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假设第一次购买60%股权,第二次购买15%股权,则购买日就是第一次购买的时点,商誉金额此时确认,以后都不应发生改变。
第一次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比“购买日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多出的部分,不需要调整资本公积,这部分在合并报表上“抵权益”后自然形成商誉。
第二次购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付出对价的公允,这部分与“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对比,差额的部分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资本公积。如果不调整,那么在“抵权益”时就会使得商誉金额发生变动。
CASE
2012年12月26日,甲公司以7000万元取得A公司60%股权,形成非同控。此时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000。
2013年12月26日,甲公司又以2000万元取得A公司15%股权,此时A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
2012年取得投资时:
母公司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7000
贷:银行存款7000
合并报表,抵权益
借:商誉1600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9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000
少数股东权益3600
2013年
母公司报表
(一)新增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与第一次一样,同样按照付出对价公允入账。但还需要进行调整,不然会引起商誉变动。
合并报表
(二)新增金额(2000)与“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0*15% = 1500)比较
借:资本公积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
(三)“成本法 ”转“权益法”,注意,对原有60%的部分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
贷: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 600
(四)计算调整后长投= 7000 + 2000 - 500 + 600 = 9100
(五)“抵权益”
借:商誉1600(这个不会变)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9100
少数股东权益2500
(六)“抵损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