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再无鸟伯乐

老狗

2025-07-24  本文已影响0人  点石成文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是一条快五十岁的老狗了,说出来你们一定不会相信,哪有狗能活那么大岁数的。

我的母亲,一位在那个年代非常少见的纯种狼青。不用说别的,单那两只小牛角一样直立在头顶的耳朵,就足以让像做贼一样塌腰弓脖四处找屎吃的当地土狗对它肃然起敬。可是爱情这个东西,不但人类对它琢磨不透,就算嗅觉敏锐的狗类,也猜不透它的滋味。

1979年秋,金黄一片的季节。能使万物复苏的荷尔蒙,让母亲迷离了高傲的双眼。于是,我和兄弟姐妹们,各自身上带着或多或少的,说不清是周围哪只土狗的毛色,降生了。

我们是镇里来的第一只狼青,生下的第一窝崽,在周围引起了小小的轰动。有点头脸的人,都争着跑来跟我们的男主人陪着笑:“这狼狗崽,可得给我留一只啊”!

我后来的男主人,应该是有足够的面子,他和他的同村邻居,另外一位在镇里管交通的人,各自得到了一个紧缺的名额。

于是,我和那只身上没带多少母亲毛色,更像一只土狗的弟弟。被装进了纸盒箱,绑到自行车后座上,带回了他的家,那座四面环山的小山村。

山路真是颠啊,男主人虽然尽量骑得很慢,小心地躲着地上的坑坑洼洼,但我和弟弟的肠子,还是差点给墩折了。

男主人的小儿子,四五岁的样子。虽然按寿命的比例折算,我并不比他小,但是他毕竟比我早来这世间好几年,我还是得叫他一声“小哥哥”。

哥哥爱惜地把我俩捧进了院里散发着热气的暖棚。那座暖棚从地面向下挖了能有不到一尺深,上面罩着一人高的塑料棚,里面住着一群白色的鸡。听说它们是蛋鸡里面的新品种,产蛋量比当地花里胡哨的土鸡高。给它们住的这么好,就是为了让它们在当地土鸡已经停产的寒冷冬季,尽量多地给主人产些蛋。

我试着逃离那一尺高的障碍,可是就算立起身子,还是有些矮。鸡们并没有因为我俩的到来受到一点惊吓,它们或是继续从嗓子眼里拉着长音,抖着不大的红冠子踱步,或是继续蜷着腿蹲在木架子上打盹,只是半睁了一下睡眼表示对我俩的问候。

应该是因为陌生的环境,特别是身边这群冷漠高傲的鸡。我当时忐忑又无助,把还有些婴儿肥的身体找了个角落塞进去,瑟瑟发抖地打量眼前的一切。

弟弟比我强多了,它一落地,就摇头摆尾地向哥哥示好,像是遇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拿一只送到西头你大叔家。”男主人探头看了看我俩,对哥哥说。“我要那一只,这只有点傻!”哥哥先是指了指瑟缩在远处的我,又看了看卖力地在他面前讨好的弟弟。很显然,他是看出了弟弟的身上并没有流淌多少母亲那高贵的狼青血液。

如果狗真的是从狼进化而来,那么这真是造物主对人类最大的馈赠。作为一种可以提供精神慰藉的动物,我们不但走进了人类的生活,也走进了他们的心灵深处。

其实,我想说的是,从某种角度讲,从与主人见面的那一刻起,人也走进了狗类的内心。常言说“狗不嫌家贫”么?而且与这句话并列的是母与子之间割舍不断的亲情纽带。但我如果真这么说,怕不会得到有些人的认同。至少,他们很少有人会意识到,人与狗相处中,这现实存在的更重要一点。

没几天,我便成了哥哥甩不掉的尾巴。他找来一些碎砖头,和了黄泥,要靠着房根给我盖一间狗舍。还告诉我要在狗舍上立一块牌子,写上“狼狗”两个字。

狗舍盖到一半,被哥哥的爷爷看到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垒得歪歪扭扭的几层砖头,笑了:“狗窝这么砌,也得倒啊,砖和砖之间得错开相互压着,才能立得住!”

