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女人
我希望她三十岁没嫁,我也不希望她三十岁没嫁。
前几天,我收到她发来的短信。这么久了,她还没换手机号。她说她生了个儿子,过几天满月,问我去不去吃宴席。
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
记得三年前我第一次在北京的街口卖唱,我开好音响抱着吉他,紧张得愣在那里发呆。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踩着高跟鞋,走到我的面前,一身正装衣裙,神色威严,俨然一个女强人。她俯下身,往我的吉他袋丢了二十块,我说,你点首歌吧,点什么我都给你唱。她淡淡地说了句随便。但是歌完了我第一次看到了她眼神中含蓄的温柔。
那个时候,我就是个无家可归的卖唱小子,简艺是街对面公司里的一位秘书。
“你想听什么歌,我会的挺多的。”
“随便吧,你最拿手的就行。”
第一次见面,只说了这两句话。
我清楚地记得她那天的样子,一身黑色的正装套裙,五厘米的黑色高跟鞋,白衬衣领子有点旧,拎着一个大电脑包,看起来有点累。
我给她唱了一首beyond的“海阔天空”。我最拿手的不是这个,但我也想唱给自己听。人啊不能背弃理想。
这样职场上的人,大多数都会嗤之以鼻,觉得我影响市容。但她给了我二十块,那个时候,二十块已经足够我吃一顿热腾腾的牛肉面。但凡没看不起我的人,我都心存感激,更何况她给了这个穷小子弥足珍贵的二十块。
我还记得她听完歌后走掉的背影。她没鼓掌,也没说话,唯一的回应也许就是我捕捉到的那一点点眼神里的温柔。她踩着五厘米的细高跟,拎着看起来挺沉的包去赶公交车。她很瘦,我生怕她走得太快崴了脚,但最后还是揪着心看她挤上了车。
她叫简艺。
我给她后来唱过好多首歌,她喜欢的歌基本上都被我唱遍了。
对面的公司是个国企,待遇应该挺好的。她能进那里,想来很厉害,至少比我好太多,我不行。
遇到她的那年,我二十岁,没上大学,因为成绩不好。也就会点吉他,才出来到处卖唱。爸妈还有个比我小的妹妹,学习不错,人也乖。从我出来的时候,他们就不认我了似的,一心扑在妹妹身上,跟她说她是独生女,没哥哥。
我这种颓废的人,从不会有人在乎我的死活,我还干脆就他妈堕落下去了。
哪能叫堕落呢,太难听了,我只是喜欢唱歌而已啊。
那天起,我开始留意简艺,这个这么久以来唯一跟我说过话的人。她总在晚上七点半的时候出来,穿过马路,去另一头的车站等公交。有时候拎着盒饭和一瓶酒,有时候就只是那个电脑包。
我知道这周围一切的饭店和摊位,甚至通晓每一家的包装。我知道她爱吃什么,她总是买公司旁边一家烧烤的外卖。
我每天抱着吉他在路边唱歌,别人把我当二流子,我看他们也都是一群假正经的傻逼。有了偏见的时候,没人在意我唱的怎么样。
我自己把歌词改了,骂这个社会的世态炎凉,骂路边走过的人们天生不长眼,他们听不出来。
她跟他们不同。
我白天在一个面馆打工,傍晚了出来卖唱,晚上住在一个租廉价房的破小区。
我知道那些人每天疲于奔命是为了什么,就是钱,就是房子,就是奢侈品,好吃好喝。有的人一直跳槽,嫌自己生活不稳定,相比之下,我的生活甚至更稳定些,就是特别寒碜。
我不懂为什么有的人为了钱能甘心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我就不行。我不喜欢的东西,就是给我多少钱我都干不来。所以我一直唱歌,写歌,现在被家里赶出来,过这样的生活。
出来了以后,有的时候觉得没人管着自己也挺爽的。
有一天,末班车都过去了,她还没出现。
我停下嗓子,把吉他收进包里,今天有人给我扔了一百块钱,收入颇丰。
不过是没看见她,没准人老公开车接她走了。
我往回走,路过她经常赶车的那个公交站,末班车刚走,站牌前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路灯昏黄,马路上除了稀稀拉拉的几辆车几乎就我一个行人。夏天快过完了,晚上有点冷了。车站那里应该有人的,有人的话,黑夜的气氛会变得温暖些,最好是一个温柔的女人在那里等一辆不会来的车。我希望…那人是她。
我折返了回去,她正在公司楼下的小店里喝得烂醉,面前几串羊肉串没吃完。
我在她面前站了很久,她好久才抬头。她的妆花了,眼睛是湿的,我看得出来她哭过。
“你谁?”她不耐烦地看着我。
“唱歌的,你给过我二十块。”
“我忘了。”她揉着太阳穴,“你来干什么?”
