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我什么题目都想不出来—读《回到种子里去》

2022-05-22  本文已影响0人  红猴子

这本书收录马尔克斯23岁到57岁间的杂文,基本上都是写给报纸或者杂志的文章。

相比他天马行空的小说,读起来省劲是我的第一感受。因为看似“胡扯”的话很少。毕竟作为一个记者,严谨理性是必须要有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曾说:“我希望作为一名记者被人们铭记,而不是《百年孤独》作者或者诺贝尔奖得主。”可惜,至少在中国,他不能如愿了。

本书共50篇文章,有新闻事件,如《世纪丑闻》,报道一遍一遍反转,真相到底是什么?《拯救生命仅剩十二小时》则是一个特别暖心的故事。

有评论,如《总统的理发师》充满了调侃。这是本书的第一篇文章,马尔克斯二十三岁时的作品。他看到报刊上总统干净的脸面,不禁好奇到底谁是总统的理发师,因为只有他才有机会拿着锋利的刀片在总统的脸面上划来划去。

还有对写作的诉苦,没错,大师也诉苦,因为写书人很不幸,一是因为稿酬,一本书的利润最后落入作者口袋的寥寥无几,写书的不如印书的,印书的不如卖书的;二是若受人赞助,写起来容易笔心不合一;三是写作不自由。所以,他坦言,他急需一个枪手。最后他发现一位电影编剧兼作家朋友的厨娘具有这个潜质。

在这本书中,马尔克斯还吐槽了一把诺贝尔奖。因为“最终的结果并不取决于候选者自身的素质,而是取决于瑞典学院的院士们深不可测的意愿。”

他提到一件有趣的事,他和巴勃罗一起在外吃着饭呢,巴勃罗忽然想起来两天后要参加诺贝尔领奖,演讲稿还没写,于是他就在吵吵闹闹的餐馆里完成了诺奖致辞。

另外还有格雷厄姆·格林(暂未开始读他的作品)虽然一生陪跑诺贝尔奖21次,但是诺奖获得者却视他为“偶像”,马尔克斯就是他的小迷弟。

有说诺奖委员会是因为格林的书太畅销,不缺钱,甚至还有八卦说是因为他爱上了诺奖评委的女人。对于这样的大师来说,得不得奖已经不重要。他已经被这个世界记住。

本书的倒数第二篇文章是《回到种子里去》,也是这本书的名字,不得不说,新经典的这套丛书起的名字和封面有点马尔克斯,不俗。此篇文章描写马尔克斯获得诺奖后回到他童年生活的村子时所见所感。

最后一篇文章是《如何写小说》,如果你期望在这里找到“干货”,一定会失望。

因为马尔克斯也时常会忍不住想逢人就问:老兄,请告诉我,怎么他妈的才能写出一本小说?

他没告诉我们怎样写小说,但他告诉我们怎样才算一个好作家。

好作家就是即使穿着破破烂烂的鞋子(他曾经就是这样,约人在咖啡馆见面时总是先到后走,因为他不想让人发现他的鞋底快掉了),即使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人看,他仍会笔耕不止。换言之,拼命去做一件说到底“毫无用处”的事。

比如,他在闲暇会悄悄翻译自己喜欢的作品,他从不指望着靠这些出名或发财,只是当作“独处时的娱乐”。

翻译的出发点应该是分享,好比听一首歌,看一部电影,读一本书,你觉得它够味,就会产生想把它分享的愿望。正如我此刻做的。

但是翻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马尔克斯用三种语言看他自己小说的译本时就觉得很无味,这当中只有一位英译本的译者得到他的认可,译者就好像是把西班牙原作背下来,然后再用英语把小说写了一遍,“远比逐字逐句翻译要来得复杂。”

书中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部分,有一次他儿子的考官出了一道问题,《没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那只公鸡有何象征意义?他儿子当然知道他老爸的“伎俩”,就开了个玩笑回答说是“那是只金蛋孵出来的公鸡”,结果老师给他一个大叉。

得高分的回答是这样的,这只公鸡象征被压迫人们的力量。马尔克斯坦言,其实本来他想让上校用公鸡煮一锅汤,最后一刻才改变了结局。

正如他说“外人尤其是评论家都只不过是借着作者的作品再一次进行虚构创作,甚至是胡诌。”

真是话糙理不糙,你看,我不是评论家,也可以用他的这本书胡诌了一篇所谓的“读书感”。再斗胆向马大哥借用一下里面一篇文章的题目“此刻我什么题目都想不出来”。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