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
若干年前在党校就读法律,依稀记得老师很坦率又非正式调侃地说:“欧美最糟糕的法律,也要比国内最正规的法律执行要完善。”当时听了感觉此老师的确不错,敢说话,是个爷们。国内法律的良莠不齐的确给人们很多说法,但毕竟接触不多,没多放心上。而前两天遭遇的一件事情,让我感觉的确很有意思,简直象小品了。
外公今年90岁,居住永嘉清山秀水处,身体健郎。前几日散步不小心,结果被一电瓶车撞伤,断了腿骨,痛苦不已。幸好外公子孙多,又极孝顺,整个家族忙的团团转,把外公运到温州手术治疗。所幸目前医术发达,倒无大碍,目前消费四万左右。就是给老人家增加了巨大的痛苦和以后生活的诸多不便。
经交警鉴定,电瓶车主负全责,该负担一切费用以及另外赔偿等等。但,电瓶车主家境极其贫困,经调查,勉强可以维持温饱,若赔偿,唯一的贵重物品可能也就是那辆电瓶车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穷则无志,车主非常坦城的把现状一摆,我们怜悯之心大起,挥挥手,算了。因外公是退休教师,可以享受公费医疗,倒也感觉国家政策好,值得欣慰。
不料,此事和一熟悉医生一商议,医生说,若是有交警鉴定此为交通事故,该费用则需肇事者负担,公费医疗不能启动。这下复杂了,明摆着的事实为----肇事者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赔偿的;公费医疗也是不能启动的。等于一个美女,同时被两追求者抛弃!只能自己赔偿自己了。东想西想,通过正规途径,这事只能自认倒霉了?可自己明明是没错的啊。最后,只能选择作假(目前实施中),让交警撤消事故处理。撒谎说外公因为自己走路不小心摔伤所至。只有这样,公费医疗才有效。当然,这是目前的做法,结果如何尚不知。大家也做好了打算,若被发现是作假,我们也就认了,自己掏钱付这医疗费得了。。。。
母亲和我谈起此事,愤愤不平而惶恐。我劝说她,还好家族这么多人,这医疗费倒是小数目,关于外公回永嘉以后的生活不便,子孙们多凑点钱,也是绰绰有余。谁叫外公这么不小心呢,要被撞也该找个稍微有钱点的主啊!罢了罢了!
当然,这事的关键也不是经济问题。可笑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搞的国家两大部门都束手无策,而这束手无策却恰恰成了最上策,不给我们伟大的祖国带来任何损失,不给国家有损失,也属于是我们老百姓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我对母亲说干脆别作假了,大气点吧,在我们自身经济还行的原则上,别给国家有关部门添麻烦了,作假是不对的,被发现也是很塌台的。当然,我也在想,若这电瓶车主撞的是一个比他更穷的人?他们该怎么办?我无法想象这更穷的人会怎么去处理自己的伤口,也无法想象这肇事者会被这更穷的受害者纠缠吵闹到什么程度?这倒霉的双方,未来的日子该怎么过?
当然,这一切与国家无关,作为国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该把自己站高一个层次,多点觉悟,在国家无法调和的矛盾下,我们要学会自己去调和,自己去寻找一种平衡。人生,太多风轻云淡的过程,我们,该学会大气,该学会说笑话,毕竟,一切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