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德性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3)
一切感觉的现实活动都要指向一个被感觉的东西,处于良好状况的感觉是完满的,指向最美好的对象(像这样才是完美的现实活动,不论就活动本身而言,还是就它的容受者而言,都没有区别)。处于最佳状况下的感觉,每一项活动都是最完美地指向它的最佳对象。这样的现实活动是最完美的,也是最快乐的。正如理智和思辨一样,最完美的感觉也最快乐。而最完美的感觉就是那种处于良好状况的,对自身最好对象的感觉。快乐使现实活动变得完美。
然而,快乐使活动的完美方式与被感觉的东西和感觉并不相同,虽然它们都是良好的,正如作为恢复健康的原因,健康和医生的作用并不一样。
(显然,每种感觉都有自己的快乐,我们称使人爱看的东西,令人爱听的东西为使人快乐的东西。显而易见,处在最佳状况的感觉,并有与之相应的活动对象便是最快乐的。在这里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被感觉的东西,一个是能感觉的东西,只要具备了这两者,即动作者和承受者,快乐也就出现了。)快乐可使现实活动成为完美的,它不是作为一种寓于其中的品质,而像是一种天生的伴随物,它使活动完美正如才华之于青春。只要是一方面有被思想的东西,被感觉的东西,另一方面有判别力和思辨力,那么在活动中就将有快乐存在。因为它们都以同一方式而互相关联,一个作为动作者,一个作为承受者,所以要发生同样的事情。
为什么没有人能持续不断地快乐呢?也许是疲倦?人的现实活动不可能是持续不断的,快乐也不能连绵不已,因为它伴随着活动。
有些东西在新的时候使人喜欢,后来就不这样了。这是因为,在开始时理智受到刺激,对这新事物进行紧张的活动,像那些集中注意力在观看的人一样,而后来就松弛了,活动就不那么紧张了,快乐也就休止了。
有的人认为,一切人都追求快乐,因为所有的人都渴望生活。生命是某种现实活动,每一个人都要用他所最喜爱的功能对同类对象作活动,例如音乐家用听觉对旋律作活动,学者用理智对思辨问题作活动,其他活动也是这样。快乐使活动变得完美,所以,它通过使生活变得完美而使人们去追求它。
人们有充分理由去追求快乐,因为它把生活变得完美,使它成为对每个人都乐于选择的事情。至于我们到底是由于快乐而选择生活,还是为了生活去选择快乐,目前且不去管它。两者是紧密相联的,看来谁也不能把它们分开。没有现实活动,快乐就不得以生成,唯有快乐才能使一切现实活动变得完美。
由此可以认为,快乐在属上是有区别的。我们认为快乐在属上各异,是由于它们完成的形式不同。不论在自然物品上和人工产品上都会见到这种情况。例如,动物、树木、图画、雕塑、房屋、家具。在属上不同的现实活动,也同样由属上各异的快乐来完成。理智活动和感觉活动自身在属上是各不相同的,使它们成为完美的快乐也是这样。
这一点可由每种快乐都与使其完美的活动相类似来证明。本己的快乐加强了活动,那些愉快的活动者对每件事就更能慎思,更能明辨。例如,那些喜欢做几何习题的人,会成为一个几何学家,对每个问题也有更深的把握。
同样,对那些爱音乐、爱建筑的以及诸如此类人等,如若他们真是乐此不疲,那就会在自己的领域里作出成绩来。快乐加强了活动,但那些起加强作用的因素是它自身所固有的。对于那些在属上有别的东西,它所固有的特性,当然也是属上有别的。
这一点,由另外的快乐可以妨碍活动的事实看得更加明白。例如,一个爱长笛的人,在谛听长笛演奏时,就听不进去谈话,因为与当前所从事的活动相比,他更喜欢长笛。听长笛的快乐消灭了谈话的快乐。如若两种活动同时进行,这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快乐中更大的一方抵消了另一方。快乐的差距越大妨碍作用就越是明显,以致使另一种活动完全停止。
所以,当一个人过于高兴的时候,他什么也做不下去。例如,人们在剧场上吃甜食,表演得越坏,他们吃得越起劲。既然人们的活动为本己的快乐所加强、延长和改善,又为异己的快乐所妨害,显然快乐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异己快乐的结果会变成本己的痛苦,本己的痛苦可以消灭活动。如果一个人感到写和算对他是痛苦的,他就不肯再写,也不肯再算了。
因为这些活动是种痛苦。有时候活动从相反方向受到本己快乐和痛苦的作用,说是本己的,因为它们就其自身生成于活动。以上说过异己的快乐往往造成痛苦,消灭活动,不过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既然现实活动有的善良高尚,有的邪恶下流,那么,有的就受到选择,有的就遭到避免,有的则不相干,无所谓。它们的快乐也是如此,每一种活动都有自己所固有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