其实,这个特意给我盖的房子,我一共也没进去住几次。在农村,哪个舒服的犄角旮旯一卧,都是一张舒服的床。

但是爷爷给我做的饭却是非常和我的胃口。一进家门就是灶间,西面的两个房间住人,相连的水磨石灶台自然是给家里的人做饭用。东面一个房间放杂物,相连的石板灶台是给家里的鸡鸭鹅狗准备食物用。

爷爷一天两顿,用地瓜掺了玉米面给我熬热乎乎带着甜味的粥。我的饭跟掺了米糠的猪食不同,跟生着拌菜的鸡鸭食也不同。

女主人不止一次地跟爷爷唠叨:“一个狗食还拿手把地瓜碾碎了,顿顿熬热乎的,弄一盆放那,一天给它盛点得了!”爷爷慈爱地看着我:“养了,就得好好对它。”那一瞬间,我想起了母亲,我们兄弟姐妹在它的怀里拱奶喝时,它对着我们转过头来时柔软的眼神。

哥哥带着我到村里的小朋友面前招摇,他拎着我的两条前腿,让我的两条后腿着地,学他走路。捋着我那两只耷拉的黑耳朵显摆“这是一条狼狗,长大了耳朵就会竖起来!”。

别看我小,家里来了陌生人,我那稚嫩的叫声从不怯场。如果是常来常往的本家人,我就摇起尾巴断续叫一两声,简单向主人做个报告。大家看着轻轻一脚就能踢到房顶的我,都笑着啧啧称赞:“这小狗挺厉害啊!”,本家人的话语则带着怜爱:“这小狗不大,还能分清里外!”。

不是因为我有关于血统的偏见,对于纯种狼青,主人身上的味道,早就被敏锐的嗅觉,深深地嵌入我们的骨髓。同宗同族的近亲,气味虽与主人有很大不同,但我们也能从那些无法言说的细枝末节处,察觉出他们与主人的亲密关系。

弟弟则不同,无论家里来了什么人,或是街上有什么风吹草动,它都会“哗啦哗啦”地扯着栓它的铁链子大惊小怪地狂吠。

男主人也曾考虑过把我用绳栓在院子里“到处乱跑不看家,再咬坏了人。”他的担心应该是大多数狗被栓起来的原因。“不用栓,咱家的小狼狗知道里外,从不乱咬人!”哥哥希望我的狗生能获得跟他一样的自由。

“不过可以给它戴一条带铁扣的项圈。”哥哥的想法跟我一样。母亲脖子上就有一条那样的项圈。它衬得母亲瘦削的脸庞更加冷峻,与别的狗打起架来,对脖子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保护。

在这五十年里,每次想起母亲,都是那条带着皮革质感的项圈,先出现在我回忆的黑白图像中。

夏天来了,几场透雨过后,村西头的小河唱着歌涨高了水,知了的叫声装满四面环山的小山村,这些夏日里特有的声音,也日日夜夜地装满我的两只耳朵。

小哥哥在阳光正烈的大中午,跟小伙伴噼里噗噜地下河洗澡。我也跟在他们身后下到水里,虽然狗的身上没有汗腺,不过大夏天的泡在水里,是真舒服啊。

河水温热,水下的泥沙比河水还热,水流洗刷着我的绒毛在我的皮肤上滑动,就像水边石头上那些随波摆动的绿色苔藓。我们狗类天生就会游泳,如果没有我们,人类的泳姿里面,是不是就会少了一个最简单易学的狗刨式呢?

哥哥把我按在身下,要我在水里驮着他往前游。好在他当时是光着屁股玩水,要不然撑开了裤裆,大人们又该说了:“告诉你了骑狗破裤裆,就是不听,裤裆又开了吧!”

其实那么小的我就算在地上,也驮不起多大的重量,小哥哥不过是每天跨在我的背上做他的大将军游戏。那时候我就想啊,等我长大了,就真的能背着他,吹着风在田埂上跑了。不过当时那么小的我想不到,我长,哥哥不是长得比我还快么?

玩腻了,我跟在那群光屁股后面爬上岸。在草地上站稳四爪,使劲抖动身子,细小的水珠在周围形成一团薄雾,雾里包着我,还有一条小小的彩虹。

夏天转眼就过去了,不过立秋后太阳更毒,河水比夏天还热呢。我还是那样晃动着身子,两只尖尖的耳朵在脑门上拍出啪啪的水声。水雾散去,小溪款款的波纹里倒映出了一只立着耳朵的小狗。

从那天以后,哥哥走起路来腰挺得更直了。瘦瘦的两片肩胛骨,向后背的中间大幅甩着胳膊。得意的眼神是在向小伙伴宣示:“看,我没有吹牛吧!”。

我们家西院住着哥哥的堂姐一家,差不多跟我同时来到她家的是一条小母狗——小黑。与我不同的是,它一进家门就被一条绳子栓在了院子当中。

小哥哥跟堂姐很亲近,每天都在两家间串来串去的玩,我也跟着来回跑。小黑应该是自己也很孤单,每次看到我去,都很高兴。把它湿漉漉的小鼻子凑到我的身上蹭了又蹭,闻了又闻。

