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凡与犯罪的距离只有2.04克?带你专业吃瓜明真相
《山楂律师》是“职场奇葩说”出品的职场人物专题系列之一,本文分享了他对最近羽凡吸毒事件的看法,用专业法律知识,教你做一个高级的吃瓜群众......
真的会定罪吗
最近娱乐圈遭受了饱和瓜击——继冰冰税务问题,小鲜肉家暴之后,吸毒队又添一员猛将。
作为山楂的我有时真搞不懂这些娱乐明星,赚得多、长得美、有地位,为何非要搞点非法勾当?是高处不胜寒缺氧秀逗了,还是空虚寂寞冷冻傻了,想找个带铁窗的地方静静?
据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羽凡与一名何姓女子因群众举报被抓获,现场起获冰毒7.96克、大麻2.14克。经尿检,羽凡呈冰毒类和大麻类阳性,何姓女子呈大麻类阳性,现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俗话说不作就不会死,干啥不好,偏要吸毒,不仅人设全面崩塌,前途凉凉,而且把队友海泉也坑的够惨。看来,羽凡被治安处罚应该是板上钉钉了,那么是否可能构成犯罪呢?
真相只有一个
首先吸毒本身是不构成犯罪的,在我国刑法当中,也没有吸毒罪这一罪名,但吸毒仍属违法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不过警察叔叔还在现场查获了一些冰毒和大麻,而且羽凡还同另一名女性一块被抓获,那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甚至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罪了。
非法持有毒品罪以持有的毒品数量作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判断标准之一,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在10克以上或者大麻叶在30千克以上的才构成此罪。
而羽凡涉毒案中查获的冰毒和大麻分别为7.96克及2.14克,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标准。不过羽凡持有冰毒的数量离犯罪也只有2.04克的距离了,一旦涉罪,则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犯罪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毒或者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的人员,也就是说对场所具有支配权的人才能作为犯罪主体。
本案未交待查获吸毒的场所由谁支配,因此,只有该场所属于羽凡支配,且何姓女子未与其同住的情况下,羽凡才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罪就好理解了,主要看两名涉案人之间有没有引诱、教唆、欺骗甚至强迫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引诱、教唆、欺骗、强迫的对象是未成年的,则还要从重处罚。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虎门销烟,两次鸦片战争,割让包括香港在内的一百多万平方公里土地,无不表明自清代以来我国便深受毒品之害。历史可鉴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于毒品犯罪行为仍一直采取最为严厉的打击手段。可即便如此,明星吸毒小分队的成员仍不断壮大。
有人可能认为吸毒仅是个人意愿,而且还不算犯罪,没有多大危害。可殊不知吸毒的背后一定存在着制毒、贩毒、运毒、走私毒品等多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多少警察倒在缉毒的工作岗位,多少家庭因为毒品而支离破碎。
别让你本来“最美”的人生再此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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