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的故事】公序良俗 共同财产

2021-05-07  本文已影响0人  简书九爷

五一假期过去了,调解员老陈与助理小张按时来到调解室上班,假期当中的见闻成了两人聊天的主要话题。

“前几天,有个4000万房屋赠与保姆的案子,冲上热搜,据说有2.6亿人次的点击率。”小张挑起了话头。

“这是深圳法院审理的案子,刘某与保姆同居17年,留下遗嘱把他名下三套各100平米的房子赠给保姆杨某。同时,提起与妻子陈某离婚的诉讼。“小张歇了口气,接着说。

“结果,被法院驳回了。第二次打官司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二审法院,结果,在二审过程中,刘某因病身亡。”

“是啊,看到网上的议论。”老陈接过了话茬。“这个案子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公序良俗,二是共同财产。当然,引发争议的是刘某遗赠房产给保姆的行为是否合法。”

“不过,现在看到的只是媒体的报道,还不是真正的法院判决书的内容。”老陈淡定地说。“新闻报道与专业评价有很大的差距,陈述事实的角度、目的等,都有所不同。客观评价、论述这个案例,不能仅以新闻报道为依据。”

小张认真地听着,老陈接着说:“另外,这个案子中关于刘某离婚的两次判决书的内容,有必要了解一下。这两次判决,一个不准予离婚,一个准予离婚,这就需要弄清楚夫妻感情破裂的缘由,判决的理由。搞清楚刘某与保姆同居是否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只有全面了解案情,才可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可是现在,只能通过媒体报道了解案情。离婚案的判决书不公开,谁能够得到离婚判决的内容啊。”小张实话实说。

“如果对这个案子有兴趣,首先要全面了解案情,通过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分析法律适用……”老陈对着小张说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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