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新颜3.24经营十二条第7~9条

2019-03-24  本文已影响0人  罗新颜

第7条 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经营需要洞穿岩石般的坚强意志

  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意志的表达。一旦确定目标,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目标非实现不可,这种坚强的意志在经营中必不可少。

  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必将完全丧失投资者和企业员工的信赖。既已决定“要这么做”,就必须已坚强的意志贯彻到底。

  体现经营者意志的经营目标必须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意志。员工一般不肯率先提出让自己吃苦的高目标,决断得由经营者下。

第8条 燃烧的斗魂——经营需要强烈的斗争心,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

  脾气太好,连架也没吵过的人,应该趁早把社长的座椅让给更有斗争心的人。

  经营者如果缺乏斗魂,不能为保护员工发挥昂扬的斗志,将必败无疑。

作为经营者,为了保护员工,一旦面临危险,立即挺身而出。没有这种气概,经营者就不可能得到员工们由衷的信赖。这种英勇气概,来自强烈的责任感。无论如何也要保护企业,保护员工,这种责任心,使经营者勇敢而且坚定。

第9条 临事有勇——不能有卑怯的举止

  经营者如果缺乏勇气,员工就会上行下效,不以卑怯为耻。

  经营者所需要的勇气,又可称为胆力,有这种胆识,才敢面对一切障碍,正确判断,坚决实行。坚决做出对公司有利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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