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文人一台戏,大唐“徐元庆复仇”案,见证盛世法制的逻辑混乱
唐睿宗光宅元年即公元684年,说是儿子掌权,其实还是老娘武则天执政。
光宅二年,同州渭南县公安局长(下邽县尉)赵师韫,因琐事冤杀同县小吏徐爽。
徐爽之子徐元庆,因为告状无门,便潜入京畿附近的“大唐政府招待所”当服务员,待机为父亲徐爽报仇。终于等来时机。
赵师韫升迁,调入唐廷中央担任殿中侍御史后,恰因公务下榻该招待所。徐元庆趁夜潜入其室,手刃赵师韫,然后投案自首。
案子其实不复杂,凶手也已在押,且和盘托出,甘愿受罚,但是对于徐元庆复仇案的处理和判决,其中牵扯刑法与礼法的冲突问题,困扰大唐无数学人一百余年。
为什么呢?说白了断案的人太有文化,将法治意识和伦理道德观念混为一谈了。
而现代法治观念告诉我们:法治意识的淡薄,便导致社会混乱,继而使一个王朝逐渐走向衰落与灭亡。诗写的再好,又有个毛用?
徐元庆复仇案的判决,起初的确引起不少争议。最终,武则天破格采纳、时任谏官右拾遗的陈子昂一一“诛且旌”的建议:首先处决徐元庆,又为他立下孝碑供天下人祭拜。表面看来刑法礼法兼顾,一时皆大欢喜。
陈子昂一一就是那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的初唐诗人。
诗是好诗,就是缺点法制,逻辑有点乱。
陈诗人自作聪明,发明的“诛且旌”的所谓“两全其美”之法,许多年后柳宗元在《驳复仇议》中批驳的体无完肤。
柳宗元一一就是哪位“万径人踪灭、独钓寒江雪”的晚唐大诗人兼文化大师。柳宗元上奏《驳复仇议》,时任礼部主事,30岁的他挑起国之栋梁,参与晚唐改革。就是名垂青史的永贞革新。一个最终失败的改革。
柳宗元认为:无论是法制、刑罚规则,还是伦理道德准则,其宗旨和目标,都是用以“规范社会秩序”;所以应该统一并且明确,而不应该判决出截然相反的两种结果。
柳宗元的意思是:徐元庆复仇案的焦点,是徐父被枉法杀害。徐元庆到底有罪还是无罪?主要在于他的“犯罪动机”。既然徐父被枉法的上级官员仗权杀害,又告状无门;那么,徐元庆的复仇就是“替天行道”;就应该表彰他并放了他。而为什么又要杀掉他呢?
柳宗元的奏议,指出该案问题实质:大唐之所以衰落的原因,就是法理以及伦理道德(礼法)观念的混乱。时人称作“天理不彰”。
然而可惜的是,柳宗元接近“现代化”的法治文明理念,却一直没有被大唐学人关注认可。但并不是说,那些写诗泡妞的大唐学人,都沉浸在岁月静好的大唐梦中而不作为;他们为大唐的骤然衰落,也一直都很忧郁愤懑。
比如,和柳宗元同样忧郁的、“半拉子文化大师”韩愈,在他的《原道》中辛苦寻觅,把大唐文明的航线,又扳向孔孟之道。韩大师比陈子昂略强一点,就是把他的理论讲的“更加光溜”。
韩愈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地,彻底否定魏晋以来艰苦卓绝的文化革新与进步。500余年间,无数中原文化名士的鲜血白流。
可惜柳宗元,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他在“万径人踪灭”的贬谪之途,一边孤独的钓鱼,一边作《天对》向上苍发问。柳宗元于46岁英年早逝。又过去80年后,大唐王朝彻底消失。
韩愈和柳宗元同朝,他是晚唐学坛兼政坛的佼佼者。被后世粉丝笼统称作“文化大师”;也有人说他是唐代著名诗人。
但除了“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等几句诗还有些诗意之外,实在想不起,韩大师还有什么能拿出来显摆的好的诗笔?
让韩愈青史留名、并且不绝讥诮嘲讽的,倒是他那句“臣罪当诛兮,吾皇圣明”的、逻辑无限混乱的名言一一既然臣罪当诛、那就按律杀掉;与吾皇的圣不圣明毛的相干?
而如果是臣罪、又按律当诛;却又被吾皇法外赦免而感恩,那就是吾皇的糊涂与枉法,又见得他并不圣明。那么,所谓的文化大师韩愈,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至今无人完全明白。
如此混乱的法制、礼制、人情逻辑,成就了韩愈文化大师的名头。鲁迅先生对此评道:惭愧我还不是“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式的理想奴才,所以竟不能尽如人意。
其实鲁迅先生的意思很简单:历来的儒家文化大师,总是在辛苦寻觅法治、礼制与皇权、人治之间的“十全十美”之法。可惜很不幸,3000年竟无一人如愿。
走出历史故事,回归现实,又有多少逻辑在不断重复呢?比如那桩辱母案。
文 | 云间大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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