道我不是陈乐山的女朋友。他说就算是他也还是想追我,然后做了个往心脏锤钉子的动作。“我不想错过我喜欢的人。”他说。我问他生日。四月八号。果然是白羊男,主动型。和陈乐山不过差了两天。
4、不败女VS永胜男
说实话,郭云飞确实是个才貌双全的女孩,给陈乐山当女朋友似乎还有些抬举了他。我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好小子,艳福不浅。”他轻飘飘的将我的手挪开:“你答应金不换了?”“什么?”“别装傻。你知道我说什么。”我远远看见郭云飞走来了,我点了点头:“没错。找个财主当男朋友也不赖。”我嬉皮笑脸。“在说什么?”郭云飞问,她看了我一眼,然后深情注视着陈乐山,像足了黄蓉看郭靖的表情。“没什么。在讨论今天吃什么。”陈乐山率先回答,“你想吃什么?”“吃火锅吧。”“好。去小肥羊。”他们看着我,我说:“我不喜欢吃肉的,不合算。你们去吃吧。”“不好吧?”郭云飞犹犹豫豫的说。“没什么不好的。这家伙不吃肉,去了反而受刺激。那个,我们先去吃了。你找金不换要不?”陈乐山说。看来他是有心要甩掉我这颗灯泡了。我说:“没问题。”接着转身走了。我得先走,他们的亲昵便留给别人去欣赏。所谓郎才女貌天作之合。我想我千万不要影响他玉树临风的伟岸形象啊。
金不换出差去香港,他问我要不要带什么名牌包包化妆品之类。我说不用,我还没有到要靠品牌来维持尊严的地步。他说那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想要你快点回来。他说肉麻。我也抖落一地鸡皮疙瘩,不晓得自己哪根筋搭错,说出这样迷人的情话来。他很认真的说放心我一定尽快回去。放下电话,我狠狠打自己的头。不要对我太好,我会害怕的。
郭云飞的父母都是公务员,早早安排了女儿的工作,所以郭云飞得天独厚的享有优雅从容的气质。是有这样一些人的,仿佛生下来便只为做“出类拔萃”、“一帆风顺”的注解,让人没来由觉得天道不公。连同她与陈乐山的恋爱,也顺利得让人嫉妒。我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陈乐山在后门小店喝醉,我接到店主的电话,叫我去付帐接人。我想吃了他那么多饭,为他付一次帐也是理所应当,以朋友的立场,我终于可以去得理直气壮。
“她说她父母也为我安排好工作了。机关文秘。真是好笑。叫我去做机关文秘?!”陈乐山又喝一口酒。我没话说,只好陪他喝。“小飞,你说凭什么呀?啊?”他拉着我的手,“你说,我要不要去?”“不想去的话,就不要去。你不是想去留学吗?”我说,借着酒劲,我大大方方的劝他,“去想去的地方吧。做想做的事。郭云飞不会怪你的。”他看我一眼,大喝一声:“好。听你的。”其实我们都没有醉,我们只是需要酒精的力量,我们只是需要一些胆量。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很胆小吧?怕蟑螂,怕老鼠,怕面对困难,怕一败涂地,怕自己的真心遇不到另一颗真心,怕被拒绝背叛伤害。我们因为害怕,所以连开始也没有开始便对自己失望了。
第二天,我目睹了他们吵架。郭云飞连吵架的样子都那么好看,果然没有辜负陈乐山的仪表堂堂。“你走了,我怎么办?不要走。我们一起做公务员,都安排好了,还有什么可挑剔的?你那么想远走高飞吗?”郭云飞拉着陈乐山的手臂。“我想去美国。我不想一辈子坐办公室看报纸。”“那有什么不好?多少人求也求不到。”“可是我不喜欢。”“乐山。你别生气。我们再想办法,啊?”怎么看怎么觉得陈乐山太不懂得怜香惜玉了。陈乐山看见了我,然后郭云飞也看见了我。然后整个状态都不被控制了。郭云飞跑过来:“孟飞然,你帮我劝劝乐山吧。公务员的工作有什么好不满意的。再说要出国的人老早就准备了,他都已经晚了。”陈乐山过来拉了拉郭云飞:“你跟她说干嘛?是我们两个的事。”“她不是你死党吗?”我这个死党终于开口了:“云飞,让陈乐山走吧。让他去做点喜欢的事。”陈乐山愣在那里,而郭云飞突然冷冷的看我。她接着优雅的转身离去,只有我和陈乐山讪讪的站在那里,像两个游戏中的木头人,看谁先动谁就输了。
晚上和金不换约在旋转寿司店。我拖着鞋还没走到门口,已经被他一把抱住。“下次出差我要申请带你一起去。”他诡异的看着我笑,“不过似乎女朋友不能带的,变成老婆的话可能可以吧。”我眉毛一抬,什么意思?“傻瓜,求婚啊。”接着,变戏法一样变出一大捧花和戒指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钻石戒指实物版,不是不动心的,但是我用什么理由接受呢?过路的人们满含笑意的看着我们。电视剧情街头真人演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后来我哭了:“金不换啊,我怎么能嫁一个恶贯满盈的财主呢?”
