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凡圣含灵常寂光
文/西莲
常者,绝对,不变,不动,恒常,真常,永恒。
只有唯一真理“常”具备这种属性,再无余者。
“常”与“佛”、“道”、“体”、“性”、“神”、“主”、“上帝”、“无极”、“太上”、“上梵”、“形而上”等同义异名,纯一理体。
“常”——寂——一真谛——大乘的常、乐、我、净是一组,“无常”——光——世俗谛——小乘的苦、空、无常、无我是一组。选其代表的“寂光”而言,“寂”而恒“光”,“光”而恒“寂”,双遮双照,绝待圆融。
在本体“常”之中,显现“寂”的本体不动和“光”的作用变化这两个基本特征。简单地说,“常”具有“寂”和“光”之一体功用。
如是,如来、如如、法性、法位,寂照、空觉、空明、空有、空相、止观、定慧,静虑……都是寂光这种寓意的表达。
《金刚经》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在阐述“常”之“光用”:情种有生老病死,植物有生住异灭,矿物有成住坏空。这些都在表达“无常”的意蕴。
《法华经》却说:“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晕不晕?不晕!这是在说“常”之“寂”体恒用。本体不动不变,却可以随缘显现“光”的幻“用”,即显现幻动幻变幻灭。生老病死也好,生住异灭也行,成住坏空也罢,可以在空寂体中无休止地幻演游戏下去,有体即有用即有相,永远相续循环下去,故此“世间相常住”。这些都在表达“常”的内涵。
因此,“常”与“无常”是方便相对建立的概念,犹如手心手背或水波关系。其体不二,不变随缘;其理是一,随缘不变。
所以,“寂”由“光”显,“光”由“寂”现,体用一如,均表“常”理。
俗言讲的“老天报应”,“老天”就是常理,“报应”就是光用;佛家讲的“如是因果”,“如是”就是常理,“因果”就是光用;道家讲的“天网不失”,“天网”就是常理,“不失”就是光用;……常理光用,母子天然,不相舍离,“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因此,为人处世,循理守常,不昧因果,必得善报,自然得道。
极乐世界有四土:凡圣同居土、方便有余土、实报庄严土和常寂光土,皆归指向常寂光土。四土是依据人们无明或迷惑的程度区分的。试想,哪有什么实质的无明与迷惑?四土本质是一土——西方四土在一起——极乐世界——一切凡圣含灵共有的家乡——常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