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合伙创业四个坑“争权、分利、山头林立、退出机制”
前两天,李国庆在视频节目中连爆新东方创业猛料,同时他还总结了合伙创业的四个坑“争权、分利、山头林立、退出机制”。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争权、分利、山头林立、退出机制”这些合伙创业中常见的问题,实际上对应着合伙创业的三个核心问题“合在一起,怎么分利,怎么分权;合不下去,怎么退出”。
分利
企业家为什么创业,除极少数为了名之外,大多数都为了利。俗话说不以赚钱为目的的创业,都是耍流氓。
所以合伙创业,分利是首要问题,分的好,合的久,分不好,散的快。如果一开始没有约定分利的规则,等到真正有利可分的时候,多半都要出问题。
那究竟如何分好利呢,有人说不能股权平分,因为每个股东的贡献不可能完全一样,有人说要有一个绝对控股的大股东,他分的利益多,他就会为企业多操心。这些说法都对,但都不完全,问题不在持股比例的多少,而在于固定不变的分红比例。
因为创业之初所定下的分红比例往往是按照持股比例来的,可能在当时看来合理,但谁又能保证今后一直如此呢。随着企业的发展,出资多占股大的股东,未必贡献最大,出资少占股小的股东,未必贡献最小。
而且股东往往有这种心理,总认为自己的贡献更大,企业没怎么赚钱的时候还能忍忍,一旦赚了钱,矛盾就开始出现了,如果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又不能很好的调和,合伙人之间可能就会分道扬镳。
前段时间,我接了一个咨询。甲乙(乙是咨询人)两人是很好的朋友,两人一起搞了一个建筑公司,甲占大股,搞管理,乙占小股,搞施工。两人合作了大概5年,这5年间一直都有盈利,但一直都没有分红。为什么不分红了,主要是因为施工单位需要大量资金,平时赚的钱都投入到项目中去了。
今年没什么项目,两人就想着拿点钱出来分,可这不分还好,一分就出问题。两人准备分红的金额大概有500万左右,甲希望按照持股比例分,但乙不同意。乙认为,虽然你是大股东,但你对公司的贡献并不见得就比我大,凭什么你就该多分。
乙曾私下与我说,现在只想拿钱走人,不想再和甲合作了。我问他,为什么当初不约定好怎么分红,他说,当初哪里想过这么多,只想先把事业做起来再说。如果以后还要和别人一起干,我肯定会在一开始就约定好怎么分红。
所以我们不仅仅要设计好持股比例,还要设计好分红方案,否则就算持股比例设计的再好,一样可能会出问题。
另外,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如果分红方案是一成不变的,合伙人会不会有,分多少红干多少事的心态。特别是小股东,“我就分这点钱,你想让我干多少事”。
如果股东能够在一起约定,我们的分红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根据彼此的贡献大小动态分配的,如果贡献大,可以多分,贡献小,可以少分甚至不分。那股东会怎么想,会不会更加用心为企业办事呢。
分权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股东之间可能会对企业的未来,或者对经营理念,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此时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企业也没有解决这种问题的机制(出现理念分歧之后,还能齐心协力走下去的机制)。那可能就会出现像李国庆说的争权,或者另立山头的问题。
有朋友说,如果一开始就找志同道合的人,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志同道合的人不好找;其次,即便你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但你能保证对方永远和你一条心吗。
同时,我们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有分歧,也不见得是坏事,不同的意见也可以碰撞出火花。如果企业完全都是一种声音,是可以解决内耗问题,但往往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会出大问题。
所以重要的是设置一种权利分配机制或者说决策机制,让不同的意见可以统一,让彼此可以求同存异。
退出
创业往往是比较艰辛的,同时有可能好几年都看不到收益。如果长期看不到收益,可能有的合伙人就会打退堂鼓,或者禁不起诱惑,被其他公司挖走。
你想,本来这时企业就很艰难,如果有人退出,对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有可能企业就这样散了。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一套机制,能够约束合伙人,既然要一起创业,那我们就好好干,不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还有的情况,比如说,有的合伙人在创业的过程中,渐渐掉队,无论是能力还是其他方面都不再适合企业,这时候,如果还带着这个合伙人,对企业来说,就是一种负担。当然从感情上,我们不应该抛弃我们的战友,但带上他,可能大家都会死,这时候,就需要一种机制,让合伙人能够好聚好散。
以上就是我们在合伙创业时的三个核心问题,把握住了这三个问题,一般都不会出太大的乱子。至于怎么去设计分利、分权和退出的机制,我在喜马拉雅的语音专辑“大话股权”中给出了一些建议,大家有兴趣可以去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