我是来干什么呢?
我不能说我今天没看到你从公司出来,赶公交车,也不能说我希望路边的站牌缺她一个身影,我来把她拼凑回本应有她的场景里。
“一块喝点吧。”我直接坐下,没回答她。
她不再说话,一杯一杯地倒,眼泪不时流下来几行。我一杯她一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大概因为明天周六,不用上班,她可以喝得如此肆无忌惮。
“你哭什么?”我没忍住,还是问了她。
她白了我一眼,一脸生人勿近的表情让我不敢再多嘴。
这不是我平常看到的她,她一定不高兴了。
我还是没控制住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本能,在她身上偷偷打量了一番。她长得挺清秀,但是眼角有点皱纹,我没问她今年几岁。一身黑色的职业装,胸前的白衬衣扣子微微有点紧,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下半身我总不能钻到桌子底下看,那样太猥琐。
那天我们喝到了凌晨,我没醉,她却醉了又醒。早晨走的时候,她站起身对我笑了笑,拿着东西独自往车站走,看来可以回家睡个好觉。我得去面馆打工,没节假日,一晚上没睡,又得困上一天,但我开心。
她的一步裙在夏末的早晨显得有点冷清,那双黑色的五厘米高跟鞋还是一如既往支撑着她笃定的一步步。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女人。经历了一夜的崩溃和不安,第二天早晨还能笑着看这个操蛋的世界,然后回家不顾一切地睡一觉。
我还是没她洒脱,每天其实都有心事,从来不说,成了心病,不定期发作一下,就够我难过好一阵子。
我没怎么谈过恋爱,但我知道爱情这玩意就是俩人过招。一来二去的,就熟了,就知道对方买不买你的账了。要是巧了,成了,就定了这人。要是不行,就换个人过招。
女人会爱上一个总是陪她聊天的人,也许更不会拒绝一个默默陪她喝酒的人。
“你就这么粘着我,累不累啊?”她戏谑地笑了笑,面色依旧清纯可爱,但眼角已经隐约有了一丝鱼尾纹,掩映在她额头的碎发下。
“不累。”我开了一瓶酒,“老规矩,你一杯我一杯。”
她没理会我到底要怎么喝的提议,直直地看着我,“你陪我喝酒,怎么都不问问有关我的事?你是早就知道还是根本不想知道?”
“那些事让你哭的那么难过,我干嘛还问?”
她愣了一下,眼神闪过一起温暖。
“其实,如果我足够信任一个人,我会把自己的所有都告诉他的。”她拄着腮帮。
“你愿意就成,我都行。”我笑了笑,先喝下了第一杯。
她笑了下,没再说话。
我喜欢简艺,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但我觉得我的意思表现得挺明白的。
我不了解女人,但一到夜晚她们就会变得格外脆弱。有的人独自哭泣,有的人则化难过为疯魔,在歌厅,舞厅里疯狂发泄。简艺属于第一种,有什么事不愿意说,自己就着酒就以为能吞下去,结果还不是从眼泪里流出来。
我俩谁都没说过正儿八经的我爱你,但每天就这样默认了似的待在一起。我觉得这可能是爱情最开始的模样,不开口才珍贵。
她今年二十九,比我大整九岁,有的时候我看她就像我姐姐。
她每天努力工作的时候像我姐姐,一到晚上就又像个小女孩,只想和我闲聊,说笑。
“许卓,我跟你还是喝酒认识的呢。”她戏谑地逗我,神情有点轻佻。不知怎的,她这幅样子看起来像个对挑逗男人轻车熟路的女人,我不喜欢她对我摆出这幅表情。
“是啊。”我实在不知道能说点什么别的。
“你每天这么跟我呆着,不怕被带坏了啊。”她那副神情愈演愈烈,“我看你还小呢,怎么每天不回家,跟大姐姐一块喝酒呢?”
