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双生
我在池塘边洗水果,见四下无人,误以为草曼上的不明名长藤瓜,是当地特产,便手贱的偷摘了两个,不料回头就碰到了那个让我惊艳了一辈子的人。
01
我跟着母亲还有弟弟坐在回程的汽车上,她正对面有个放置零食的朔料袋,里面有很多新鲜的水果。
我们中途需要转车,由于那趟车比较难等,几天才有一趟,我们三人便在一户人家租了个房间,打算留宿几天,等待回程的汽车。
我从朔料袋中找到了两个苹果,洗给了妈妈和弟弟,又看到一排小小的绿色条状水果,像没长大的小黄瓜,有些好奇,问妈妈那是什么。
妈妈从她手中接过水果,拆开一个递给她「这个很贵,你拿一个去洗了吃」
我点头应了声,走出了院子,正好在水池边洗水果时看到了绿色的藤蔓,上面挂满了像自己手中一样的水果。
不过藤蔓上挂的要更大一点,我环视了一下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便偷偷伸手摘了两个放在池中清洗。
心中满满的得意和窃喜。
「你好」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好听又略带磁性的女声。
而我因为刚做过坏事,听到声音难免有些惊悚害怕,转过头,借着昏暗的灯光,站着一个美丽的有些过分的女人。
她慢慢地向我走来,精致如画的五官,长长的黑发垂肩而下,棕绿色的春衫,镶着白花边的翻颈,墨绿色的裤子,两条裤丝似刀削一样,乳白色的高跟鞋,简真打败了我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
在她面前,我像个小丑,不仅如此,我刚刚偷摘别人的水果,还被人发现了,现在更是恨不得把头埋进土里。
漂亮女人友好地笑了笑「这是我家的水果」见我没有回应,继续问我:「你是住在这吗?」
我木讷的点了点头,捏紧了手中的水果,那是自己成为小偷的证据。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拜托帮我看下这里的水果,因为经常有人随手采摘」女人似乎十分苦恼。
我也不知道她是否看到自己采摘,不过见她没有点破,我便放松了心情,对她好感度飙升,「好,你放心,我一定帮你看着」
漂亮女人一走,我也不想再留在这个案发现场,匆匆忙忙的逃回了屋内,弟弟依偎在母亲怀中。
我也不敢再炫耀自己的‘小聪明’,将手中的水果快速塞进了嘴里,像个迫不及待想要破坏证据的小孩。
水果的味道又涩又苦,根本比不得母亲给的那只小小的绿条。
但为了彻底毁灭证据,我还是将那两只手掌大小的长绿条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母亲似乎注意到了,瞅了我两眼并未开口。
也幸好她没开口,否则我也不知道如何解释。我刚吃完,便听完们外传来的抱怨声。
「烦死了,偏偏没有证据,刚刚只能拍到她在洗水果,并没有拍到她摘了我的宝贝」
我听出了声音的主人,便是那位让我帮忙看护水果的漂亮女人。
我尴尬的低了低头,好在母亲也没有多问。
我认为这事应该过去了,便问道母亲小绿条到底多少钱。
母亲告诉她,就这么小小的几个,也要一百多了,她不敢多买,只能买来偿个鲜,还说道如果像自己刚刚吃的那么大,应该要一两千了。
我面色苍白的点了点头,没再说话,只想快点逃离这里,省的被人抓包。
「你们住这里吗?」女人竟然进了屋内,直接问我。
我尴尬的点了点头,若说刚刚在外面时还有一些想要自首的心,现在那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毕竟我可不想为了那两条苦涩又不好吃的瓜付上那么多钱,何况女人刚刚抱怨,她并无证据。
女人在屋里聊了很多,表现的十分和善热情,我也不是一个冷淡的人,两个人渐渐的熟悉了起来。
我夸赞她道:「姐姐,你真漂亮,尤其是你的眼睛,像星星一样迷人」
女人也相当得意,「你信不信,我还是个女装大佬」
我摇了摇头,不太相信:「您别逗我了,如果你是男人,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要羞愧而死」
女人被夸的更加开心,她就要脱衣服向我验证她的身份,我急忙将她拦下,我也终于相信了她的话,也许是做贼心虚的心理,我还是一个劲的恭维讨好她:「您就算是个男的,也是最帅最特别的」
女人……诶不对是女装大佬被我的这句话给取悦了,便说很喜欢我,想邀请我一起吃晚饭。
我想要拒绝,母亲却替我答应了。
我只好跟着去了他家吃饭,我才知道原来他叫阿布,阿布做了很多好吃的,也喊了他的朋友过来,阿布和他的朋友一起在饭桌上高谈阔论。
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他们即将开发的园区,也是阿布奶奶家。
我和他们格格不入,完全不想插话,只想默默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但很显然并不管用,阿布的朋友看向我的眼神一脸不屑,谈到我都是讽刺和笑意,没有任何尊重可言。
我心里不舒服,但也不敢表现出来,毕竟我本就就是一个突然闯入的小偷,也不指望他们能对我怎么样,吃过饭只想回家,反正过了今晚大家谁也不认识谁了。
你做你的白富美高富帅,我做我的普通人,挺好。
好不容易挨着吃饱了饭,但饭桌上的各位却没有想要散场的意思,我有些焦急的想要离开,但几次插话都没人搭理我。
