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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好日子,终有一天会来临

2015-12-14  本文已影响159人  慕月

“那是一个干燥温暖的秋日,我们穿上了自己最得意的行头,我的是垮掉派凉鞋和破披巾,罗伯特戴着他的爱与和平珠串,穿着羊皮马甲。我们坐地铁到第四大街西站,在华盛顿广场待了一个下午。我们一起喝着保温瓶里的咖啡,看着如织的游客、瘾君子和民谣歌手。激动的革命者散发着反战传单,棋手也吸引着他们自己的观众。大家共存在有唇枪舌剑、手鼓和犬吠交织而成的持续的嗡嗡声里。”

一对老夫妇停下脚步,盯着他俩看了半天。“把他们拍下来。”那老太太说,“我觉得这俩人是艺术家。”

“得了吧,他俩只是孩子。”

读书会上曾有小伙伴推荐此书,有人问书名《只是孩子》的含义。书中这一段恐怕是最直接的阐释,它莫名让我想到村上春树在《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的自述,那也是一个秋天,晴好的天气日复一日。在棒球选手击出一个全垒打之后,开酒吧的村上春树忽然决定,要成为一个小说家。

多么的异曲同工,就像陶杰所写: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没错。若干年后,帕蒂成了著名的摇滚乐手,罗伯特也成了小有名气的摄影师。而在那时,他们穷的会为要不要多花一毛钱而考虑再三。没钱去听音乐会、看电影或买新唱片,他们就把已有的唱片听上一遍又一遍;没有足够的钱去看展览,就买一张票,一个人进去看,出来给另一个人讲。有时候,他们还跑到商店里去偷绘画的工具。“我们没什么钱,但过得很开心。我们拥有作品,我们拥有彼此。”

那是六七十年代的纽约,他们年轻无畏,不知道未来将通向何方,但坚信终有道路,会让他们成为自己。如果你是个摇滚乐和当代艺术爱好者,那么你应该会对这本书里不断出现的如雷贯耳的名字激动不已。而更为神奇的是,就像帮她在餐厅补交十分钱买三明治而相识的艾伦·金斯堡一样,他们出现在帕蒂生命中竟随意的像个笑话。读此书时我时常想起帕蒂不管穷成什么样都带着的蓝波的《彩画集》里的话:“过去,如果我记得不错,我的生活曾是一场盛大的饮宴,筵席上所有的心都自行敞开,醇酒涌流无尽。”你不得不感慨命运的云波诡谲,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之间的距离,只隔着如何在对的时代来到对的地方,遇见对的人。

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在那漫长又惊鸿一瞥的人生盛宴中,帕蒂终成一代朋克教母,而罗伯特改变了自己的性取向,在四十二岁那年死于艾滋病。临死前他让帕蒂写下他们的故事,于是就有了这本书,花了她二十一年的时间完成。今天读到这本书的我,却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摇滚乐门外汉——压根不知道这作者到底是谁,书里面提及的大多数人也一个都不认识——但,我依然读懂了,并在阅读的过程中,一再确认着在每一个人都必将面对的无常和聚散之中,那个细小的,在我内心迷宫里嘤嘤的声音。那是张枣一首诗中的句子,是我自从看到它,就始终牢记在心,并时常默念的句子——

我想我的好日子

终有一天会来临

那时我将被我终生想象着的

寥若星辰的

那么几个佼佼者

阅读,并且喜爱

只是孩子  作者:[美] 帕蒂•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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