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忘不了,一个味道,一首歌
说来可能觉得奇怪,毕竟很认真的感情却只有十几天的不多见吧。再加上一段感情却有两次分阶段性的分手就更不多见了,一次分手是预言也是预演,第二次在等待与沉默十天后到来,交谈后宣布分手。
如果去掉十几天中有三天人间蒸发就只有十天。再减去没有见面也没有交谈的几天,大概只有七天。但这七天却狠狠的改变了我,改变了我很多原则。说来是原则,实际就是恋爱中从被喜欢的那个转变到喜欢对方更多的那个的过程中的自我认知与心理体验。患得患失,小心翼翼之类。原则什么的就是为了测试喜欢的程度的,感情就是这么没原则。
改变原则是什么体验呢?痛苦?委屈?都不是。我是发自内心的笑着变的,并且得意于自己并没有立马察觉。也许这就是喜欢别人的样子吧。分手后一开始不甘,自我怀疑,到底意难平。现在呢,俗到不能再俗——五个月过去,时间让我忘却了很多。事情不会忘记,只是想不起来了,真理。
我以前一直觉得享受别人的爱意是幸福的,却不知道发自内心的喜欢一个人才更幸运。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就是天赐的礼物吧,让你的世界得到从未有过的光亮,不管结果如何,都被闪耀的照亮过。非要留下点什么的话,可能就是在他身上你看到的更好的自己吧。恋爱最浪漫的地方就是因为喜欢你,我更喜欢了我自己,因为有你才有“我”。
他像云一样飘过,留下云下的阴影然后飘走,没有声音,留下我在原地走不出阴影画过的圈。说什么放不下过去,其实是放不过自己。一个香水味道,只在跟他一起时用过,后来偶然闻到,灵魂一秒恍惚震动。一首歌,他给我听的歌,分开后才更理解的歌,再听到就陷入了思绪,扯自己回现实时只有连苦笑自嘲都没有的淡定。人才不像剧本里的人物,今昔对比后掩面或仰天。思绪回来的那一刻其实毫无表征,心中已是千军万马,在别人看来只不过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
有什么忘不了的人,把他变成一首歌吧,变成一个味道吧,这样用另一种方式陪在身边。不是时时刻刻,而是在不经意时候,只作远别重逢,会心一笑,原来你还在我心里,我喜欢忘不了你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