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
看高大上的哲思经常觉得味同嚼蜡,看简洁明了的小说又喜欢穿插在滔滔不绝的对话中哲人般的旁白,即使这些沉静的旁白也不过是作者的自言自语。不知道有多少人看书有这样的矛盾和烦恼,而《月亮与六便士》很巧妙地将二者合二为一。
不得不说,毛姆的语言极富吸引力。一针见血,情感饱满,剖析深刻,见之忘俗。
名字的含义相信大多数人都不陌生。月亮代表理想,六便士代表现实生活,只是大多数人认为小说留给大家的是选择题,顾此失彼,舍我取谁,矛盾无法缓和。抛开作者暧昧不语的态度,主人公最后疾病缠身、潦倒而死似乎是高悬理想、不着实地的必然结果,而满地六便士仿佛银光闪闪,散发着比月亮还亮的光辉。我却觉得这更像是二者握手言和的过程。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原本有一个富裕美满的家庭,在婚后的第17年,突然抛家弃子,放弃一切,奔赴巴黎,最后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凄惨去世。通过“我”各方了解和打探找到了原因。
“你为什么离开她?”
“我要画画。”
“可你已经四十了!”
“正因为这个我才想,如果现在再不开始就太晚了。”
“你以为像你这样年纪的人学画还能学的好吗?你怎么会认为自己还有绘画才能?你想碰运气吗?也许会有奇迹发生,但这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要画画。”
他是个天生的画家吗?并不是,他在夜校学画画时表现拙劣。
他还有大把可以挥霍的时间吗?并没有,他已近而立。
他有很多的六便士吗?也没有,他几乎净身出逃。
—他不过是着了艺术的魔,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最要命的是,他狂妄自大,自私冷漠,傲然不羁,自我封闭,不知感恩,毫无修养,甚至毫无道德人性,是与这个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怪物。他唯一拥有的,就是一个狂热的灵魂,自我也忘我到隔绝其他一切。
关于人物,写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太多了。下面我想说说施特略夫(后面简称阿施)。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艺术家可能更加孤独。不管是小说中的主人公还是老好人阿施,不管是主人公原型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还是与他齐名的梵高。要么生来孤独,要么因为独树一帜、心无旁骛而更加孤独。
“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为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这是爱丽丝门罗的孤独。
“一个人的旅行,是成长路上最好的修行。”这是蕾拉小姐的孤独。
“我虽未有能力解开生之死结,但年少的我已然窥知生命的存在是绝对的孤独!”这是简媜的孤独。
对艺术家来说,孤独不仅是一种生活状态,更是一种思想引领,它不光与他们的作品和表现手法息息相关,也为主人公和阿施的殊途同归提供了可能。
乐观善良的老好人阿施热情好客、乐于助人,喜欢给别人讲故事,却经常被别人戏谑嘲笑,无比崇拜天才却平庸不自知,对艺术极为敏锐却自我感觉良好。无私帮助他眼中不折不扣的天才—思特里克兰德却一直遭背叛厌恶,农夫与蛇的故事在这里演绎得淋漓尽致。最终自己的妻子追随思特里克兰德被弃后自杀,而我们的阿施将愚善做到了极致,他原谅了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冷血动物所作的一切,并且劝他一起回到自己的故乡好继续创作……
阿施的画就像他的性格,传统的手法,温润的色彩,其乐融融的家庭,尽管思特里克兰德对他和他的画极尽讽刺和挖苦,认为他的画是虚与委蛇的产物,只绘天堂不揭丑陋,但他依然乐此不彼,甘之如饴。
其实,境由心生,对阿施来说,他眼中的世界本就如此,丰衣足食,人人幸福,天下太平,一切无需自欺欺人般雕刻粉饰。他鲜亮温柔的画没有一丝阴暗冷漠的影子,除了主人公恐怕无人喜丑厌美,弃明扬暗,所以他的画很快就卖完,于是他得以继续维持这种遍地都是六便士的美好生活,并且一直抱以最大的善意。即使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偏偏执着于阴暗不肯出来的人,阿施仿佛也能做个慈悲的救世主,超度他的一切苦难。放到现在,就是妥妥的圣父杰克苏、汤姆苏等各种苏。
这个阿Q一般的人物远比主人公有趣,可就是这样一个不幸也不争的人,让人怒不起来也恨不起来。
“别人谁是天才我看得出来,我从心眼里敬尊重这种人。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说来,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我们对这些人必须非常容忍,非常耐心才行。”他一味地忍让懦弱如果用宽容来解释,就可爱的多,甚至可以用伟大来形容。
毫无疑问,他是个善于发掘天才的天才。只是这样一个嘻嘻哈哈的乐天派,这个可怜的老好人时在面对思特里克兰德尖锐讥讽时的卑微和讨好,让人啼笑皆非。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艺术天赋发现极早,但无人理解;把思特里克兰从死亡边缘拽回人家丝毫不领情;把病重的思特里克兰德接到自己家里央求妻子悉心照顾,却“引狼入室”,家破人亡。这个傻瓜对所有人关怀备至,却唯独不考虑自己。他自己似乎并不存在孤独这个概念,即使妻子弃他而走,他依然相信自己的执着等待能等来她回头。
有时候,不动声色未必比不了歇斯底里,温顺懦弱未必不如棱角分明。所幸的是,阿施没被生活打倒,也没被自己打败。尘埃落定,人归故里,也许那里会是一片原始的宁静。就像,思特里克兰德最后选择远离城市的荒无人烟的塔希提岛。不管是选择与被选择,有什么关系呢。故乡总是个能安放一切的地方,尘世繁华,满目疮痍,生死别离都能在这里沉淀。
这时候,理想国不再只是一场声色犬马的浮梦,不惮于多变人心,不悲于残酷真相,不畏于怀揣理想,不滞于繁华落幕,理想国,也许从来就不是一群人的国度,而是一个人的朝圣。
毕竟,谁不是,经历大病一场还要踽踽独行,人潮人海,直至心安心静心归处。
主人公的性格就简单粗暴得多,他“在孤独中仿徨,在孤独中冲突,在孤独中生成,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 跟阿施相反,他觉得一切都是肮脏丑陋的,甚至连“语言已成为渗透着资产阶级功利观念的意识之网”,成了“干瘪的物质”,他用他心头的月亮做着极端扭曲的抗拒,与资产阶级的六便士,与富裕文明的社会,与传统的表达方式,与熙熙攘攘的人群,与一切优雅得体的东西。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咬牙切齿地以为,思特里克兰德一辈子都会是个完全不懂爱和被爱的疯子。直到他到了塔希提岛。在那里,他爱上了善良的土著姑娘爱塔,他们结了婚,有了家和孩子。他的艺术造诣也在这里登上了顶峰,尽管身染麻风,他坚持完成了满墙的巨型画作,最后妻子遵照自己的遗愿将其付之一炬。
相比尼采的奔溃,梵高的自残,思特里克兰德算的上幸运了,在理想与现实的动荡中终究找到了支点,在最贫瘠的土地上,采得最明亮的月光,哪怕以生命为代价。
看完小说,说没有蠢蠢欲动是假的,只是我们极少数人有阿施的乐观愚善,和思特里克兰德的执着癫狂。诗和远方,是信念,是信仰,也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并不一定得是极致的对立。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生命不过一场取舍,诚恳便好。诚恳生活,诚恳奔走,诚恳追逐,月光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