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阴阳论质疑
中国文化中的阴阳鱼或太极图的出现,不到2千年的历史。从河图、洛书到《易经》对阴阳符号娴熟应用,到今天有三千多年。孔子云:“一阴一阳谓之道”,这相当于辩证法的“两点论”即对立统一论。然而中国文化此后一直未中断,未改弦易辙,也就是说,丛林唯物主义的弱肉强食的阴阳辩证法一直传承至今。
一,辩证法的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不是真理
随便在网上搜索“阴阳辩证法”,就会看到:“伏羲八卦图告诉了我们一个宇宙最基本的秘密,阴阳是构成宇宙万事万物最基本的元素。天底下的变化就是一个阴一个阳。白天是阳,晚上是阴。天是阳,地是阴。大拇指是阳,那阴呢?四个手指头就叫阴。阳为正,阴为辅;阳为扩张,阴为收缩;阳为奇数,阴为偶数……”阴阳学说认为,阴阳合万物生,阴阳散万物亡。易中天说:“世间一切事物,都有阴阳……”他举了很多例子,然后说,“归根结底,由阴与阳这两个选项构成(万事万物)。也就是说,万物都由阴阳构成,都包括阴阳2个方面。易中天的说法就是中医思维。《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即万物的本源),万物之纲纪(万都都须分阴阳),变化之父母(阴阳交配生后代),生杀之本始(生死由阴阴决定),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这一段排比句仿佛战斗宣言,旗帜鲜明地的表明“阴阳”理论不仅是中医的根本,也是宇宙万物的总规律。
原子论认为,万物由原子构成,与阴阳无关。原子由原子核和绕核运动的电子组成。原子核又由质子和中子构成。质子带阳电、中子不带电;原子核由阳粒子和中性粒子构成,阴阳构成规律不成立。
中国古人或中国当代人在使用归纳思维的时候,他们不知道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并没有必然性。中国古人或易中天举了很多例子来说明阴阳,属于不完全归纳,得出的结论只是一种可能性。可是,中国人却把其结论视为天经地义的天理,真是愚蠢。
这种不完全归纳推理达到了错误的顶峰:“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好,敌人反对腐败,我们就要腐败;敌人拥护科学,我们就要反对科学。
中国文化讲了“阴阳”的许多性质,无非是属性(程度)上的区别罢了,“大小”是体积上的区别,“高低”是高度上的区别,“多少”是数量上区别,“强弱”是能量上的区别……易中天把事物的表象“阴、阳”等属性混同于日月、男女等实体,犯了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相互混同的错误,这是是原始人才会闹出来的毛病。易中天说:男人阳刚,女人阴柔。由阴阳构成的男人为什么被称为阳?他的阴呢?由阴阳构成的女人为什么被称为阴,她的阳呢?最荒唐的是,易中天又说:“同为山,山北是阴,山南就是阳。”山北、山南仅仅是方位不同,山的“阴、阳”不过是外来的阳光的有无,“阴、阳”不是山这个事物固有的本质属性,是人的意识附加上去的。“山北是阴”是北半球的现象,在南半球,“山北是阳”了,在赤道附近,“山北是阴,山南就是阳”也是错误的。
三,辩证法的“二分法”违背了形式逻辑的划分规则
根据形式逻辑的划分规则要求,那就是被划分的对象必须处在同一个范畴之内,并且能够按照同一标准不余子项地进行一次性划分。不在同一范畴,且不能进行一次性划分的两类事物之间,不能进行“二分法”的相对性构造。“阴阳”邪说的错误就在于它超越“同一范畴”,并违背了划分的逻辑规则要求。比如,它把“天”规定为阳,把“地”规定为阴;把“火”规定为阳,把“水”规定为阴;把“北方”规定为阳,“南方”规定为阴;把“太阳”规定为阳,把“月亮”规定为阴;在药味中,把“辛、甘”规定为阳,把“酸、苦”规定为阴;在人体中,把“背”规定为阳,把“腹”规定为阴……;都不是在同一个范畴做的。而且,都不能满足“二分法”的划分规则要求。
众所周知,“天”属于宇宙范畴,“地”只是宇宙中的一个星球。与“地”相类似的还有水星、金星、火星、土星、恒星和恒星系。如此复杂多样的天体,怎么可以把“地”与宇宙“天”构成一对“阴阳”关系?
