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侏罗纪公园2》
几天前在朋友的邀约之下,我们去看了《侏罗纪公园2》
这部电影主要还是要看特效,特别是主角和恐龙们一起逃离火山喷发的场景,包括恐龙的一些特效,恐龙的逼真程度做得确实是很到位,但是这部电影也就好在这里了,其他的方面,让我觉得不如人意的。
这部片子整体上来说,前面的剧情稍微显得拖沓,有些不够刺激,平淡,而整体后面情节比较精彩。前一个小时男女主角被各路吊打,不断逃亡,后三十分钟后是各种的抗争,各种的机智和随机应变,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
政府希望让恐龙自生自灭,让恐龙直接在那个岛上面,借助于火山爆发,就会全部被灭掉,显然是正确的,结尾小女孩的那一个举动,将恐龙放出来,最后给人类社会造成多大的混乱,当然也没办法追究她的责任,毕竟恐龙不是她运过来的。企业家希望把恐龙救下来放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去的,结果不小心被黑心商人利用了。
最后,恐龙在别墅里面,开始了大肆的杀戮,将去参加拍卖的人和黑心企业家全部杀掉。其中有一点就是研究人员竟然将迅猛龙和霸王龙结合起来,用生物技术,培育了一个暴虐迅猛龙。
正如托·约·登宁所说
“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显然,买卖恐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难怪这些商人不去心动。正是一本万利的买卖驱使商人为了暴利,不去想这个暴利会带来的风险,一旦失去控制,那就满盘皆输。
那些企业家确实是太贪心了一点。如果不采用这个办法的话,其实他们还是有很多的机会大赚一笔的,尤其是,明显是说那个只是雏形,并没有完全的,培育出来,而商人还是希望把它卖掉,卖2000多万,然后借此获得暴利,结果由此引发了一场血案。
主角们既要想尽千方百计救下恐龙,还要把买卖恐龙的坏人消灭掉,还要在恐龙口下逃生,真难为他们了。在最后有机会让恐龙全灭,还想让恐龙全部活下来,这就是世界观的问题。
要是我肯定是把恐龙全部灭掉,一旦发生人利用恐龙或者发生其他危险,而恐龙必然会危害人类。所以这部片子跟我想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内心是会有一些抵触的。
我不太满意这部电影的,它的立意是有问题的。商人是希望利用恐龙,卖掉恐龙然后赚钱,只从商业角度来说,当然想法是对的,我也非常认同。
而问题在于主角们,他们想的是要把恐龙救下来。理由呢很单纯,认为恐龙是一种生物,而且这种生物既然培育出来了就应该与人类共存。他们那一代人能够亲眼看到真的恐龙,这些恐龙是真实生活在他们的世界中,可如果灭绝掉,等到下一代人,只能看到恐龙的化石和影像资料了,这是他们留下恐龙的理由。
这是什么样的圣母心才有了这样的立场,没有立足自然,也没有自足国家,更没有拷问人性,这部电影的立意让人捉摸不透。
对这部片子中男女主角的世界观的问题,恐龙这么危险的生物,凭什么要与人类共存,一旦发生恐龙吃人的事件,那应该怎么办?他们只想着恐龙不应该灭绝,他们认为恐龙很聪明,也可以与人类和平相处,但完全没想到,恐龙吃人或者是恐龙中最大的生物被人卖了该怎么办?
这部电影最没有处理好的就是世界观和价值观。
复活了敌人还要把自己的地盘分给敌人一般,甚至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让,那自己的存活的目的是什么?复活敌人并保护敌人,那还是敌人吗,恐龙如果没有灭绝,地球上会有哺乳动物吗,不动脑子就知道结果。也许所有人都没有认为恐龙会是敌人吧。
这部电影的最后点明了什么是侏罗纪世界,当恐龙们也就是有11种恐龙们,融入到了人类社会,在人类的世界生存,然后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以及生命安全时,包括最后看到大海里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恐龙。
11个物种的恐龙比当年恐龙世界的恐龙还是少得太多,没办法构成一个完整的食物链,那也就是说,恐龙只能吃其他的动物,也就是当今的一些哺乳动物与人类。物种爆发后产生了无数物种,一起竞争生存,而此时一头恐龙,到底要吃多少头狮子、到底要吃掉多少鲸鱼才能填饱肚子?
也就是说,恐龙在当今社会,或者说当今的生态环境,是没办法生存下来的,他们需要的太多的食物,太多的资源,这个地球上目前是供应不起的。
想一想看,当年恐龙们所在的世界含氧量极高,植物十分茂盛,那些草食类的恐龙那么多,他们才能够生存下来,肉食恐龙然后才能有足够的食物,当今这个社会,自然大部分已经被人类开发,吃的东西实在是少得可怜。
我更加关注的是这部片子里面的,关于侏罗纪公园里恐龙最后跑到了人类社会,变成了侏罗纪世界,将是人类与恐龙并存的一个世界。
恐龙根本没有道德在,为了在食物链中生存下来,那结果必然是吃人,最后必然是让政府要出动去消灭恐龙,恐龙在厉害还是打不过人类,几支麻醉枪下去还是被消灭掉,可能唯一的就是翼龙不太好消灭,其他的必然还是要被灭绝的,显然我认为这部电影把恐龙威胁夸大了。
但是呢,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一些恐怖分子他们利用存活的恐龙去研究会不会导致恐龙更加的泛滥?这也是另外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