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给作家续命||听刘亮程聊天(4)
前不久有文友让我谈谈对写作的认识,我答应他写一篇文章,却迟迟没有动笔。何以故?每一个写作者对写作都有不同的看法。例如他提到的一位老师认为,写作不能自嗨,一定要有用户意识。言下之意,写作好比做生意,得从用户的需要出发,用户想看什么就写什么,不能只顾自己快活。那种以盈利为目的写作,我以为与文学无关,直白地说,那种写作等于上班,抑或开商铺、摆地摊。
也有人声称自己纯属热爱,无关名利。说这话的人通常比较清高,而且基本上实现了财务自由。
我的写作则接近自嗨,图的是老有所乐,跟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打太极拳的大爷本质上是一回事。人不能闲着,得找事做,否则会出毛病。如果写作能被人赏识且能挣一点稿费,自然更快乐。人老了,虚荣心可不老。再者,总有一些美好的事物令人感动,不写,不足以骋其怀;总有一些傻缺令人怜悯,不写,不足以平“民愤”。
写作是一种劳动。我的老友,西昌作家蔡应律说:“说开了,我就是个劳动人民,我喜欢做点事情,毕生如此。能做什么呢?除了写作,一无所能。丢掉它,不仅一无所能,还一无所有了。因此说来,保持写作的姿态,也就保持住了我的劳动人民的本色。这不是谁的需要,是我自己的需要。老蔡长我七岁,每天都在写作,为自己的需要而写作。我和老蔡的写作,都比较自私,值不得称赞的。
写作还会是什么呢?
刘亮程说:写作是给作家续命。
刘亮程三十多岁时就在写死亡,他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写道:“老是躲不过的,跑到天边也躲不过去。”老,民间含蓄的说法,指的是死亡。
刘亮程说,他在写《一个人的村庄》时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内心世界,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带着世界在走。他还说,我在那时已经把老写尽了,我在那本书里过完了一辈子。还要在别的书里过另一辈子。写作是在给作家续命。
原来如此!
我们的写作,如果能够更加纯粹,纯粹到就是自己的需要,便可以在每一本书,每一篇文章乃至字里行间安放灵魂。
真正的作家往往视写作为生命。
著名作家史铁生对生命的解读更独特:
“你走过的每一年都存在于你此后所有的日子里,在那儿被不断地发现、重新理解,不断地改变模样,比如二十三岁,你对它有多少新的发现和理解你就有多少个二十三岁。”
我在《童年视角》中引用了刘亮程的一段话:童年视角不是单纯的孩童的幼稚视角,它是从作家人生经验中回过头去创造的一种视角。是一个“老小孩”带着他对世界的全部经验,再回归到童年,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重新审视这个世界,审视“你走过的每一年”,在审视过程过“不断地发现、重新理解,不断地改变模样”,史铁生跟刘亮程说的是一个意思。然而按照史铁生的说法,写作已经不是续命了。
“比如二十三岁,你对它有多少新的发现和理解你就有多少个二十三岁。”
在写作过程中,在不断地发现和重新理解的过程中,想想看,你比别人多活了多少辈子?
最大限度地拓展生命,这或许是写作对作者最好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