我的耳朵立起来的那天,它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顿了顿四只小爪,轻轻的哼唧着嗓子,迟疑地冲我点了几下尾巴。它没有像往日那样凑过来嗅我,我却从它的不知所措中,看到它的皮毛愈发地黑亮,并在周围嗅到了一丝带着甜味的气息。

我把一泡尿撒到了它的窝旁边,院中牛棚里散发出的浓重草腥味掩盖了我的尿味,但我相信,我的同类远远就可以清楚地闻出,这泡尿里面传出的,春天一样的信息。

至于东屋那条憨狗,从我到来那天起,它就没正眼看过我。我曾试图向它靠近,但它那双半耷拉眼皮下,带着血丝的混浊眼球,透出的凶光,咄咄地把我逼退。

1981年初的一个夜里,西院突然传来小黑尖锐激烈的吠叫,接着是堂姐夫撞开屋门的咒骂和他抡圆了粗壮胳膊,狠狠劈下铁锹,划破夜空的撕裂声。

一连串狗的哀嚎声,从堂姐家的院里蹿到院外。我听出来了,那是东屋那条憨狗发出的惨叫。它一定是想趁着夜黑,图谋小黑那身油亮乌黑的美色。

后来的半个多月,它都半拖着后半截腰腿,痛苦地卧在东院的大铁门旁。我从它的眼神里,嗅出了一丝仇恨的味道。我知道,它一定是没把我用那泡尿划定的界限,放在自己那双牛铃一样的眼里。但它也没想到,小黑的专情,让它的后腰踏踏实实地挨了一铁锹。

春天到了,孩子们都跑到街巷上撒欢。那天晚上,哥哥拿着一块地瓜在外面边吃边玩。养好了腰的憨狗从远处晃着身子横了过来,哥哥很显然地有些害怕,掰了一块地瓜扔给它示好。

那憨狗先是不动声色,靠近哥哥后突然间就扑了过来。我在后面一跃而上,可还是晚了一步,哥哥的小腿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口。

我俩龇开獠牙撕打在一块,虽然高傲的我从没瞧得起过那条只会装傻充愣的憨货,但它的体型和狮子头一样的大脑袋,实实在在地比我大了将尽一倍。

我看到了小哥哥腿上的鲜血,想起了它一直以来对我的蔑视和对小黑的觊觎。狼的热血在我的体内奔涌,被唤醒的攻击性,天生的力量和灵敏让刚长大的我充满了战斗力。几个回合下来,它高大的体型在我持久的耐力面前不再占有优势。

我看到了祖先猎食时只进不退的鲜红双眼,血红舌头。那憨货一个趔趄,喉管就被我的大嘴钳子一样狠狠地卡住,两颗獠牙穿破它的狗皮,又深深地扎进它的肉里。

如果不是男主人闻声赶出来,用棍棒解开了我俩的缠斗,我想那天我一定会把它像猎物一样咬断喉管,再吸干它的狗血。

从那以后,憨狗那被我咬伤的脖子,就像它那两只无精打采地垂在眉前的耳朵一样,永远地垂了下去。我哪,一只耳朵被它发臭的狗牙咬出了一个缺了块肉的豁口。

五十岁的我啊,现在终于想明白了这件事情,也许就是我脑门上那两只直挺挺的耳朵,让它的狗心妒忌,才生出了那么多的怨恨。

一场惨烈的撕咬终于落幕的夜晚,额外地安静。我和小黑隔着铁门默默对望,它的目光幽幽地落在我那只残耳上。

当我和小黑在漫天星光的夜色中融为一体的时候,我嗅到了跟地瓜不一样的甜滋滋的味道,我听到了小黑的心跳跟我的心跳合为一个声音。那一刻,我深深地理解了我的母亲,曾经跟我一样年轻过的母亲。

三个月后,几只肉乎乎的小家伙偎在了小黑的怀里拱奶。我看到小黑黑亮的眸子,在这四月的天气里,柔软了起来。我看到它的怀里,有两只小狗的耳朵带着跟我一样的褐黑色皮毛。

转眼就到了秋天,男主人叫来了他的外甥们——城里的三个大小伙子来帮忙收秋。见到他们的时候,我只是打了一个愣,就从它们身上嗅出了一家人的味道。

忙完一天的农活,在这寂寞的农村里,他们仨最大的乐趣就是逗我取乐,一会拽我的耳朵,一会又扯我的胡子,一会又呼来喝去地让我围着它们跑。

临走的时候,他们请求男主人:“这条狼狗太通人性了,我们带回家养吧。”男主人看了看哥哥,笑了:“问问他同不同意。”

