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6
我与吴小姐曾是7年朋友, 先前约定将在我到伦敦(18年10月)后同住并分摊房租至19年1月,后于2019年1月14日因先前同住时房租问题发生经济纠纷 (发现她坑我房租) 至此再无任何情分.
我于12月11日回国续签, 期间因她旧房到期, 我新房开始, 逐委托吴小姐雇用搬家公司将我们的行李移至新家. 1月23日我回到伦敦, 发现吴小姐在我家居住期间, 将墙壁5处沾上油渍,污渍. 其余家中各处均是水渍, 污渍, 灰尘及两箱不要的物品. (她于12月20日, 从中介手里拿到钥匙搬进我家, 居住至1月20日. 此前房子是全新装修的干净状态, 所有家电,家具也均是全新. 有中介发的入住前的照片为证. 她离开前,我也明确告知麻烦将房子还原成她入住前的状态) 对此, 我实在是忍无可忍, 为了点小钱撕破脸无所谓, 该说的事实我要说. (所有内容均以事实为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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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小姐虚报搬家费用
我1月13号问她把搬家,打扫和水电的费用告诉我, 方便结算.
在24小时后, 即1月14号, 我再次微信吴小姐时为何不回信息时, 她才回复说搬家345磅, 清扫140磅 (共计485磅). 随即我向她要取搬家公司的发票, 吴小姐说没有, 银行刷卡信息也没有. 让我回来自己问 (根据我在欧洲生活6年的经验, 共十几箱衣物,新旧房均有电梯且相隔仅350米距离, 就收取345磅是非常不合理的)
1月15号我问吴小姐搬家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她只说了搬家公司是Removal, 并没有供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 如果吴小姐没有弄虚作假,为什么不提供呢?事实是, Google显示上没有一家伦敦的搬家公司名称仅为Removal的. 所以我咨询了Google第一, 第二页中至少5家以上名称中含有removal一词的正规的伦敦本地搬家公司的报价 (下图为证: 即原住址电梯4楼和新住址电梯4楼, 距离约350米, 至少配置2名工人, 一辆货车, 搬运时长约2-4小时, 16-18个4立方英尺纸箱大小的物品) 报价均没有超过250磅. 这让我很难相信对钱如此看重的吴小姐会愿意雇用一家高于至少市价100磅的搬家公司. 因此, 我对这个报价是表示质疑的. 但为了不再和她继续攀扯, 我也平摊了费用.
2.吴小姐坑骗房租事实
1月13号, 吴小姐说她1月29回国, 因此我向她要从12月20至1月29住在我家期间共约6周房租, 吴小姐回复她20号就去旅游28号才回英国, 所以只能算实住5周房租. 为此我反问为什么我12月11号就回国了但还要付房租到12月20号, 吴小姐回答的是因为要一起搬家, 所以我得为我还在她旧房的行李付租金 (没问题, 我全当是付行李寄存费) 但我查阅聊天记录时, 发现吴小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坑骗房租共计430磅时, 我逐反问她为什么之前要我付10月之前, 即我来英国的两周前起的租金的时候, 吴小姐开始了她的表演:)
• 表演一
吴小姐的第一个说法是我来英国也没有详细的住和走的时间, 所以就直接让我和她平摊她3个月的房租
我是10月3号抵达伦敦的, 当时吴小姐是在伦敦且在7月就已知房租将续租三个月 (即从9月20至12月20, 共13周) 10月15号, 吴小姐才找我要的租金, (下图为证) 在明明已知我到达日期和明确告诉吴小姐我会在12月10号左右回国的前提下, 吴小姐仍然不打算告诉我她所谓的三个月并非是从10月1日算起, 反而是在我到达英国两周前(9月20日)就开始计算. 出于对吴小姐的信任, 我没有去细算就打了钱. 吴小姐现在居然倒过来说我来英国也没有详细的住和走的时间?
• 表演二
再按照吴小姐的第二个说法(下图为证) 吴小姐说算钱的方式是我住几天算几天, 那10月3号算起至12月20共11周零1天, 吴小姐为什么和我要13周的钱? 大概因为吴小姐数学不好吧.
• 表演三
随后, 大概是面对我的反问, 吴小姐意识到自己的说法站不住脚后, 接着开始以说法三, 即暑假她没找到短租是受我所害为理由继续和我争辩…试图掩盖她偷算房租的事实.
