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友广场同是天涯中年人

男子与现役军妻同居 往后余生的滋味

2020-09-20  本文已影响0人  细听坠雨等风停

于情,“糟糠妻不可欺”;于理,“朋友妻不可欺”;于情于理、于法,“军人妻不可欺”。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同样的道理,越是不允许的事情,越是特想踩雷。

8月31日,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消息称:该院以破坏军婚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经调查,现役军人陈强(化名)与妻子王洁(化名)于2019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陈强长期在外服役,很少回家与妻子团聚,年轻漂亮的王洁只能每天独守空房。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王洁就认识了她的同事周某某。

慢慢地,他了解到王洁的婚姻状况,知道她的丈夫常年在外服役。于是,心里难免有一点点怜香惜玉。也许是同情;也许是好感。他越来越想关心她,照顾她。

习惯了孤独寂寞冷的王洁,突然感觉生活有了温度,那是陈强从来没给过的感动。慢慢地,两个人越走越近。终于有一天,他们发展成情人关系,并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同居在一起。

人,不怕目中无人,就怕目中无法。王洁以为只是简单的出轨;周某某以为只是单纯的偷情。殊不知,军婚是不可侵犯的。

周某某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

耐不住寂寞,别与军人结为连理;吃不下牢饭,别与现役军妻缠绵。男人谈感情可以,但是,在谈之前先看清楚伸出橄榄枝的是谁。

陈强在前方保家卫国,周某某却在后方替他享受天伦之乐。如果法律再不给陈强一个完美的结局与解释,于情于理、于法好像都说不过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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