我又开始做杀手了。原来的帐号,准高手级别。头头说你终于回归了。我说看来我不是一匹好马。头头到底是头头,她说:不管你吃的是回头草还是前头草,只要吃得到草,就是好马。这话有水平,虽然明显抄袭了邓爷爷的名言,在我听来,还是如同醍醐灌顶。我是一匹好马吗?我摇摇头,切,今天先拿几个毛贼练练刀。不管大头鬼刀还是小李飞刀,杀人见红才是好刀。头头夸我悟性好,我嘿嘿冷笑:史前史后惟我不败高级杀手史不败重出江湖了。没错,就是那个单枪匹马杀了芙蓉城第一财主金不换的史不败。
我陆续接了好几单生意,顺利得让我怀疑现在玩江湖的都是些什么人啊。怎么一点水准都没有,让我高处不胜寒起来。我甚至央求头头多主动联络联络客户,头头骂你当你是杀猪的啊,谁家要吃猪肉就来找你。你杀的是人好伐?我说那我去做赏金猎人了。头头又骂你有强迫症啊,给我好好低调低调。
我于是开始兜裁缝铺,一间一间的兜,像个搞市场调查的。我说我要做一件披风,黑色绸缎,绣金色牡丹。我无法观察裁缝的表情,屏幕上的卡通形象都是一样大眼睛小嘴后现代主义,我只好从裁缝的只言片语中来判断。没错,我还在怀念那个裁缝。人们说有些东西总是无法忘记的,比如初恋情人,比如第一次欢爱,比如某些奖赏和惩罚。直到我们死去,我们依然有惦念不舍的东西。放不下。只好心甘情愿的记得,并且受其折磨。
有一个裁缝很特别,他居然问我还要不要那件绣金长裳了。我说绣的什么图案,他说北斗七星。我于是和他聊了很久,像两个莫名其妙被所谓缘分拉到一起的男女。我记住了他的店,我想我会再去。很快接到任务,头头说我是被指名的。我做仰天长笑状:谁叫我是史不败呢?要去杀的是一个帮派的头目。那幅画像看上去就是个奸淫掳掠的恶人,据说防御力比较强。我突然想起来万一这次也走漏消息,刺猬头还会来追我吗?我知道刺猬头退隐,他正在全力攻GRE,是凶险千倍的战场。我不能打扰他。
我去了裁缝铺,那个裁缝给我做了披肩,果然与原来那件一模一样。我微微有些兴奋。然后一鼓作气闯进了城南帮的总坛。我被埋伏了。寂静平和的花园盛放着四季鲜花,我落在墙角,思考着路径;突然貌似无数人从我的四周出现。各种武器同时挥舞,我的鲜血狂飙,生命值迅速下降,简直像一只被所有人抛弃的股票。我拼了老命逃跑,这次我连那头目的影子也没见着,就这么狼狈的走了,真是奇耻大辱。最后一点血流尽的时候,我躲进了裁缝铺。现在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了。我镇定的看着那个裁缝,我很奇怪为什么我的后面竟然没有追兵,看来玩江湖的人果然智商下降了。那裁缝很冷静的拿出一件绣金长裳,然后拿出了一把剪刀。当裁缝的,怎么会没有一把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剪刀呢?然后,他把剪刀捅进了我的身体。我于是变得苍白虚无。
我并不为我的失败感到遗憾,因为我早已被陈乐山教导一切不过是阴谋,看你有没有本事识破并且加以利用。就像一个程序,不过是简单的条件结果,在诸多的关系中,我们迷失于表象的华丽和残酷。我们忘记是我们自己种下了前因。
头头很生气,我不。也并不想知道到底是谁对我这样恨之入骨。我反而有点轻松,因为我可以放下了。
裁缝发一条消息过来:我是郭云飞。
金不换约我周末看电影吃饭唱歌,他说你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我鬼笑:“你不会想再求一次婚吧?拜托,我还没毕业诶。”“小飞,你伤害我自尊心了。”他说。我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以为财主的脸皮都比较厚。”“我是认真的。”“哦……是吗?”我突然没话说了。除了“对不起”,我想不出我该说什么。那天我们在学校后门的小小日本店里吃火锅。生鱼片要预约的,所以没有。叫了酒喝。隔壁桌是日本留学生,叽里呱啦,让人不爽,我在心里暗骂“鬼子”。金不换表情怪异,他突然朝留学生大喊了一句日文,然后隔壁就安静了。他居然还会日文。“分手吧。”他对我说。