“我家里不要我了。”
“为什么?”
“不想上学,就喜欢出来唱歌。”
“你唱的也不怎么样啊。”
“你再这么说我就真难过了。”
“逗你的,其实挺好的。其实你可以考虑多发展发展的。”她拍拍我头顶,像拍一条小狗。
她想让我去选秀节目上试试,万一有人看中了就可以火了。我说哪那么容易火,人家火了的都是有后台的人。她说哪那么绝对,公司都不尽然呢,金子才能一直被埋没了不成?
那天她像个对我百般照顾的姐姐,又像个母亲。我怀疑她是否真的喜欢我。
“那我也不知道怎么才能上节目啊?”
“报名去啊,这么大个人又不傻。”
“我…不太敢。”我嗫嚅着说出了这个怂到家的理由。
她又笑着看我,这时的笑温暖和煦,看得我不知道怎么回应她。
她告诉我她如何从一个小城市一步步走到北京,她小时候很努力,成绩很好。光是这一点我就做不到,我不喜欢学习。成绩是个很好的敲门砖,可我就是对那玩意不上心。那天晚上她说了好多话,甚至比她之前和我说过的所有话都要多。她告诉我要如何努力,如何战胜苦难云云,和学校里老师的说辞如出一辙。老师说话一向招人烦,可因为是她,我愿意假装有兴趣地听下去。
她请我吃了顿好饭,说是为我饯个行。我看着她从包里掏出银行卡,从容地刷掉了几百块。那些钱,我不知道要攒多久才能得到。
她也许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拿着每月上万的工资,可以不费力地请一个卖唱的穷小子吃一顿几百块钱的饭,而那个穷小子却只能为她每天早晨买十块钱的早餐,捂着送到公司门口。
每天早晨,还是照例等她,她过来了,我拿出早餐就走,也不多留。我怕公司里同事说她闲话。
我用攒的钱买了几件便宜的新衣服,把胡子刮干净,出门开始认真梳头发。我知道她每天早晨赖床起不来,每天买好了早饭在她公司门口等。她说同事总是调侃她是不是恋爱了,有个挺干净的小伙子总是送早餐。我问她怎么说的,她说没恋爱,只是朋友,但说到这的时候,她脸上有一抹羞红。这抹羞红对我已经足够,尽管我还只是个朋友。她不知道我起得多早,我每次都说是顺便。北京冬天的早晨冷得刺骨,但每次送到她手中的早餐都是热的,而且,从我的小破房子出来后,打工的面馆和她的公司在相反的方向啊。
“让他们看看呗,有个清秀的小男生总是给我送早餐。”她开玩笑似的对我说。
“我这人低调,别了吧。”我挤出一个自认为很温暖的微笑。
“你真是还小呢。”她弹了一下我脸蛋,“腼腆,一说话就脸红。”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那天我问她三十了为什么还没结婚那,她说算了吧已经过了那个冲动的年纪了,挑剔过,轮换着,到最后才发现还是一个人的生活更快活。这个世界啊,有时候外表决定一切的。
“我觉得你挺漂亮的。”
过了很久她也没说话,忽然她侧过头笑着对我说,“你要是早出生几年多好啊。”那天她的笑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我把简艺当成女朋友看待,想必她也已经把我看成是她的男朋友了。
我们几乎每晚都要见面,我送她回家,陪她走好远的路,然后再折去相反的方向,回到我那个破出租屋。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总是能嘻嘻哈哈的。简艺是这座冰冷的城市赐给我唯一的慰藉了。
她穿高跟鞋累,我有的时候把她抱起来走。她说多不好意思,还跟小孩似的。我说怕什么,反正没人看得见。
看见了又能如何?有谁规定过卖唱的男孩不能喜欢女白领吗?
