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读书分享

2019-05-01  本文已影响0人  玫兰妮

选入教材的某一“例文”,仅仅是多个适宜范例中的一个,如果替换成另外一篇,一般也照样能够达到知识学习的目的。换句话说,例文本身不是语文课程内容的构成,它属于“用什么去教”含义下的语文教材内容。

例文是为相对外在于它的关于诗文和读写诗文的事实、概念、原理、技能、策略、态度等服务的,成篇的例文,大致相当于理科教学中的直观教具,它给语文知识的学习填补进经验性的感知。但是,感知教育并不是教与学的目的,教与学的目的是要通过教具,使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知识。而所选的这一篇例文,用的其实也并不是整篇的“文”,多数情况下,派上用场的只是诗文或诗文读写的某一侧面的某一点或某几点。正如叶圣陶所看到的,“文章是多方面的东西,一篇文章可从种种视角来看,也可以应用在种种的目标上。”但一本特定教材中的一篇特定例文,比如朱自清的《背影》,要么只做“随笔”例,要么只做“抒情”例,要么只做“叙述”例,要么只做“第一人称的立脚点”例等。一般情况下,语文教材不太可能对上述种种方面兼而顾之,也无必要对例文的字、词、句、篇、语、修、逻、常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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