现代人都知道,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围绕着它有8大行星(冥王星已被开除),地球只是其中之一;各行星至少共拥有165颗卫星,月球平平凡凡只是其中之一,月球并不发光;此外尚有数以亿计的太阳系各种小天体。这样的格局,把月球拎出来和太阳进行阴阳的比较,显然是无比荒谬的事。“日为阳月为阴”的理论在实践中无任何意义。同样道理,把“火”规定为阳、“水”规定为阴,也是错误的。“火”是能量释放过程的一种外在表现,“水”则是实实在在的物质。他们属于不同的范畴。因此,正如“猪”和“牛”不能构成相对关系一样,“水”和“火”也不能构成相对关系。
四,阴阳辩证法就是骗术
孔子作《易.系辞上传》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是原始人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指日光的向背——朝向日光为阳,背向日光为阴。《诗经》里的阴阳,乃是指日光的有无。可见,阴阳不过是阳光的无和有。无阳光的一面是阴(山北为阴)和有阳光的一面是阳(山南为阳)。阳光源于太阳,因此,地球朝向太阳的时间称为白昼属阳;地球背向太阳的时间称为黑夜属阴。同理,(阳光射入)气受热称阳气,(无阳光射入)气受冷称阴气。这些例子都表明,阴阳是事物的外在的临时的附加的属性,不是事物的固有的属性。白昼黑夜不是地球固有的,而是太阳照射的结果。气的阴阳不是气的固有的属性,而是外来的热源造成的,阳光射入、煤炭柴火等物质燃烧,都会造成气体膨胀的阳气现象。气的膨胀(阳)或收缩(阴)是事物的热胀冷缩规律的结果,即热量或能量作用的结果。热胀冷缩并非绝对规律,水遇冷结冰反而膨胀。气膨胀(阳)或收缩(阴),气的本质结构并未变化,阳气、阴气还是一回事,所以,把气分为阴气、阳气,显然是自欺欺人而已。
中国古代哲人认为,构成宇宙万物的本原是气,气分化为对立的阴阳二气,相互作用,交感合和,产生了宇宙万物。如《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积阳为天,积阴为地。阴静阳躁,阳生阴长,阳杀阴藏。阳化气,阴成形。”
在古希腊的米利都学派,公元前585~前525年的阿那克西美尼说:气是万物的本原。灵魂是气,气生万物。从中可以看出:“气生万物”不是中国人的独创。西方提出类似哲学更早且更好。此外,古希腊还有“水生万物”“火生万物”等一系列学说。这些都是古人的臆测而已,遗憾的是,许多中国人却拜古成癖。
同样,中国文化把水视为阴也是胡说八道。中国的阴阳学说认为膨胀向上的性质属于阳;水升发为水蒸汽,水蒸汽向四面八方扩散,这膨胀的性质属于阳;水蒸汽遇冷收缩成雨水落到地面,这收缩的性质属于阴。可见,中国文化认为水属于阴就是自相矛盾了。事实是,水的阴阳只是水的物理性质,是一种外在的临时的附加的属性;水的化学性质才是水固有的性质,H2O是水的结构成分即分子式,分子式里无阴阳。可见,由氢氧元素组成的水与阴阳无关。
由此可以断定,中国人由事物的表象所弄出的阴阳学说就是骗术。
五,辩证法阻止了科学的出现
阴阳辩证法违背了形式逻辑,不尊重事实,凭主观臆断,导致愚蠢愚昧的结果是很自然的。杨振宁先生在2004 年9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的演讲中鲜明提出,“《易经》影响了中华文化中的思维方式,而这个影响是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萌芽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易经》的思维模式有两大明显的缺陷。一是宣扬神秘主义,二是美其名曰整体思维,其实是笼统思维。