她在我怀里安静地窝着,像一只小猫。我抱着她,在缀着星星点点路灯的街上走。她很轻,从上往下看,总是带点倦色,但有种说不出的可爱。
我低下头,吻了她。她没把我推开,顺理成章地用她的柔软承接下了我的热情。
那天晚上我去了她家。她一个人住,房子不小,显得太冷清。
“你先坐下喝点东西,我去洗个澡。”
从客厅能看到洗手间的磨砂门。我模模糊糊地能分辨出她脱了衬衣,裙子,内衣,把它们一股脑塞进洗衣机里。蒸汽越来越重,我渐渐的彻底看不到了。
她出来的时候,只裹了一条浴巾。我喜欢她现在的模样,像个圣女。没有化妆,没有衣服,什么也没有,这是原本的她,最干净纯洁的简艺。她身上潮湿着,走出来的时候带出一股热气。
我还是没忍住自己那份可耻的冲动,下身热得发烫。我把她扔到床上,一把扯开浴巾。她说要我也洗洗,我脱掉衣服,把她重新带回浴缸里。
我和她在浴缸的热水中相拥而吻。这共赴云雨的一刻,她的柔软和温热,我能一直记得。
一定是把我当成男朋友了,才会这样的。
简艺喜欢我。我能确定。
我开通了个微博号,在上面写点自己的情怀,有的时候录一小段歌上去。慢慢地也多了几个粉丝。他们可能觉得我很酷,是个流浪歌手,但我自己知道我过得有多艰难。
我发了条微博,“有了你以来,狼狈的生活也不失光彩。”底下有人评论,是不是恋爱了,做唱歌好听的男孩的女朋友真幸福一类的话,我一个都没回复。
做我的女朋友一点也不幸福,什么都没有。
我们就这样暧昧地蜗居在北京这个大都市里,彼此没提及过这段关系,但都心知肚明。
我们每天黏在一起,我给她送从不变凉的早饭,她回报我一天一天的鼓励。这种小日子清苦又充满希望,偶尔兴致来了,我们还会翻云覆雨一番。
事情曾经有过转机。关注我的粉丝越来越多,慢慢,有人在街上路过我的时候,会惊叹,原来这就是那个网上的卖唱男孩,真人比视频里帅耶一类的话。有人会给我很多钱,但这远远不够达到我理想里的程度,我还是回去饭馆打工。我以后要成名,上大的舞台,让很多人知道我,然后给简艺买好多好看的衣服和包。
也许是简艺的鼓励奏了效,今天有个小唱片公司来找我,要我和他们合作。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以后机会还多,遇到更好的还可以再跳槽,起码这也是我一个正经工作啊。
公司给了我一万块定金,正式签约后工资还会更多。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带简艺去吃了一顿五百块的饭,我喝了太多酒,最后是她把我带回去的,真丢人。我忘了她当时什么样子了,好像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开心。
没关系啊,简艺。你觉得不够,我可以再努力,我还会做的更好的。
简艺,我好爱你。慢慢的我就能挣钱养你了。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我的事业有了一点起色。自食其力的感觉真好。
简艺不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女人,她陪了我一年,没跟我要过什么太贵的衣服和化妆品。凭她的工资,在这个地段还不足以过得很自在。交了房租,买点女人喜欢的东西,基本上除了吃饭就不剩什么了。我不会找她要钱,虽然挣得没她多,我就算自己节衣缩食也会不时地送她一点小礼物。
女人是一种喜欢惊喜的动物。
她不让我带她去贵的游乐园,我们经常去她家附近的公园里散步。她喜欢捧一杯雪顶奶茶,看着公园里坐着歇息的老人和爬上爬下一脸汗水的小孩子。她说这样就挺好,以后再不济也是变成他们里的一员,也挺悠闲。
我开玩笑说她没志气,以后无论如何也要给她买房子,不能一辈子租房子住。
这句话之后她没有做出我期待的激动表情,反而,我在她脸上看出了一点点转瞬即逝的不屑。只停留了一下,便消失掉了。
别的,我就只记得她说奶茶很好喝。
“那我就给你买一辈子奶茶。”
“你真就这么想?”