我也曾听说过城里生活的优越,还有狗类进城后,享受的种种幸福。但从来到这里的那一天起,我的魂就深深地扎下了根,我不愿任何人把它拔起,那样我会痛。

我宁愿在这蓝天白云,大地清风间,安安静静地过命运给我安排好的日子。

清早,我和哥哥一起跟着爷爷去地里玩。哥哥帮爷爷扛着耙子,我也没闲着,我扛着耙子的影子。晚上,家人们在炕上热气腾腾地吃饭,我就在地下把头枕在两只前爪上,等着桌上扔下的一块土豆皮或地瓜皮。

月亮出来了,我在院中的树影下,把耳朵贴着地皮。大地总会带给我一些人类无法触及的,关于过去与未来的信息。

如果岁月总是如此的安静,也许这世上就不需要有文字的记叙了。

1984年夏,天还是那么地热。哥哥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这几年的春天,小黑每年都会让我做一次爸爸。自从它生的第一窝狗崽,有两只长大后跟我一样立起了耳朵。堂姐夫每次看到我,嘴角都会挂起一丝满意的坏笑。

那两年,农村街上做买卖的人慢慢多了起来。除了卖东西的,还有买东西的吆喝声。收破烂的老头赶着一架破驴车,一年到头在村里的几个屯转悠。收鸡蛋的每次遇到卖主,都要在太阳底下把鸡蛋高高举起,看看存在大葫芦里最下层的鸡蛋是不是散黄变坏了。

收鸡的自行车后座上绑着两根木方,鸡腿被缠紧了挂在上面。自行车的后轮在村路上飞转,车辐条在阳光下闪着亮光,搅得鸡的羽毛在后面一朵朵地飞起来。

那年夏天,每次跟哥哥玩完水回家,院里的鸡都会少两只。“这些鸡老了,挑不爱下蛋的卖了吧。”女主人的话让那群鸡一听到“收鸡喽——”的长音,就吓得禁了声。到最后,只剩下几只还能偶尔下两个蛋的老母鸡。“这几只就这么养着吧,过年留着吃肉。”女主人的确是一位善于精打细算的过日子好手。

有一天,家门口突然停了一辆小货车,车上的人说是男主人的好朋友。从南方带来了一套竹子做的家具,有竹椅,竹凳还有竹桌子。竹子确实是个好东西,人坐上去凉凉快快的。

在随后没几天的一个半夜里,我贴着地皮的耳朵都睡了。还是这辆小货车,刺眼的大灯晃了几下就停在了家门口。酩酊大醉的男主人被两个人架着拖下了车,一股刺鼻的酒味也跟进了院子,其实,我在那酒味里还闻到了一股神秘的劣质脂粉味。

男主人一会呕吐,一会不知所云地自言自语。女主人愤怒地咒骂,压抑的哭声,还有爷爷无声的叹息,装满了没有熄灯的难熬一夜。

山上的虫子叫得最欢的时候,地瓜熟了。每次看到爷爷的镢头一下下从土里刨出红彤彤的地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可能是土地里蒸腾的热浪让爷爷犯了眩晕,他一头栽倒在了地瓜地里。

我急得大叫,用舌头使劲舔爷爷的脸。哥哥每次拉屎都是撅起屁股让爷爷擦,爷爷不会嫌弃我这张只吃过他孙子一个人的屎的狗嘴。

住在附近的本家二叔把爷爷背回了家,喂了几口凉水,爷爷慢慢缓过了神。那晚,爷爷没有吃饭,却拖着虚弱的身子,用新起的地瓜给我熬了一锅粥。

身体恢复了的爷爷,简单收拾了一下东屋的土炕,把西屋的被褥一卷,搬了过去。从那以后,西屋的门就很少打开过。家人吃饭的时候,我也不再进屋趴在桌前了。

1986年,家里第二茬鸡进入产蛋高峰期,每天“咯咯哒!”地叫个不停。同样的季节,男主人的二外甥送来一只小狗崽,据说也是什么比较稀罕的品种。每次来了陌生人,我在前面叫,它却在后面摇尾巴。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条供人玩乐的宠物犬。

