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生命啊,它璀璨如歌
我在“纪录片”里,看见世间百态。
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哈喽~ 家人们上午好下午好晚上好!这里是啊叼。
咳咳,注意!这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是这样的,法官》,接下来,让我们追随镜头直击法庭。
NO1.我很同情你,但你触犯的是法律
公堂之上,庄重肃穆的徽章之下,我看到了每个人心底最丑陋也最脆弱的一面。冲动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但事后随之而来缠绕着的是伴随一生的悔恨和法律上的惩罚。当一人犯错,家人求情时,出现了“伤者痛,亲者悲”的局面,家人开脱的借口,屡屡的保证,我们都看在眼里,但是任何人都无法为成年人的行为保证,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当一个人身处两种身份,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时,我们会从感性的角度来深表同情,但法律是理性的,我们无法将其视为无罪。然而同样,法律也是有情的,执法者有情,情融于法,便让卷纸上的教条不再有“高处不胜寒”之状。
NO2.理不直气也壮,法律不是儿戏
在这部纪录片中,有很多案件让我十分痛心,我无法想象,目前我国仍有这么多年轻人是法盲。少年轻狂不羁,意气用事,错将暴力称英雄,法庭之上理不直气也壮,有的甚至明知故犯,毫不诚意悔过,直至判决下发,才痛哭流涕。这一幕,我真的是有被气笑到。我无法发表我的看法,我只能说年轻不是肆意挥霍的资本,也不是犯下过错的借口。诚如罗翔老师说的那句名言: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个人渣。
NO3.你保护证据,法律保护你
片中有几个情节:
①原告方证据不足,法庭要求一周后提交足够的证据再开庭,且告知原告若未按时提交证据,将承担相应的后果。结果一周后证据仍未提交,最终原告方为了不承担相应的处罚,撤诉。
②原告方聘请的代理律师太“菜”,提供的证据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错误,可以用一词形容:“猪队友”。被告辩护律师很“专业”,这种情况下,网友追寻原告方证据里的蛛丝马迹,哪怕一眼就能看出是被告方的过错,原告方仍在被告的偷换概念,咄咄逼问之下,撤诉。
③原告方不懂法律知识,也不接受法院的法律援助,仍“逞强”的凭一己之力将被告告上法庭,也不接受院方调解。结果可想而知,因证据不足和未理解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
对此行为,我只想说,悬崖之巅,我把绳子递给你,你偏要把它换成“稻草”,不是我不救你,我也是心有余力不足啊。
欧克,以上就是近日份小谈的全部内容,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每个人都无法避免,所以生命啊,它苦涩如歌,但是我们要以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坦然接受,理性解决,切忌一时冲动,那些打不败我们的,将使我们变得更加坚强。
再次感叹: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重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