我站了起身,走到阿布面前尴尬道:「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吃」
阿布似不在意的点了点头,问我识不识路,需不需要送,我的脑袋像个拨浪鼓一般摇了起来,急忙拒绝「不用了,我识路,你好好招呼你的朋友们便好了」
阿布也不做强求,继续和自己的朋友们把酒言欢,毫不在意阿雨这个插曲。
阿雨走出了阿布家,其实我并不识路,只能按记忆中隐隐约约的方向往前走去。
在陌生的环境中,周围一片漆黑,没有手机没有电筒,我的内心也很是害怕。
可尽管如此,我依然觉得能离开阿布家,比一个人在黑夜中无知的行走更值得开心。
并没有走多久,我便看到了前方的母亲,我开心极了。
我没想到的是,阿布来送我们了,阿布默默的看着我们上车,我在车窗内朝阿布挥手,我此时笑的笑容一定是花枝招展的。
阿布静静的看着我远去,脸上却是面无表情。
很快我将头缩回了车内,关上窗户,在我认为,这场闹剧,插曲,小丑的戏份已经完全结束了。
02
回到自己的城市,到处都是家人、朋友和同学,不必小心翼翼,巧言令色,压抑自己看人脸色行事,自己那小偷的身份也能丢掉了。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朋友约着出去吃串串,却看到了隔壁桌的阿布和他的朋友。
我又惊又害怕,甚至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上去和阿布打招呼,毕竟大家本来就是陌生人,身份实在是尴尬。
我看见阿布身边的人用她最讨厌的眼神看着自己,然后发出了一声嘲讽的声音:「就她呀!很普通啊!」
我知道自己没看错,虽然觉得尴尬,但还是礼貌的起身朝阿布走去,笑道:「阿布,好巧哦!」
阿布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对她身边的人说道「你先走吧!」
阿布的朋友点了点头,对他嘱咐道:「有事Call我」说完便离开了。
阿布跟着我一起玩到了晚上,我不知阿布接下来有什么安排,便也不好意思回家。
就这样两人在昏暗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逛着。
明明这里是我从小长大的的地方,但我却只能跟着阿布的节奏走。
我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碰到阿布了,我不能说讨厌阿布,只不过有那样难堪的过去,她确实不太想再见到阿布了。
不仅仅是因为自己偷摘了他的果子,更多的是他的那种眼神,让我觉得自己很渺小,两个人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知不觉中,阿布竟然带我到了他住的酒店里,而我发现,从这个酒店窗外望去,还能看到自己家的小区。
「阿布,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家了」
我提出告辞,为了不那么生硬,还多加了一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可以做你的导游在这边玩一下哦!」
阿布面无表情,眼神冰冷地看着我,我被盯的发毛,突然想起来了自己对他的恐惧感。
阿布一直让我看不透,一会是个十分友好的大姐姐,一会又是眼神冰冷的男人,我也不知道到底哪个才是阿布的真面目。
而且两人本就不熟,最多算个见过几面的陌生人,我对阿布简直一无所知,连他的全名叫什么都不知道。
「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在隔壁开间房吧!」阿布面上终于出现了友善的表情。
我看了看,已经十二点多了,原本打个车就可以回去了,这里离家很近。
但是出于对阿布的恐惧,我不太敢忤逆阿布,莫名其妙就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从酒店中醒来,这个酒店是可以算的上我们这个三线城市中最为豪华的酒店了。
我默默的心疼了下自己的钱包,想不通自己昨天怎么就答应了住下来的。
今天要不要偷偷溜呀!我觉得阿布这个人还挺邪门的,感觉自己就像中了他的蛊虫一般,只要他说什么,自己就会去做。
「咚、咚」还不等我溜走,门铃就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我忐忑的问道。
「是我」阿布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看来是溜不掉了,但我也不打算继续跟他待在一起了。
我穿好衣服,开了门,门外的阿布不再是女装打扮,高挑修长的身材,一身休闲运动装,十分帅气。
阿布把早餐带到我房里一起吃,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想着阿布也没那么可怕,便没提出离开的要求。
「今天周末,要不然我带你去逛一逛?」我试探的问道。
「好,先吃饭吧!」阿布神色淡淡的。
得到这么一淡淡一句,我心里总觉得不太舒服,像是热脸贴了冷屁股,最可恶的是我并不想再和阿布待在一起了。
我们又玩了一天,吃过晚饭,我便提出告辞,我总觉得没法真正的靠近阿布,和阿布的相处,不像朋友的那种感觉,总觉得怪怪的,我也不明白阿布为什么愿意跟我待在一起。
阿布点了点头,我终于觉得如释重负,我想这大概是她和阿布最后一次见面吧!