“是啊。”
她看着我,表情复杂。
“怎么了?”我关切地问。
“嗯…没事。我有点撑,不想喝了。”她把没喝完的大半杯奶茶扔了。
我自以为浪漫的许诺和情话,在她看来有点像不屑一顾的笑话。
也或许是我想的太多。
现在我明白,女人要的不是男人始终如一地给她买十块钱的奶茶。她要的是以后能喝到高级的咖啡和红酒,而且那份始终如一也一分不能少。
简艺和我在一起有一年了。这段时间在我看来清苦但充满希望,我曾经以为她也如此认为。
后来的我,不知道这份耕耘该与谁分享了。
现在的我,是个无名的十八线小歌手;简艺已经得到了升迁的机会。
下周她出差去上海开会,她说这场会下来了,基本上就能让她身价再涨一把。
她这样厉害,我自知要更有本事才能相配。但是我需要时间,我也在绞尽脑汁让自己红起来。
她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她家过的夜,怕她自己一个人赶早晨的车不安全。
我带了她平时喝的雪顶奶茶,她这次喝完了,看起来有点勉强。
“我明天早上六点半的车,今天晚上得早睡。”她穿着睡袍收拾行李,松松垮垮的样子像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我送你吧。”
“不用,太累了。你多睡会吧。”她没抬头。愣了一下后,抬起脸对我说,“我…过不了几天就回来了。”
“没事,我起得来。”
“那好吧。”她把行李箱放好,拿出第二天要穿的衣服,“今天早点睡吧。”
许久,她突然说,“许卓,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爱情。”
“如果一个穷小子愿意为了你倾尽一切,另一个富人愿意给你钱,但只把他的爱分给你一小点,你要选哪个呢?”
“我…选富人吧。”她的回答现实得冷硬。
“噢,是这样啊。”我不知道该做出怎样一个表情。
她兀自低头嘬手中的奶茶。
过了一会儿,她抬头望着我,“许卓你怎么不再说话了?”
“没事,咱们睡吧。”
关了灯,我在被子里慢慢靠近她,她背靠着我。我从后面抱过去,想和她分别之前再做一次,她除了呼吸的起伏之外没有任何反应。
我睡得很沉,第二天醒来时,身边已经是空的了。
我给她发了微信。
“你怎么自己走了?”
“看你睡得沉,不想吵醒你。”
“噢。那你应该在车上了吧。”
“在了。”
“什么时候能回来?”
良久,她才回信,说火车过地道,信号不好。
“可能一周吧。”
我坐在她床上,旁边换下来的睡袍还有一点残留的体温,桌上奶茶的空瓶在默默昭示着我现在的孤独。
第六天的晚上,我在电话里和她说想请她明天吃饭。她那边的背景声音很喧哗,像是风月场所。
“你在哪呢?”
“公司酒会,大家聚呢。”
“我想请你吃饭,明天。”
“你说什么?我听不清…”她身边好像有男人,嘻嘻哈哈地开着玩笑,我听不清楚他们说了什么,但男人喝酒时说出来的玩笑没有几句不和那些龌龊的事相关。
“你别跟那些男的走太近…”
“知道了,知道了,哎呀…”她好像没站稳似的,飘飘悠悠。我担心此时有好事者上去扶她,趁机揩油。
她好像突然记起什么似的,“前面你说过啥?”
