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十年,一些有趣而尖锐的问题值得反思
2008年的10月31日,中本聪发布了比特币的白皮书,此后比特币这个原本是极客玩具的电子货币,在这十年中,创造了一段跌宕起伏的精彩历史。 在比特币这十年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有趣的问题,下面这些问题跟你我金融的钱小二一起探讨一番。
比特币的价值究竟来源于何处?
很多解释比特币价值的人喜欢从两个角度来解释比特币的价值,第一是其因为2100万数量限制的原因认可其价值;第二种是从支付端可以做到点对点支付的功能所以有价值。从道理来说,这两点当然是有价值的,但是我们需要把这个逻辑深层次延展,即比特币的数量有限和可以满足点对点支付这两件事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比特币必须本身有价值,否则这两个特点都会毫无意义。那比特币本身的价值究竟来自于哪里?一堆哈希值而已,怎么会有价值?此前有朋友询问你我金融的钱小二,钱小二比较简单地说,比特币的价值,来源于人们认为它有价值。其价值产生于人们的认知和共识。而数量有限和点对点支付的属性和功能的价值,都是在这个基础上的附加。这样的观念很少有人可以接受,但是很多时候世界上很多事物的价值确实就是靠人的意志,靠人的认知和共识所赋予的。同样是个包,LV生产的就可以卖到几万人民币;钻石的本质是碳,而且并不是稀有非常,但是因为赋予了爱情的象征这个共识而价格昂贵;梵高达芬奇毕加索的名画可以卖到天价,其原因也是因为认知和共识。从这些生活中常见的现象我们可以知道,共识不但可以赋予事物新的价值,而且还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空间。有朋友说,人们之所以会对比特币有价值的共识,是因为他有数量有限而且可以点对点支付,否则我们共识的基础是什么呢?这个说法很像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逻辑问题,不过我们不必纠结于此,而应该重视一个关键问题,共识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空间,而比特币带来了一个有巨大增值空间的共识聚焦。或许,这个点是比特币最为重要的一个价值所在。
比特币工作量证明机制是否浪费?
之前在美国有个拍卖网站叫巫婆网,这个网站的拍卖模式是零元起拍,也就是对一个标的来说,你可以不花钱就参加竞拍,但是当有第二个人出更高价参与竞拍以后,你此前参与竞拍的钱也要付出,比如你可以花一块钱去竞拍一辆车,如果有人出两元,你之前的一元钱还是需要付出的。这个模式除非是最终获得标的的那个人,而其他参与竞拍的人都要蒙受损失,是一个不公正的机制。比特币是通过POW工作量证明的共识机制得出。这个机制在我们看来有一个重大缺陷,即参与竞算提供算力的节点有很多,最终得到比特币的是提供算力最大的那一个,而要计算庞大的数据需要耗费矿机和电费,而不能获得比特币的话,提供算力付出的电费就浪费了。当然,从个体来说,把算力集中到一起形成矿池分摊了对于获得比特币的概率,但是从大的视角来看,多余的算力是一种浪费式的牺牲。关于这个问题,此前有诸多业内人士向我表示过自己的看法。有的观点认为,电费问题虽然是一种浪费,但是最终完成了更多周边的产业协作的效果,比如促进了矿机,购买电力等其他的经济领域的推动,和巫婆网那种纯赌价格的模式是不一样的。也有观点认为,中国的电力在电站的损耗本身就很大,把那部分电损用于挖掘比特币,非但不是一个浪费,还是一种节约成本的模式。还有观点认为,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脉络而言,本身就是为更大的共识目标不断付出资源的过程。所以不排除这种浪费本身是一种文明进步的表现。POW这个机制一直是公认的最公平的获取加密货币的机制,但这个机制背后带来这些能源分配上的困扰,也需要我们思考。这背后所带来的问题,比如效率很低,成本很高可观上阻碍了这个行业的发展,可是换到POW这个机制以外的,比如POS等,人们又难以完全认可。 这背后带给我们的深思在于,我们渴求公平的同时,降低了效率也提高了成本,这样的目标是否能做到多元化的发展呢?
比特币是否应该分叉?
比特币在2013年以后,随着用户增加,网络拥堵费用上升的问题开始暴露。这个好比一辆车职能装20个人,但现在有200个人要上车,于是就成了问题。有人提出要用新算法给比特币扩容,即我们所说的分叉。分叉有硬分叉和软分叉之分,硬分叉会产生一个新的数字货币,这个新币不但还会继续分下去,还会争夺原来链上的资源。这个好比生了个儿子反而来和老子夺家产。典型的例子,比特币在2017年八月由比特币大陆发起的第一次分叉,诞生了比特币现金。而软飞叉则是扩容一段时间,未来这个问题还是会存在。这里的悖论在于,你不让我分叉,那我就会面临不能用的危险,可是扩容之后要分叉,而这个时候产生的新币,还是之前大家所需要的那个比特币吗?如果能一直这样无限地分下去,最早的比特币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比特币和以太坊的职能到底如何?
如果问起比特币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以太坊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以及通证又是什么东西?我们从比特币的性质知道它本身是一个支付工具。从法律属性来说,它不能是货币,而且从现实的市场波动来说,也难以支持履行货币的支付职能,它只是客观上具备这样的职能。而V神认为这样的职能不够,于是创造了以太坊。以太坊可以给各种需要加入区块链的事物赋予标签,人们可以通过以太坊这个模块自己打造自己想要的数字货币,并且还有智能合约的功效,可以说是一个天才的发明。而通过以太坊形成的数字货币,最大的功能是募集资金,也就是所谓ICO。而ICO是一个反人性的工具。一文不名的人可以一次拿到自己几辈子花不完的钱,谁还愿意去努力工作?另外ICO过程所产生的权益究竟是怎样的?是股权?是债券?是期权?这些问题导致了这个制度带来了骗子横行,恶意丛生的一个数字货币市场。这不由得让我们质疑,或许以太坊这个思路本身是不对的?近期美国有STO的模式,对ICO进行了升级,但STO在美国其一参与门槛很高有限制,其二对于传统股权来说这个工具又十分鸡肋,因为传统金融工具基本上可以把STO所要完成的目标达成。当然,STO是一种进步,是法律监管和区块链世界的一次正向碰撞,但这个制度对于区块链的意义有多大呢?但是,如果不是STO这样的模式,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去让骗子无法横行?让募集资金的机制既能够围绕区块链的初心,靠共识产生数字货币,而不是中心化的监管机构的批准。而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又能对项目进行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换个维度思考,以太坊乃至于平台型的共链所诞生的数字货币或者说通证是否一定是募集资金用的?如果不是,它们能够最大的发力点,改变这个时代的切入点,到底在哪里呢?或许,区块链的行业,在未来十年,会为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而更加蓬勃地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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