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血性和人性不能丢。
公众号:曹小力
多数网民讨论“辱母杀人案”中的于欢该不该拿起刀子反击,我觉得是应该的。这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当然如果换作任何人,面对你妈受辱无门,你有权利使用理性,不冲动,等待法治还给公平。当然也可以选择拿起刀子,这都是一个人的两种选择,选择本身没毛病。
这件事之所以演变的这么激烈,大概是于欢做了大家不敢做的事,动了大家心中的那把刀。
聊城法院认为于欢是不正当防卫,即便当时深陷侮辱,对方没有使用工具,而自己拿起来刀子,所以判了他无期。
派出所出警了,但处置不当,没有及时给予受限的于欢和他母亲以有效帮助,而在警察转身离开后,于欢一定是觉得无法制止殴打侮辱,只能靠自救,那这个情况下拿起一把武器,大概也能说得通。
在大众眼里,警察的职责是什么。警察确实不能介入民间债务纠纷,但限制人身自由,殴打侮辱,这些警察也不管吗?
在微博上也看到大v用经济学的观点来解释这个事件,大概意思是“欠债不还,这样的下场是应该的”。
但我觉得,这件事的始终,依靠基本的人性就能做出判断,你可以活得越来越理性,但当到达一个点的时候,人的那点血性,是要有的,别把没人味当作理性。
昨天浏览微博有这么一句话很触动:现在有血性的人越来越少,但满嘴理性的人越来越多,连血性也没有,你谈理性给谁看呢?大概也是一样的意思。
律师学者们也在讨论国外案例法等等,可大法官早就说了,我们不搞西方那套...对于这个案件,我们得承认,因为有辱母的成分,大家如此关心,否则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可能我们到了一个比惨的时代。每一个普通个体的愤怒,不安,焦虑形成了当下的舆论圈。
我也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每每发生社会大事件,总有那么一批热衷理性的人出来号召大家,事实上在理想运作的过程中个体往往带着自私的影子,比如要求被害者大度,要求弱势一方爱好和平。
在中国,就像刀尔登说的:中国人只有在安全的时候才勇敢,在免费的时候才慷慨,在浅薄的时候才动情,在愚蠢的时候才最真诚。
随着社会大潮的发展,大家要理性,但同时希望保留点人性,至于血性,你可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