其实我一直觉得金不换是个人才,从我知道了他花钱请史不败杀他自己开始。这样一个白羊座优秀人才,上一次对我求婚,这一次却宣布分手。果然是个人才啊,什么事情都出人意表。我舀了一勺豆腐,真好吃。可惜眼泪滴进碗里,稍微有点咸了。
我们的手握在一起,像老朋友一样。当他对我表示倾慕的时候,我已经懂得了要珍惜男人们对我的倾慕,那是宝贵的东西,不是想要就可以有的。我想他将来一定会很成功很成功,只要没有我的拖累。
我吻他当作告别。我说:“何悦风,你是个好人。”
“如果可以的话,我才不要做好人。我只是一把寂寞无助的锤子。”他说着捶起胸口,做猩猩状。
我们都笑了。我想其实我们都是聪明的人。
陈乐山被我在食堂里撞到,居然真的是刺猬头造型。我走过去参观了一下:“兄弟,够有型。”“拜托,这是爱因斯坦头,俗称鸟窝头。”他顶嘴,看来也没得什么内伤。他和郭云飞分手了,正准备着考试和出国咨询等等事宜。确实是有点晚,不过我对他有信心,就算是末班车,也一定会让这个智商一百六的家伙赶上的。
我看着他笑,他看着我莫名其妙,然后问:“那财主呢?”“哦,他又出差了。这次去日本。”“不错嘛?小别胜新婚。”“那个,其实,我们分手了。”我说得君子坦荡荡。“啊?”陈乐山的筷子很不合作的自他手中滑落。“干嘛?又不是火星撞地球,没事的。”我说。“那个死财主,等我考好了,非……”“非什么呀非?”我夹一块牛肉给他,“先给我好好考。”临走,我又看了那刺猬头一眼:“嘿,其实,这个发型还满适合你的。加油。”“那还用说?”他做了个V字手势,“我可是玉树临风的大捕快。胜利永远属于我。
我去F大参加一个研友见面会,没错,我决定考研。看见陈乐山那拼命的样子,我觉得简直太酷了。虽然我对爱因斯坦头持保留意见,但人为了一个目标奋斗的样子还真是迷人。我是个理智的水瓶座,如同我做杀手一样,我有自信完成任务。即使这个世界上存在很多的意外和阴谋。
在F大的小吃一条街居然看见了郭云飞,她与一个高大的男孩走在一起,仍然是一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样子。她看见我,走过来。“对不起。”她对我道歉。“为什么?”“你知道的,对不对?”“知道什么?”“陈乐山那家伙,还是很喜欢你。我不过自作多情。”“云飞,你那么漂亮,那么优秀……”“那又怎么样?喜欢一个人,不是喜欢他漂亮优秀就可以的。”她撇一撇嘴角,露出一个美好的笑容:“飞然,你比我幸运。”
我从来也没想过我会比郭云飞更幸运,连从来不败的史不败也败在她手里,我想她是个厉害的人啊。
5、狂笑女VS泪眼男
复试那天,上午笔试,下午口试,中午吃午饭。我在F大的馄饨店居然遇到了杀手头头。我不动声色的坐到她对面,与她对看。“你是那刺猬头的女朋友,对吧?怎么来这里?”果然是头头,记忆力超好。“我考研,今天复试。”“哦,下午面试吧?别紧张,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就可以了。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谢谢头头指教。”我鬼笑。“头头?你是?”头头的穿透力十足的眼神自眼镜后射向我,满脸狐疑。“我是史不败。”我说。“哦。是你。好小子。伪装得很成功嘛。”“哪里哪里,还要跟头头多多学习。”我说,像个小跟班的口吻。“要考来这里?”“恩。”“难怪你没有复活。那个裁缝是什么来头?”“你不是比我知道得还清楚吗?”“那个裁缝杀了你就人间蒸发。真是造孽。”“没什么的。反正我要准备考试,死了就可以名正言顺退出了。”“别这么说,跟金不换一个腔调。他呀,不止买杀手杀自己,还演戏把裁缝也杀了。”“诶?什么意思?”“金不换两个帐号啊,一个财主,一个裁缝。你杀的那个啊。不记得了?”