她也没问阿布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对她来说,只要不再碰到就好了。
阿布开着一辆黑色宾利,送她到小区门口,这是我上半辈子坐过最贵的车了。
两人告别时,阿布替我解安全带,两人靠的十分近,连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布的唇擦过我的脸颊,我顿时满脸发热,想问他是不是故意的,又不敢出声。
见他十分镇定,想来大概不是故意的,我也只好也强装镇定,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和他告完别,我头也不回的回到了家中。
家里只有她和姐姐在,因为我平时很乖,从不乱来,所以姐姐对我也很是放心,对于我的昨天夜不归宿,也没多问。
我回到家,躺在床上,看着房顶的吊灯,心里想的全是阿布,他为什么会来我们这个三四线小城市,而且最巧的是两人还能碰到。
当然,我绝不认为阿布是来找我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向他透露过自己的真实信息。
或许,真的就是这么巧吧!至于刚刚的吻,阿雨一回想,就觉得脸颊发烫,内心也忍不住胡思乱想。
虽然给了自己的电话给阿布,但从来没有要过阿布的电话,阿布也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
就这样,又过去了一个月,阿布依然没有联系我,这一个多月,我也没再碰到过阿布。
我觉以为阿布已经离开了,不告而别,也正好证明了阿布从来没把我当过朋友。
虽然有些挫败,不过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呀!两人之间简直就是天囊之别。
但我没想过重逢来的如此之快。
03
再次看到阿布那张精致如画的五官,还是忍不住脸红心跳。
“你在这儿上班?”阿布看着我问道。
我木讷的点点头,觉得人生真的充满了奇迹,阿布跟着院长来我们医院巡视,听说要给医院盖一栋大楼。
因为我在导诊上班,医院不算大,见的人多,院长也认识我,见我们认识,连忙让我跟着,给阿布介绍介绍我们医院。
虽然见到阿布,我很开心,但我实在不想带阿布去医院各楼看,毕竟咱们这破医院就几栋破破的楼。
只有一栋新大楼还能瞧一瞧,是近几年新建的。
我打定了主意,带着阿布和各位领导在门诊部各科室转了一圈,给阿布介绍了医院各科的门诊医生。
领导对我的临场反应能力非常赞同,后面阿布确定下来,答应给医院建新楼,而我则被派着专门负责接待阿布。
原来阿布的全名叫做李临夙,非常好听的名字,我把它记在心里。
我在医院导诊台,一遍一遍的将他的名字写在书上,心中偷偷窃喜,每每想到他,满是喜悦,这么多天的接触下来,我对他再也没有了原先的恐惧,现在更多的是期待和他的下一次见面。
「你在写什么?」头顶上传来熟悉又好听的男音,吓得我一个激灵,将书关掉。
我整张脸羞的通红,结结巴巴地回答:「没,没写什么」
属于阿布的独有气息像毒药一般钻进了我的鼻孔里,我想自己大概已经中毒了,冲着他傻笑。
阿布笑着问我:「喜欢我吗?」我傻愣愣的居然点了点头。
阿布略有深意的看了我一眼,笑道:「那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我傻愣愣的看着他,没想到他会邀请我共进午餐。阿布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可别让我那栋楼打水漂了」
我没懂他的意思,但我非常愿意和他共进晚餐,紧张道:「那你等我下班吧!我还有半小时就下班了」
阿布点点头,伸手问我:「我可以借你的书看看吗?不然我怕会打扰到你上班」
我的动作永远是比脑袋先行动的,诚实的交出了书,才想起来那本书有一半都写上了我们的名字。
于是想将书抢回来,可惜没有得手,怕他误会我是个小气鬼,我急忙解释道:「阿布,这书被我画的乱七八糟的,我怕你看的头疼,我去中医那儿借本中医书给你看」
阿布的脸皮显然比我的厚上不少,已经坐下翻开了书本道:「不用了,我就喜欢这本书,合眼缘」
我看着满书的名字,已经没眼看了,赶紧借口上厕所跑掉了。
同事见了打趣道:「小雨,可以呀!加油把咱们的金主大人拿下」
