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别事到临头
春节嗖嗖过去,初七就上班了,律师圈的朋友们开始忙起来了。有的贴出来“开工大吉”,开始了开庭,会见,阅卷等等诸多繁忙的业务。还有的开门大吉,一上班就有人来诉讼,因为是刚开张,所以打折成交,还挺高兴的。
律师业“开工大吉”,与某医院贴“财源滚滚”的对联有异曲同工之处,但疾病和诉讼确实是个回避不了的话题,病不治就会死人,诉不求也有可能生权被侵,财权归他人,“窝火儿”,都是挺难受的事情。
未雨绸缪,别事到临头问题是,打了官司,真的能求来公正吗?未必啊!
有了官司就有了病,最起码是一块儿心病吧,心病不治也会病变,而诉讼就是个治疗过程。好多人打官司目的就是为了治疗“窝火”的精神病,俗称“不蒸馒头争口气”,打到终了,无路可走了,也就释然了。以为有求真求理的途径,最终发现劳心伤财算总账还是那么回事儿,看清了法律和框架内的一二三。悔不该当初的启动,但是通过诉讼过程也就泄气了,小火山没了,“精神病”(必须有引号)就自然好了很多,有益长寿。
以上指的更多是民事案件,所以官司这玩意儿躲着走才是硬道理。
如果是刑事案件,那就不能这么说了,商量余地少,不请律师,不把官司打到底,那就是牢狱之灾或被枪毙,最起码也是毁了荣辱,那是必须的打下去……
未雨绸缪,别事到临头所以,总得来说,风险防范,防患于未然,很要紧。年前吴秀波请律师和陈某人对打,陈某人省钱只问律师不请律师,终被抓起来了,那个案例就是个好例证。
我看新年开工,招聘各种岗位的,就是没见招法务,聘法律顾问的。无论私人还是企业,提前与律师走的近才行,否则,官司遇上了搞不准,事到临头了骂法律,都没用,就是提前用好律师,求高人都防不胜防,亡羊补牢的呢!
所以,请律师别用于打官司,用于免官司更好!
未雨绸缪,别事到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