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记

年轻真好

2017-06-14  本文已影响8人  斯塔克斯

昨天在公园的街球场打球,碰到了一位大概四五十岁的老大爷,打球不错,投篮很熟练,还有各种无解的小勾手,所谓的球场勾手老大爷。

也许他打球的优势只是能在热身中显现出来吧,很快的,我们开始分班打半场,只不消十分钟他便气喘吁吁了。我作为一个只靠身体打球的莽汉,一开始防他基本属于防不住。小勾手、中投、三分发炮,基本属于怎么投怎么有,完全把我打的找不着北。但这种情况只持续了越七、八分钟,老大爷开始跟不上我们的节奏,被我用不怎么灵光的后仰跳投打了一个又一个。尽管半场打的很激烈,大爷也能渐渐适应了我们的节奏,意外出现了:他的脚崴了。

因为我近视且不戴眼镜,直到我扶他下场的时候我才大约能细细的把他打量了一番:和我差不多高,年龄似乎比我老爸还要大些,脸上被岁月刻了一道又一道的痕迹,穿着洗的发白的球衣球裤,脚下踩着一双老式的旧匹克篮球鞋。

他似乎很不甘心,他说:如果在二十年前,他打我三个没问题。我无奈的笑了笑,的确,他的投篮技术是我望尘莫及的,步伐也好,传球也相当诡异,如果再配一副好身板在野球场基本属于无敌的存在。他笑称,他年轻的时候人们说他打球像皮蓬,后来他的投篮被他的同事们和诺维斯基相比,现在年纪大了,抱着球就像点煤气炉似的,老了就是老了。

我把他送到他的电车旁后去买水,他坚持要请客,买了两瓶廉价的矿泉水,递给我一瓶。此时,球场内一个学生模样的人把球运出了节,大爷摇摇头,再次重复了一遍,“要是年轻二十岁,我打球能打你这样的仨”。我无语,他和我道别后骑上他的电车,消失在了车流中。

大口的灌完矿泉水,我琢磨了他刚才说的话。是啊,这位大爷,这位混迹野球场三十多年的老球痞,年轻时又何尝没有像我们一样热爱着篮球呢?又何尝不像我们一样梦想着某天能和詹姆斯、科比等球星一样呢?可是梦想终归是遥远的梦想啊,生活琐事与岁月压碎了曾经的梦。等到终于摆脱生活的压力时却发现自己和曾经的自己相差如此之远。梦想确实不能当饭吃,但却给了我们每个人追逐明天的理由,等到也许哪天我们终于在梦的指引下熬出头的时候,虽终无法实现梦想,却也会在光阴的打磨下逐渐释然吧。

我现在这个年纪,倒也幸福,每天能够做着白日大梦,保持着最好的梦想,吹着最清澈的风。更重要的是,我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光去追逐着自己遥不可及的梦想。捡起地上跳跃的篮球,加速,扛开扑过来的对手把球打进。随即,球场又热闹了起来。

年轻,真好。梦想,无罪。

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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