我羞红了脸,生怕被他听到,小声道:「说啥呢!人家肯定看不上我」
同事安慰道:「小雨,咱别的不说,就冲你这张脸,还是有希望的」
我摇了摇头,心道:那是你没见过他女装的样子,可比我好看一千倍。
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如果能喜欢自己就好了,可是光想想就觉得不可能,再想到他的朋友们,不由有几分失落。
我实在没勇气面对他,在厕所磨蹭了十几分钟才出来,阿布抬头看了眼我,「回来啦」
我点点头,阿布笑道:「字写的不错」
我被他的笑容晃了晃眼睛,他真的很好看,男装帅气,女装美丽。
其实阿布男装和女装差别很大,女装的他,温柔、热情、大方、像个知心大姐姐,而男装的他,是冷淡平静的,仿佛事事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我尤其喜欢女装的他,总觉得特别容易亲近,跟他待在一起聊天永远不觉得腻,仿佛有聊不完的话题。
他带我去了一家情侣餐厅,周围都是一对一对的情侣,我对面那对情侣甚至买大厅里旁若无人的接起了吻,这让我再次涨红了一张脸。
阿布仿佛早已身经百战,只淡淡的看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将菜单递给我,刚好也缓解了我的尴尬。
「我答应了」阿布突然冒出一句话,我有些懵逼,看着他,将自己的疑惑问出了口:「答应什么啦?」
「你的告白,我答应了」阿布仿佛像在说一件十分平常的小事,就像在阐述自己的观点「知道了」
我震惊到咂舌,我想问自己是不是梦游回来了,我什么时候和阿布告白了吗?还有,阿布居然说要做自己的男朋友,怎么可能啊……
此时我的脑袋里,只有一句:「阿布好像成为我的男朋友了」
我连自己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到了小区门口,阿布问我,要不要送我上去,我才反应过来,已经到家了。
就这样,我像做梦一样,和阿布坠入了爱河,好吧!其实好像就我一个人坠入了爱河。
但阿布像普通男朋友一样,会送我上下班,带我看电影,约会、散步压马路。
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
女装的她则和我超级亲热,男装的他格外冷酷,就像在完成任务一样。
不管是男装的他还是女装的他,我都爱的超级彻底。
直到我发现了他的秘密,原来阿布有两个人格,正人格是男装的李临夙,副人格是女装的阿布。
原来是女装的阿布喜欢上了我,而李临夙希望阿布能够彻底消失,他要完全掌控自己的身体。
但阿布消失的条件是,要和我恋爱一次。
所以李临夙为了满足阿布的条件,主动接近了我,找到了我的城市,给我的单位捐了一栋,而我也成功的爱上了他们两个。
阿布消失前把一切都告诉给了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接受这一切,也不知道自己要怎么面对消失后的阿布。
我向李临夙提出了分手。
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了一种名叫紧张的情绪,他将我搂在怀里,温柔的对我道:「其实我们可以不用分手的」
我拒绝了他,「我们都冷静一段时间吧!」我忘不了阿布,但我同样喜欢冰冷的李临夙。
李临夙阴测测的看了我一眼,问我:「如果你早知道,是不是就不会和我在一起?」
我摇了摇头:「你们是同一个人,我爱他,也爱你」
李临夙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做了决定「你错了,我们不是同一个人」他尊重了我的想法,离开了这座城市。
就这样,他们在我平淡的生活里添上了重重的一笔,而李临夙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他们在骗我,根本没有所谓的两个人格,只不过是想和我分手的借口。
阿布篇:
我第一次见她时是在奶奶的老家,正和朋友打算去开发那儿,她以为周围没人,就顺手偷摘了园区内的水果。
她那小心翼翼的表情,让我觉得好玩,便故意站出来拆穿了她,她看上去像只受惊的小鸟,呆滞的看着我,不敢乱动,有趣极了。
我故意吓她说这儿的水果是自己种的,却不拆穿她的行为,为了讨好我,她似乎要使出浑身解数来夸赞我。
