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说我们国家没有法制传统,打脸了同学!
2017-07-30 本文已影响0人
OS团子
说我们国家没有法制传统,那得打他的脸。举三个例子:
1.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中华法系,在世界独树一帜,春秋齐国国相管仲,在《管子·明法》中明确提出:“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要知道管仲生活在公元前723年至公元前645年左右,公元前我们的老祖宗就知道“以法治国”,不得不让人惊叹,当前我们国家所提的“依法治国”虽不同意,却是一脉相承,历史、文化的根还在那里,古人的东西我们今天依然在用,不得不佩服先人的智慧。
2.然后就是战国韩非子法家代表人物,秦用法家思想治国,李斯助秦始皇扫平天下。
3.我们知道今天死刑核准在我们国家的最高法院,而在唐朝《唐律疏义》中明确规定,凡是判死刑的,“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须向皇帝奏三次,经过核定批准才能执行,其实在隋朝开始,就已经这样做了,只不过隋朝过于短命,没有留下更多的成文的制度。然后到清朝也是如此,可以看《清实录》,死刑是要经过皇帝审核的。
所以还是不要沉迷在清宫戏里动不动就下狱杀人给误导了,历史不是电视剧,还是多读点书,不要做无知的小丑,出来让人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