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声:“老师,求求求您,不要告诉妈妈,否则我回去会被打的更厉害”
施虐母亲:“这群人真是吃饱撑得,假惺惺的装什么好人。我打自己家的小孩碍你们什么事。她是我生的,也是我养大的,她就是我的,我打她、骂她都是应该的,她就是我的财产!你们有什么资格对我指指点点,你给她做过饭么?教过学费么?要是这一切你都管,好,我不仅不打她,我还会供着她。一群什么东西。好,就算我打她不对,不应该,可我就是打了你们能怎么我?报警把我抓起来?呵呵,没有我,不仅是这个小杂种,她姐姐和弟弟都得饿死!什么?他爸爸?奶奶?别的亲戚?就她那死爹和老不死的奶奶,从孩子生下来管过什么?一分钱都挣不来,我听说他向你们讨一份工作想回来照顾他闺女?去他妈的吧,工作可比她女儿的命重要多了,他才不在乎这杂种的死活。对,去他妈的,她那老不死的奶奶从我进门就跟我过不去,这小杂种以前一直跟着这个老杂种一起过,能学什么好,越来越像她奶奶。我告诉你们,我不仅想打她,我还想打她老不死的奶奶呢?再说这个小杂种,我TM根本就想生下她,我就想要个儿子,没有她我早就有儿子了,就因为这个小杂种让我没有更多的钱给我家宝贝儿子买好吃的。对,你们领走吧,领走我就不打她了!我也真他妈想让你们领走!警察同志,把我告到法庭上吧,剥夺我监护人地位吧,把这个小杂种,哦不,是我女儿给他们养,我保证再也不打她。”
小女孩:“老师,求求您,不要再去找我妈妈了,我不疼我一点都不疼。你们再去找我妈妈,妈妈会打我更凶的,我不想再挨打了。还有警察叔叔,你们别把妈妈抓走,我这都是和妈妈闹着玩呢,洗衣做饭都是我想做的,妈妈没有逼着我。我不想没有妈妈,姐姐和弟弟也不想没有妈妈,你们把妈妈抓起来,我就没有妈妈了。我向你保证警察叔叔,我再也不喊疼了,再也不和别人说妈妈打我了,你们不要把妈妈抓走。没有妈妈我就成孤儿了。最近有好多陌生对着我拍照,他们说妈妈要是再打我他们就打妈妈。我好害怕……
看客和我:“到底是多么恶毒的人才能对亲生女儿做出如此发指之事。可能我们的围观并不能直接改善小姑娘受虐这件事情,可能我们的围观会惊吓到本就脆弱敏感的小女孩。可说真的,在我国虐童犯罪的成本实在太低了。我们太想发声,想让社会听到我们的呼吁,让社会更加关注这件事、这种现象。知道吗,为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提供自己的能量,不是每个公民应该做的事,而是必须做的事。真心希望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再尴尬,我国的《国家监护制度》能够确立并完善,我们的儿童都洋溢笑脸充满幸福。
后记:没有遣词造句,没有逻辑结构,不想让你点赞,只想让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