她看上去柔柔弱弱,瘦瘦小小的一只,没想到夸起人来,一点不做作,我喜欢和她待在一块,喜欢看她脸上生动的表情,喜欢她侃侃而谈,停不下的嘴巴。
所以我邀请了她,参加了朋友们的聚会,她却停止了说话,躲在角落听我们讲话,我想她一定觉得我们很无趣。
期间她几次想和大家插话,都没人理她,她向我提出要回家,其实天已经黑了,我也不放心她一个人,但就是希望在她脸上看到很多有趣的表情。
我跟在她身后,见她又害怕,又不敢出声,有人咳嗽她就停下来躲起来,生怕被人发现。
看她安全到家了,我才放心了。
第二天她就要走了,她只不过是在这个小镇上借宿的客人,我心里有些难受。
但看到她脸上洋溢着如此纯粹灿烂的笑容,明眸皓齿,熠熠生辉,简单又美丽,单纯又可爱。
那雀跃不已的神色,仿佛像是离开了一个让她十分害怕的地方,我知道,她大概是不喜欢我的,也不想再见到我了。
我有些难过,我想再见她的。
后来,我的第一人格出现了,我们共同生存了二十年,在他六岁那年,经历了母亲自杀的痛苦,而我就是那时候诞生出来的。
小时候尚且可以互相安慰,在他想要躲避现实的时候,我就会出现。
长大后,他越来越想摆脱我,他不想别人喊他精神病,所以他找了医生,想要让我消失。
但是医生并不能,他找到我协商,看到他那急切又怨恨的表情,我想我也是时候离开了,现在的他已经长大了,不需要我的陪伴和保护了。
但我有一个条件,我希望在消失之前,能和沈梦雨谈一次恋爱。
我们不管是哪个人格出现,都能感受到对方的经历,主人格很快找到了沈梦雨,开始接近了她。
她和我想的不一样,到了她的城市,她不在小心翼翼,也许是熟悉的环境让她有了安全感,她慢慢对我们敞开了心扉,甚至喜欢上了主人格。
看到她每次对着我吧啦吧啦说着自己周围有趣的故事,我很羡慕她,同时希望她能幸福。
后来,我们谈起了恋爱,三个人,我知道,主人格也对小雨动了心,即使是他那冷淡的人,也被捂暖了。
主人格完成了对我的诺言,我也遵守了约定,但我再走之前,也许是出于私心,将一切都告诉给了小雨。
虽然不知道他们最后能不能走在一起,但我即希望他们能在一起,又希望自己不被遗忘。
李临夙篇:
我有人格分裂症,小时候副人格会出现安慰我,保护我,那时候我很喜欢他,并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越长大,越发现自己的不正常,被同学骂我是神经病,副人格喜欢扮女装,我又被人骂成娘炮、同性恋。
我越来越讨厌副人格,越来越希望自己能做个正常人。
期间我找了心理医生,试过很多种办法都没用。
但是在奶奶家的那几天,也许是奶奶显灵,副人格碰到了她,一个胆小又懦弱的女人,最可笑的是他居然喜欢上了那个女孩。
而我也终于找到了能够和他谈判的机会,副人格比我善良,小时候就是他在保护我。
「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吗?」他有些落寞的开口问我。
我坚定的摇了摇头,好不容易找到的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把握,他失望的走开了,提出了他最后的要求。
为了满足他的要求,我用投资人的身份,给沈梦雨那小破医院捐了栋楼,以此有机会时时接近她。
她很单纯,已经二十二岁了,知道了我的名字以后,竟然还在书本上写了满满几页纸我的名字,少女的心事再也藏不住了。
我也借此和她恋爱了,她又开心又惊恐,似乎觉得这种事完全不可能发生。
她的单纯、善良,让我一度喜欢上了她,可是因为我那自卑,且不善言辞的嘴,让我无法和她更加亲近。
看到她和阿布的相处模式,一次一次嫉妒的发狂,和她在一起后的每一天,我都希望阿布能够彻底消失。
终于,阿布消失了,可是阿布把一切都告诉给了她,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向我提出了分手。
果然她喜欢的是阿布吧!此时的我,才是那个胆小又懦弱的人,她才是那个勇敢的人。
我不敢再追求她,我害怕被拒绝,害怕听到她说她从没爱过我,我的自尊心让我不得不离开。
所以,我选择了放弃。
但我希望她能幸福,如果有一天,她能来找我,我也一定在原处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