“回来了我请你吃饭吧。”
“哦哦哦,好,没问题。”她的语气像个应付上司的唯唯诺诺的小职员。
“你玩吧。”
“好啊,我去了。”
“只要明天,你能回来就行。”
她挂了电话,不知道听没听见我最后一句。
简艺第七天没回来,我预定好了餐厅,等了一天,末了还要给服务员赔礼道歉。
微信上删除我之前,我看到她和一个有钱男人的合照。
“三十岁,感谢最后遇到你。”
真讽刺。
我明白爱情是一个陷阱,人们知道会难受,还是往里跳。因为里面有糖啊,有让你万劫不复的快乐,苦难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谁不喜欢自由?可是有的人就是傻,愿意扔了自由去找名为爱情的束缚。我就像这种傻子一样,自投罗网。
锁上她的房门,我把钥匙轻轻放在门框上。
我也停了好久才在心里说出那句“那就分吧”,真的快用光我所有力气。我们都曾经沉默过好久。起身离开的时候,我拿着双肩包的手臂都是颤抖的。出门的时候,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拉着我回去,好像是我忘带了什么东西,好像是我丢掉了什么东西。我真的舍不得你。
我还是走了。她决绝地扔下我,我再回头就太贱了。
我不能那么贱,我得潇洒点。毕竟今年,我才二十一。
可我终究没做到潇洒,她走后,那种时不时难过的心病又重新找上了我。
我有的时候想啊,简艺这么绝情,我为什么还是忘不了她?遇到对方的时候,她三十岁,我二十二,她经历了几段刻骨的爱情,逐渐看透了爱情的本质,而我什么都不太懂。我只不过是她的过客之一,她却不明不白地成了我幻想的一生。
我今年三十五,小有名气,有了自己签约的大唱片公司。
我见过形形色色的女人,慢慢也就摸爬滚打着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了。
女孩子在上学的时候都喜欢穿白衬衣,牛仔裤的干净男孩。大了,就只喜欢有钱人了。当年的男孩可能依旧干净,可是男人的青春太短了,只能在那么几年里建立起一个女孩十足的信赖,而女人的青春太长,她们对男人的爱像施舍,散播过后就不再过问。
北京这个城市太拥挤了,连灵魂都难以盛放。那些在这里工作的人要花多大的气力才能获得在这里蜗居的一个机会?是不是需要从小努力学习,有个好成绩,一路做着自己可能不太喜欢的事走上来?简艺是这样的。这样一个努力了小半生的女人,身边理应配上一个比她更加努力,足以让她不再那么辛苦的男人。我又算什么呢?我当时什么也没有。我这个穷小子送不起她名贵的包和口红,只能每天早晨冒着冷气给她送饭,脱了自己的外套给她取暖,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是我能给她最多的了。而她愿意选择富人的一点点感情,也不想接受我完整的心意。我终于明白,再多的赤诚,还是比不上金钱。
没算错的话,她现在应该四十四了。可能已经有了孩子,成了个风姿绰约的妇人家。
而我,我没娶老婆,现在一个人的生活还真的挺好。自由,没人管,还能有点不菲的收入,给自己改善改善生活。
难过的是那块心病没走,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来的次数少了些。每次都会有不同的难过,但这里面,想念简艺的难过占的却最多。
我有的时候安慰自己,应该庆幸你最爱的人没有和你结婚,没有柴米油盐,没有生活的琐碎,没有日日夜夜的腻歪与疲倦。彼此留下的只有那些年我们最好的时间。我他妈管你现在还爱不爱我,你在我心里不走了,我总不能没礼貌地送客。
很多年前,一个卖唱的穷小子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了快十岁的女人,只因为她给过他弥足珍贵的二十块。
他凭着一腔孤勇闯出来了,只不过时间有点长,她没耐心等。
前天晚上,我梦见她了。梦见在一个超市里,她挎着一个大大的购物袋,头发松散地挽起来,不再细心打扮,身边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哭闹着扯她的衣袖,要买玩具。这个梦我不忍心做下去,她怎么能这么辛苦地做别人的妻子?她的丈夫一定不怎么心疼她,让她这么狼狈地出来买菜。我曾经那么视若珍宝的人,现在为了另一个人不再可爱,她本来该是被宠成少女的样子啊。
梦是反的,我只是心里祝福她过得平安。
我希望她三十岁没嫁,希望她永远做一个不老的少女,不被年龄困住,永远不用管柴米油盐的问题,有数不尽的爱情的憧憬;我又不希望她三十岁没嫁,这样一个可爱的女人怎么能没人保护着,独自过一生?后来我想明白了,这样的一个矛盾体只活在我的构思里。现实里的她早已经嫁了,只是嫁的人不是我。
我拿起手机,回了一条,“我会去。告诉你家宝贝,有一个叔叔要给他包个大红包。”
三十岁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