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
2019-03-09 本文已影响27人
雲小柒
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
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胡适
人们讲,自由不是无所顾忌的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而是不被强制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自由,也便是一个人自由意志的表现了。
即使没有被明确的强制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人们却依然会感觉不自由。比如,很多人会从事着自己并不喜欢的工作,他们在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觉得不自由。
这种不自由也许并没有一种明确的实体来强制,而是由某种潜在的需求和压力。人们通常会把这种不自由称为生活所迫。
人的存在是需要成本的,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所以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就必须付出自己的努力,这是一种天然的束缚和羁绊。
有幸者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既能得到物质上的回报,也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这类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会少许多不自由感。
归根到底,当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和外在世界形成了某一种自恰的时候,就会觉得是自由的。
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立体的,复杂的。有幸者即使能够在某一两个方面实现这种自恰,就很有可能在其他方面受到压制。在工作中心满意足,却可能在感情中深陷泥淖。
并且,通常,为了达成自己在某一个方面的诉求,人们可能以牺牲其他方面的诉求为代价。换言之,每一种自由都是以另外的不自由为代价交换的,这是一种零和博弈。
与其说人们追求自由,倒不如说人们追求自由之所在。艺术家可以忍受物质的不自由,去追求艺术中的自由;普通人则可能会觉得物质的自由才是最真实的自由,而宁愿放弃其他方面的自由。
当一个人开始让自己的精神世界接受自己曾经不想接受的外部世界时,即使外部世界不变,一个人也便摆脱了束缚感。
情愿不自由,便是自由了。这是自我对外部世界的一种妥协,也或许是自我对外部世界的一种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