事实是
1) 6月的时候, 是中介的失职导致我拿不到英国签证来不了. 从头至尾, 吴小姐是清楚的.
2) 在6月中旬左右我意识到我可能无法顺利下签后就第一时间转告了吴小姐, 我也从没有直接或间接告知过吴小姐请她为我保留她的房子, 也并非是在吴小姐临回国之前才告诉她我不能来的. 聊天记录我们都有的, 吴小姐可以自己看看我是不是一直说我不确定能来?
我在6月26号第一次告知(下图为证)吴小姐我可能去不成英国了(此时是距离吴小姐回国的14天前)之后说她想等9月换两居室, 但最终我还是回复等我确定可以来再说, 并告知她, 让她着急的话就先把她的房子租给别人, 我定下来再自己找住处.
7月2号, 我第二次告诉吴小姐我去不成英国了, 让她把赶紧房子租出去. 吴小姐回答, 没事的,那个时候有很多人来读语言课, 她的房子好租.
7月3号,第三次告知吴小姐我去不成英国了
7月9号吴小姐回国. 三天后, 即7月12号, 吴小姐给我说她房子要租出去了, 且会一直租到9月14号, 正好在她回来之前. 然后她才第一次说现在再不租出去怕碰不到好租的, 且告知我如果我8月还能来可以另外找个短租, 我回复我可以住酒店或Air b&b. 至此, 我与吴小姐是达成一致了的, 再之后我们也没再说起这个事.
3) 综上, 我不清楚吴小姐所谓暑假房子没租出去是因为我临时确定不来而导致了她8.9两个月房子没租出去的这一说法何来? 所以偷骗我房租是为了弥补你所谓的“损失”? 我自认为是足够直接了当的提前两周就把我的处境说清楚了, 让吴小姐别管我这边, 也两次告知她把房子租出去. 吴小姐果然也都告诉我7月中旬至9月中旬都租出去了的. 因此, 吴小姐现在几次三番说是我造成她两个月的房租经济损失一直根本是胡扯一通, 欲盖弥彰.
• 表演四 吴小姐开始自称间接受害人
吴小姐的说法四是, 误导我说11月她陪我去和中介处理由于他们的失职所导致的我的各种问题时, 我罗列了中介的几大罪状, 其中一条是我说因为他们害我朋友好几个月租不出去房子. 因此, 吴小姐认为她是我与中介纠纷的 “间接受害人”, 因为是朋友所以没有要我赔偿她的经济损失. 事实是, 为避免日后与中介产生更多纠纷, 我们在中介的全部对话是由吴小姐用自己手机亲自录音的, 吴小姐本人可以亲自确认. 我在中介的原话是:“因为你们害的我本来是和朋友一起合租的, 本来讲好了要一起搬去住两居室的, 结果现在她得自己住430磅一周的房子.” 请问吴小姐什么时候听到我说了害我朋友好几个月租不出去房子??? 吴小姐不是和我说房子租出去了的么??? 而后吴小姐继续以此质问我是不是害怕赔钱了, 说话各种绕圈子, 问我为什么不觉得自己做错了….Excuse me??? 吴小姐各种满口谎言,张冠李戴, 鬼扯瞎掰, 不仅不觉得自己理亏还要我满怀歉意???
3.事实再次被确认
1月14号, 吴小姐在和我结算房租时, 先是说让我等一小时, 然后又让我等到第二天. 到次日, 在我的催促下, 终于在晚上10点把扣除了搬家及清洁费用后的共31天房租, 共721磅(合人民币6268元)转账给我. 且在吴小姐写收据时, 才第一次写明了房租是从18年9月20日(我来伦敦的日子是18年10月3号)开始算的. 至今, 吴小姐仍未对坑骗我的430磅做任何交代.
4. 撕破脸皮后开始露出本性
吴小姐和我算账的时候说她1月20号一早走, 我只能算31天钱. 到了20号中午我委托朋友向吴小姐取钥匙, 吴小姐百般借口, 一直拖到晚上9点半才走…..我明确告知吴小姐麻烦将房子还原成她入住前的状态. 随后我1月24号晚上回到伦敦, (下图为证) 发现吴小姐在我家居住期间, 将墙壁5处沾上油渍,污渍. 其余家中各处均是水渍, 污渍, 灰尘及两箱不要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