没有进行具体分析,就要去“辩证”地综合,不过是哄人而已。荀子在《天论》中对陨石雨的解释:“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但实际上什么没有说清。在古代典籍中,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凡是讲不清所以然的复杂问题,统统都用“阴阳”来解释。如在解释电的起因时,就说阴阳相激而为电;在解释地震的起因时,《国语》说是“阳伏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引起的。如关于磁铁石吸铁的原因,宋代人陈显微说:“磁石吸铁……皆阴阳相感、隔碍相通之理。岂能测其端倪哉?”关于火药成分硝石、硫黄、木炭的性能,古人也把他们分到阴阳两类物质中去。如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就说:“凡火药以硝石硫黄为主,草木灰为辅。硝性至阴,硫性至阳,一阴一阳,两物相遇于无隙或容器之中。其出也……魂散惊而魄齑粉”,这样解释对探究一些具体的自然现象是毫无用处的。
“阴阳五行、天人合一”本是出于制约皇权的政治目的,而生造出来的一套理论。邹衍见儒家仁术不为帝王所重,遂编了一套关于阴阳五行的说法。“阴阳五行”,他自己都不相信,却以此来忽悠君王们,结果失败了。汉朝的董仲舒编造了“天人合一”、上天以灾变谴责天子的理论,结果被汉武帝关进了大牢。最早把董仲舒等人的“阴阳五行、天人合一”理论照搬过去的中医典籍,是著名的《黄帝内经》(该书很多词句照抄《史记》,可知其成书时间,当在西汉中后期)。这种照搬,可以说是中国医学史上的一场大灾难。本来,董仲舒并不是什么科学家,更不是什么医学家。他说什么人有366个关节,对应天一年有366天;人有12个大关节,对应天一年有12个月;人有五脏,对应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对应天有四季;人眼有开合,对应天有昼夜……这些东西,显然是牵强附会,没有任何科学依据。《黄帝内经》大量照抄了这些说法(如《灵枢·邪客》一节)。因为中医的理论来自政治理论,所以《黄帝内经》说:最好的医生不是职业大夫,而是“圣人”。中医“经典”简直是马屁精!
哲学不能直接进入自然科学,自然科学有自己的理论。比如电学中,不能直接用阴阳五行,而是用伏特。一个学科如果没有自己的理论,就还绑架在别的学科中,这是混血儿。中医没有自己的理论,直接把哲学的阴阳五行搬进中医殿堂。中医以阴阳五行的理论为基础,把人的疾病看成是阴阳五行变化引起的。中医的诊断是把脉,其次是望闻问切,再也没有别的手段。望闻问切都是大夫感性的认识,不是逻辑思维的理性认识,所以是骗人的。
阴阳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就是“道法自然”。“道法自然”不仅是实然状态的真假问题,而且是应然状态的好坏问题。在“法自然”派看来,一个物质若是“自然”的产物,就是好的、有价值的,如何首乌;一个物质若不是“自然”的产物,就是坏的、无价值的,如转基因大豆。其实,何首乌伤肝伤肾,愚昧的中国人偏要服用之,因为祖先用过并说好;转基因大豆对一切动物和人都无害,愚昧的中国人偏要说有毒,他们没有受害人的证据,就靠大肆造谣骗人。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中国人对形式逻辑一无所知。一个事物是自然的,并不一定代表它就好,野蘑菇是自然的,但大多数对人都是不好的。中医粉认为吃草药肯定比吃人工制造的药有效,因为草药更加“自然”。这就犯了诉诸自然的谬误。当逻辑充实了中国人的大脑的时候,“道法自然”就自然灭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