面试不算成功,高手如云,我这个准高手到底有些底气不足。不知道的固然不知道,连知道的也没有回答好。我只是笑着说我对这个专业很有热情,像个傻傻的姑娘。离开的时候,觉得胜算不大。
所以,被通知说录取了的时候,真的高兴得要跳起来。我在学校食堂里挥舞着手机放声大笑,引来侧目。没关系,没关系,今天让我疯一疯。
我找了金不换。看见他的小别克出现在校门口,我的微笑就变成狂笑向他席卷而去。“哈哈哈,金不换,我被录取了。哈哈,走,去吃日本料理。”“真的?恭喜恭喜。”他也高兴。“最近怎么样?”我问。“老样子。寂寞的中年男人。”“什么?你中年?那我怎么办?我还想当青春无敌美少女呢。哈哈。”“开心成这样,真是刺激人啊。今天你请?”“别那么小气嘛?第一财主诶。”我打他两拳。
津津有味的吃着生鱼片,我问他:“是你送我披风的?”“什么披风?”“就那件黑色绣牡丹的。”“哦,那件,怎么?”“没怎么,你的嘴角,又有芥末。”我说着,一指头过去。“嘿嘿,不晓得为什么,跟你分手后斯人独憔悴啊。我,是不是做错了?”他的表情像个孩子。“你一早知道我了吧?”“那次聚会才看见你啊。”“没关系了,其实,我想说句‘对不起’。我是史不败。”“哦,你说这个啊。我已经很久不玩江湖了。”他装着傻。我哈哈大笑起来:“金不换,你是我的贵人,你知不知道?我爱死你了。”“啊?你爱死我,那刺猬头呢?”“刺猬头?我得要他好好活着,不然我下半辈子怎么办?”“你们果然……”
刺猬头被LA的一所工科大学录取了,在他忙着写推荐信、面试、签证等等一系列繁琐的程序时,我只是偶尔发条消息给他。比如问候一下他的发型了,推荐一种新的维他命片了,或者发张我狂笑中的照片过去吓唬吓唬他。
陈乐山,你是我的好朋友。我衷心希望你前途美好风云锦绣。我衷心希望你身强力壮神采奕奕。同时,我衷心希望你在你玉树临风的青春年华的尾巴上,继续你对我的倾慕。因为,我已经蓦然回首了,灯火阑珊处正站着一个爱因斯坦头。呵呵,如果我可以叫你一声亲爱的,也请你叫我一声蜜糖。我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我到底是个典型的水瓶女啊。
陈乐山打电话给我,大呼小叫的。他说他刚和金不换一起吃饭,两个人现在称兄道弟了。“你,真的?”他问。“什么真的假的,喂,我还在吃饭,你别打扰我消化道。”我说,“在哪里?当然在食堂了。”十五分钟后,我摸摸胀鼓鼓的小肚子,正要走,陈乐山冲进来。他一把扶住我的肩,大口喘气:“你,你,真的同意了?”“同意?同意什么?”我说。“你,你就招了吧。做我女朋友?好不好?”“你先给我站好了。有你这么逼问的吗?”“嘿嘿,我就知道。”他傻傻的笑了,看上去又像个奸商。奇怪,我的蓦然回首就看到这么个家伙?不过,我还是认了。我已经不做杀手了,没有必要再控制情绪了。我要做的,只是扬鞭上马快意恩仇,这个潜力无穷的英俊男子,怎能辜负他对我十年如一日的倾慕?
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和他爸爸妈妈打过招呼,他大方介绍说:“孟飞然是我女朋友。”我亦大方说:“叔叔阿姨,我是他中学同学。”我送他一把黑色大伞,他亦送我一把粉色阳伞。我们对视而笑。其实思念是不需要理由的,但是如果有介质传递,则思念的强度和频率都会有所增加。我想我连大太阳也要打伞,估计是我想他会比较多吧。
我对他告别吻,看见他眼里竟然泪光闪闪,媲美十克拉方钻。我说:“陈乐山,你少得意。我跟定了你,还指不定怎么折磨你呢。别以为是个捕快就比我做杀手的强。”
他绽开笑容:“谁怕谁?”
“谁怕谁?”我说,心如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