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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揪出为私企业主变身副部级官员提“绿灯"的人,第二个“

2017-06-02  本文已影响11人  齐国有个人工作室
不揪出为私企业主变身副部级官员提“绿灯"的人,第二个“卢恩光”还会招遥过市

文丨齐国有个人

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 日前,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被双开的消息引发舆论哗然。

与其他落马“老虎”不同,卢恩光“造假”成为其独树一帜的标签。年龄、入党材料、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无一“真货”,除了性别。造假造得惊世骇俗,造假造得宛如骨灰级魔术师,“能耐”之大,“手段”之高,留给大众除了震撼,就是疑惑。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和正风肃纪工作的不断推进,某些地方和部门的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开始“浮出水面”,干部队伍中的某些“伪装者”也随之被揭下“画皮”。其中,既有卢恩光这样的省部级高官,也有其他各个级别的干部。他们的造假手段也是“五花八门”“各展所长”。

据新华社今年2月的报道,记者采访发现,在档案中修改年龄、增删履历,将背景材料整体“洗白”,成为一些地方干部人事管理的“潜规则”。报道中提到,“洗档案”科级变处级,年龄最多可改小10岁,年龄、履历乃至身份常遭“整容”。

报道中提及,湖南省一位基层干部表示,档案造假在当地并不鲜见,只要将公安户籍和人事档案部门疏通好,涂改年龄等信息并非难事。

不难看出,不管是贪婪下的主动造假,还是迫于形势的被动伪装,官员“造假”形形色色的心理动机,归根结底是对纪律和规矩的漠视,让个人欲望和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但是,卢恩光从私企业主摇身变成副部级官员,缘何一路“绿灯”?当然,答案并非唯一。但决策失误、制度把关人成“稻草人”是诸责之一,不可回避。

试问卢恩光等一些造假干部,之所以“过五关”“斩六将”,是谁做出的决策?又是怎么把关执行的?使其瞒天过海,平步上青云。

不可否认,近年来针对这些“造假官员”,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已亮出了“利剑”:通过加强巡视,发现并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通过严惩并曝光“造假官员”,树立反面典型,起到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但是,除了这些举措,预防和遏制“造假官员”的产生,更要从源头上抓起,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决策责任制,切实把住领导决策第一道关口。

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因为它是龙头,“头” 开错了,难以挽回,一错皆错。建立决策责任制,就是要对那些制度把关不严,决策失误的领导下“逐客令”。只有使决策者承担责任,才能使他们追求决策科学化,才能将那些不会决策、不善决策人,请下领导岗位。而且,通过追究决策失误者的责任,即可教育决策者本人,也可教育其他决策者。从而才能真正起到惩一儆百的效应。这是保证决策正确的有效手段,也是决策制定、执行、见效整个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机制。

历史的教训说明,仅仅靠掌权者的信念、忠诚和其他优秀的精神品质,这在政治上是完全不严肃的。只有建立健全有效的决策责任制,使造成失误的决策者得到应有处理,才能保证决策的严肃性。只有把决策失误的板子打到具体人的身上,才能使决策人公正无私,把注意力转移到工作负责上来。

当然,决策的制定和实现决策目标之间,还存在一段距离,有一个复杂的过程。一项决策的执行,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比规定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制定决策是研究问题的阶段,执行决策是直接解决问题的阶段。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决策得不到落实,根本的还是决策责任制的问题,还是领导干部责任不明的问题。有了决策责任制,该追究什么责任就追究什么责任,该追求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正确的决策落到实处。

因此,只有建立完善有效的决策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才能从源头上刹住“造假”恶风,真正使决策者扛起应有的责任担当,或许这样,第二个卢恩光才能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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