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吗?你竟然是神圣的存在!
王建平:《生命与世界》
世界为什么那么大?因为生命的感知欲望无边无际;世界为什么那么丰富多彩?因为所有的生命都在释放出各种不同的感知力。诺大的世界属于生命,属于生命的感知,属于感知的每一个生命体,属于感知着的每一个人。
生命看似渺小的,但生命的感知是伟大的,每个渺小的生命都拥有伟大的世界,因为它有感知,感知是生命同样伟大的根据。
生命都有感知权,生命存在就是在感知,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是感知的对象。生命依照各自的感知方式感知事物,获取各自所需的不同的感知信息,再以不同的方式与感知对象互动,世界是不同的感知体和不同的感知方式集合而成的共同感知对象。所以,生命是个体的,感知的世界是共同的。
生命是感知的出发点,世界才是感知的存在地。生命可以渺小至微生物,世界可以广阔到无穷无限。其实,生命的结构不只是自身的肌体及组织代谢系统,生命最根本的机能是感知,感知不仅在体内运行,感知到达所有感知对象,感知是生命最重要的部份,感知与感知对象互为一体,感知是生命的外延与扩展,生命的感知与整个世界不可分割,所以,每一个在感知的生命都拥有全世界。
人习惯于把生命看作私有,私有是最狭窄的边界。所以,这种认识认为:生命与生命是各自独立的存在,是相互竞争生存的关系,是利与害的关系。如果生命与世界的关系是生存关系而不是感知关系,那世界只不过是生命生存利用的材料,生命在与不在与世界无本质关系。但是,如果生命与世界的关系是感知关系,那世界就是生命不可分割的感知对象,生命与感知存在世界就存在,反之,世界不会存在,也没有理由存在。
每一个渺小的生命之所以有神圣的意义是因为在感知,它以感知拥有全世界,它以感知使得全世界存在。无论大小,生命都拥有感知权,生命都拥有全世界。平等的感知权使每一种生命都有生存的意义,都有平等的生存权。生命是感知的一个单位,一个出发点。生命的共同对象、共同空间、共同利益、共同体就是全世界,每一个生命拥有全世界,全世界拥有每一个生命,这就是生命与世界,生命与生命的逻辑关系。
不是生命与生命相通,是共同的感知对象让生命相通。生命不仅在生命体,生命的本质在感知对象中存在。个体生命不断地此生彼亡,而共同体生命——世界,却永远不会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