这两年,男主人醉酒的频率越来越高,送他回来的车也各种各样,女主人的脸上几乎没有了笑容。爷爷在东屋独自一人守着一床被褥,一张小饭桌、还有一副颜色暗淡的碗筷。

秋风起了,收狗人的叫声停在一个中午。女主人眼瞅着两只狗吃家里的食物特别着急,她认为这是没必要的浪费,还说小狗所以不知道看家,是因为有了大狗做依靠。

我知道,一条六岁的狗,已经开始变老了。

收狗人的钢叉面前,再厉害的狗都得胆寒。就算是我这条有着狼青血统的狗,也难免一声声的悲号。

爷爷正担着一挑地瓜回来,他怔在院中,眼神中有跟我一样晶亮的无奈与无助。哥哥在屋内大声地哭喊着求他的妈妈“不要卖咱家有狗啊,不要啊!”。

收狗人捆了我的嘴和四条腿,把我装进了袋子。自行车一步步骑出了村子,上了通往镇上的土路。

六年前我就是被男主人顺着这条路带回来的,现在,我又顺着这条路返回去。这也许就是人们说的宿命,来与去是谁都逃不掉的宿命,这一切,在最开始的时候都已被安排好。

收狗人把我卖给了一家狗肉馆,老板很开心。他摘了已经褪色的幌子,招呼老板娘:“今晚杀狗,招待贵客!”

狗肉锅热气沸腾,我的肉在汤料里面滚动。在围成一圈的食客里,我看到了男主人。他的左右坐着老板娘和另外一名有熟悉脂粉味的女人,她们一声声地对着男主人发嗲:“财神爷啊!财神爷!!”

这一刻,我全明白了,也找到了那天晚上我嗅到的脂粉味的来源。

男主人喝得大醉,直呼这狗肉新鲜。饭店老板把喝成了一堆烂泥的男主人扶上了一辆破旧的三轮车。

我的灵魂在男主人的酒臭中憋着气。到了家门口,我在白天睡过的草窝上盘了身子卧下来。闭上眼,我不想听一切关于尘世的喧嚣。

第二天,男主人没有起来床,一辆铺着苞米秸子的马车把他拉去了医院。女主人守在男主人的身旁,她那双红肿的眼睛和那床裹着男主人的大花被是那么刺眼。

那一年,爷爷八十多岁,他一人支撑着家里的活计。入冬的清晨,旱厕的两块石板上结了一层厚厚的霜花。爷爷的两脚一滑,永远地跌倒了下去。

过了春节,还是一辆马车,拉回了垂危的男主人。农村人有个讲究,落叶总要在自己的家里。

后来,女主人处置了家当,卖了房子,投奔在城里生活的哥哥了。

从那以后,我就成了真正孤魂野鬼。一只守着没有主人的老宅的狗鬼。

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我的孤魂被吹得就要碎成纸屑。一群黑影潜入小山村,他们手里拿着诱人的香肠,见到狗就扔一根。

这里面就有把我装进袋子里的那个狗贩子,我对着他的大腿就是一口,这是我生平以来第一次把利齿对准人类。可是他毫无反应,我忘了,我已经是一只没了命的狗鬼。不过我想,我已经把我牙齿里的毒液注入他的体内,报应只是迟早的事。

我抓着风的尾巴,冲小黑大喊:“不要吃!”,我又冲着被铁链子栓着的弟弟大喊:“不能吃!”但是,风声掩盖了一切。

原来,狗贩子的叫声不是在小山村消失了,它是换了一种更疯狂方式隐匿起来,无声地掠夺着狗类们的生命。

与我最亲近的人和狗都走了,母亲在梦里向我召唤。它的身后是一个银亮的,快速旋转的深邃漩涡,几个兄弟姐妹围绕在它的身旁,我只是笑着跟它们摆了摆手。

爷爷也曾在那个漩涡旁向我微笑,其实我挺想去牵他的手,但是尘世的阳光和风绊住了我已经抬起来的脚步。

我就这样默默地在这里等,一年又一年,五十年的风霜雪雨把我变成了一只真正的老狗。

在这五十年里,阳光把爷爷当年留在春天里的笑脸映在我的眼前;风把爷爷熬的地瓜粥的香味又吹了回来;夏天里哗啦啦的流水带回了哥哥的笑声。

这些一瞬间的陪伴,让我不再觉得孤单。如果说沉睡是永恒的召唤,我又何必急着踏入那不变的恒久。如果说漩涡后有真正的轮回,那么我的下一个轮回又要去哪里?

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五十年,老宅苍老得沙哑了嗓子。我想再等五十年,到那时候,我就变成一只一百岁的老狗了,阳光和风也该老得再也没有力气给我捎回以前的声音和图像。

到那时,我就拾起地上的一根木棍,拄着它,一步步挪到那离我越来越远的漩涡旁。等着哥哥的到来,给我戴上一条带着金属扣的项圈,再跟他一起遁入那漩涡中的无尽苍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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