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用生命爱爱的邀约,谁会欣然赴约?
这是几年前的事儿,但是事隔多年,仍在我的脑海里记忆尤新。
在我居住的那条某某路,由于有一个大菜市,所以在路口总聚集着很多摊贩,大多数是卖菜的和卖水果的,几乎占据了整条街道,又加上车来车往,所以常年拥挤。寻常我上班路过,十分钟的路程很多时候要半个小时,更别说车子,简直是龟速爬行啊。
那是初春的一个中午,一个男人忽然出来对着两边的摊贩拱手作揖,焦急的打招呼,麻烦你们往两边让一让,大哥大姐们,等会救护车要来,往两边让一让。
很快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至,只看到从旁边某旅社里抬出一男一女,男女都裸着着身子,女人身上裹着被单,男人手握着女人喊着师妹,卧槽,什么情况啊!
这个世上,从来不缺看热闹的人,很快就有了各种猜测版本。
路人甲:现在的年轻人太疯狂了,肯定嗑药了,动静太大弄伤了。
路人乙:两人肯定是情人,女人怀孕了,动作过猛搞老火了,把女的搞流产了。我看见女的抬出来,腿上都是血。
事实是两个人确实是情人,但是男人结婚了,要离婚原配生死不离,男的对女的动了真情,决心生死相随,于是乎把情人约出来,一番恩爱缠绵过后,两人还赤身裸体之际,自己喝了药,用刀捅了情人,生不能相依,便死相随,演了一出殉情戏,于是就有了开头旅社老板焦急开道的那一幕。
据说殉情之前,男的预先打电话给原配了,原配已在医院等候。哎,女人啊,不容易,谁遇见这样的事都挺糟心的。一个男人如果心不在了,守着婚姻的空壳也没意思。爱灭心死留身何用,何况还留不住,不如放手,放他自由。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在爱的世界里,无法分辨对错。有婚姻,不一定有爱情,有爱情的又不一定被认可,怎么都是个难。
用生命来爱一场,着实挺让人感动的,我也想有个人能爱我到抛弃红尘杂念,让他的世界里只有我,但这样的爱真的可取么?往往情深不寿,假使你知道这将是你生命中的最后一次爱爱,你还会欣然赴约么?有多少人为了爱情,头可破,血可流呢?反正胆小如我是不敢的,就只有想想而已,有贼心没贼胆,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