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3年后挑战[乐施毅行者]100公里!

2016-05-12  本文已影响78人  mugemuge

完成“一个鸡蛋的暴走”50公里的挑战于我而言的意义在于我完成了为自己授予“乐施毅行者”100公里暴走资格的仪式。

对,暴走100公里是我的一个人生愿望,而现在,我决定在3年后去完成它。

第一次接触暴走是在2014年,因为大学社团的公益项目筹款,和朋友一起报了最初级的25公里挑战赛。那时对暴走没有什么概念,只是觉得不管怎样一定要走完,并且要让名次靠前。于是,一路上,我不顾一切地拖着队友快走,甚至是跑,把大家都折腾得不行。幸好我们友谊的小船够稳够坚固,没有说翻就翻······

脚底板的痛和小腿的酸没能阻挡我爱上暴走。无锡的25公里后,我便感觉自己的两条腿再也停不下来。但在一年之内,我并没有再参加任何类似的徒步活动,而是在生活中养成了一个癖好——漫无目的地扫荡城市,常常一走就是3、4个小时。当然,现在让我决定一直拥有这个癖好的理由不仅仅因为喜欢走路,也因为当我从各个角度去观察城市时,它所带给我的惊喜,关于这一点我会在年末的时候写一篇文章详细分享。

如何保持体力轻松暴走?

这次暴走与两年前的25公里相比,截然不同的地方是我并不是依靠意志力走完全程的,在15公里处出现了一次疲惫,内心做了轻描淡写地思想斗争后,继续上路并渐渐打开了身体运动细胞狂欢的闸阀,它们似乎在不断地挑逗着大脑,使我逐渐进入到一种兴奋的状态。以至于在最后十公里的过程中,我依旧能够保持稳健有力的步伐,每当我快速超过一队人群时,最能听到后面传来的惊呼“她为什么还是出发时的状态?”,那么我是如何做到的呢?

1、保持正确的姿势非常重要

学会用大腿发力。这其实是一个跑马爱好者在赛前一周传授给我的经验,用他的话来说此技能不可言传,只可意会。我自己的经验是要在自己意会的基础上进行不断地练习,量变产生质变嘛,当大腿肌肉带动你的整条腿迈向前时,你自己的身体是能够感受到的。还有一个判断是否用了大腿发力的方法也是这位朋友介绍的:下雨天,你裤腿上稀泥溅起的高度越高,说明用力处是对的,因为大腿的带动使得整条腿的摆动更大。这法子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若是带着一腿泥裤子回家必定是要被骂的,但谁想原来家长才是错的呢,哈哈。

脚掌还是脚跟先着地?这个问题我自己也纠结了很久。后来另一个跑步爱好者与我分享了一篇很权威的《马拉松全国冠军的跑姿秘诀》(该文章来源公众号:慧跑,有兴趣可以搜一搜哦~),才知道这个问题并没有绝对的答案。文章说虽然90%的大众跑者会用脚跟着地,大多数高水平跑步者会用脚掌着地,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盲目改用脚掌着地。用脚掌还是脚跟,得由自己的身体重心决定,重点得让自己的膝关节保持自然弯曲的状态,才不至于造成关节的磨损。

我目前呢,是用的脚掌,因为我一直认为脚掌先着地可以对腿部所有关节起到缓冲的作用,但是走完50公里后的第3天,我的脚掌与脚跟处突然疼了起来,有发炎的症状,说明我的姿势还是不对哒。

总之关于姿势,大家可以搜搜上面的文章,是目前为止我看过的同类文章里最详尽易懂的了。

2、保持自己的节奏是王道

不要轻易地跟随别人的节奏快或慢,而是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呼吸和步伐的节奏,整个过程中根据身体的状况在原有节奏上适当地调整,更加有利于调动身体肌肉和关节的积极性。记得以前走25公里时,全程又是走又是跑又是跳,三小时下来身体的劳累程度却是这次走50公里的好几倍。另外,没有有节奏的走路很快会让自己丢失重心,在15公里过后,我就发现已经有不少行者的步伐左右摇摆,看上去迟缓且吃力,这大概就是之前暴走的过程中全无节奏的后果吧。

3、及时的补给很重要

水不能断,到了补给点赶紧来一瓶,不要觉得自己不渴就可以不喝,当然补充能量的东西就更不用说了。在这我得感谢当时所在的实习公司,志愿者团队很给力,一路承包各种小店让我们运动员不愁吃,不愁歇。

并没有多少人放弃

走到31公里的打卡站时,广播里反复通知:离下一个打卡站点还有11公里,不愿再走的朋友可以乘坐大巴去往终点。我偷瞄一眼马上要开动的大巴,发现只有寥寥几个看着确实虚脱的人,心里不禁感动起来:并没有多少人愿意放弃。之后走向终点的路上,穿过一队一队的人群时,看见有互相搀扶着的,有自己拄着路边捡的木棍一瘸一拐前进的,有几乎整个人都左右摇摆不定却依旧坚持的,这就是人性的亮点。

在这,我要特别提到我的一个队友Z,他每天的锻炼量基本维持在家到地铁站,地铁站到公司的路程。当我听到他这么说时,虽然嘴上一直鼓励他,但心里却想20公里一定是他的极限,结果31公里打卡时,他依旧和我们一起,但状态已经很不好了,我们有劝说过让他上大巴,但他总是说再坚持一会吧。

最后的20公里,我很没良心地把队友抛在了身后,等我达到终点时,在群里问他在哪,本是想着他应该早坐车回终点了,却听到其他队友发来语音说他自己一个人在队伍最后坚持着,不一会,我们也收到他有气无力的回复:我还有4公里,要到了。后来我和其他陆续抵达的队友在终点呆了1小时等着他的凯旋归来,他是真正用意志力走完全程的,而这样的人算得上是英雄。

那天,风雨交加的天气也让我有幸体会到了暴走的另一番滋味。11个小时,双脚完全浸泡在雨水中,即使套着雨衣,全身的衣服还是被浸透,所以,只要停下来休息5分钟就会冷得发抖。但还是依旧觉得天公作美,毕竟在平时谁会冒着雨去走一天呢?

为什么要参加乐施毅行者?

曾经听一位香港乐施毅行者的志愿者说暴走是直面人性缺点的运动,大多数人往往是斗志昂扬地开始,却在过程中以各种理由放弃,由于乐行者要求一队4人都到达目的地才有成绩,所以整个过程中想要坚持者与想要放弃者之间争吵从来没有间断过。当然争吵过后有决裂也有妥协,所以在香港那边有一个笑话(应该是笑话吧··),男女在结婚前都建议去走一下,走完就知道是不是真爱了,听说走散伙的特别多,哈哈······

上面是志愿者从旁观者的角度说的,那么走完全程的人怎么说呢?

“像人生的缩影,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匿名

无论是出于对暴走的热爱还是对整个过程人的身体和精神的状态会经历怎样的变化的好奇,我都想去走那100公里,再说一遍,这是我的Dream List上必须完成的一桩事。

但为什么要等三年后呢?

因为现在没钱呗~

当然,也还没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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