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新译》 卷一 《四十千》
2017-06-18 本文已影响58人
叶康成
话说新城县有一姓王的大司马,家有一管账仆从,家衬人值,素来有些积蓄。一夜入梦,见一人奔走相告,“你还欠我四十千钱呢,今特来取。”仆从奇怪,再问不答,径接入内。醒来,乃恍惚一梦,值妻子生产,得一男,心知必讨债鬼是也,遂以四十千钱,捆扎齐整,旁置一室。以后,凡此儿所用,无论衣食病药,皆从中取。
转过三四岁,仆人到旁室中观瞧,见只剩七百余钱。出来,遇奶妈正逗弄小儿,调笑那儿道:“吾儿,四十千钱将尽,当行矣!”言罢,辄见那孩儿,才还好好地呢,忽就色变,头一歪,眼一斜,登时气绝。仆人明白,竟无一些伤痛,就以余资治葬具烧埋,埋葬此儿。此当为负人债者儆也。
又说,有一老而无子之人,向一高僧问讯,“大和尚请了!”“施主请了!”“大和尚,我无亏欠,素常本分,怎奈活了这一把岁数,还没个一儿半女的?就讨债的也无?”那和尚洒笑,“你无亏欠,亦无人欠,何人同你瓜葛?既无瓜葛,何来因果?”哈哈大笑,走去。
呜呼!缘来生佳儿以报我缘,生顽劣以取我债,是谓生之勿喜,死亦勿悲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