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类继承
继承 规则
在java中使用extends关键字来表示继承
当创建一个类时,总是在继承,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出要继承的类,就总是隐式的从根类Object进行继承
如果两个类存在继承关系,则子类会自动继承父类的方法和成员变量,在子类中可以调用父类的方法和变量。在java中中只允许单继承:一个类只能显示的继承于一个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被多个类继承,即一个类可以拥有多个子类
成员变量
子类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变量,不能给继承父类的private成员变量
对于父类的包访问权限成员变量,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下,则子类能够继承,否则,不能
对于子类可以继承的父类成员变量,如果在子类中出现了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则会发生隐藏现象
即子类的成员变量会屏蔽掉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若想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成员变量,需使用supper关键字进行引用
成员方法
子类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方法,不能给继承父类的private成员方法
对于父类的包访问权限成员方法,如果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下,则子类能够继承,否则,不能
对于子类可以继承的父类成员变量,如果在子类中出现了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则会发生覆盖现象
即子类的成员变量会屏蔽掉父类的同名成员方法。若想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成员方法,需使用supper关键字进行引用
构造器
子类是不能够继承父类的构造器
如果父类的构造器都是带有参数的,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器中显示地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并配以适当的参数列表
如果父类有无参构造器,则在子类的构造器中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不是必须的
如果没有使用super关键字,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的无参构造器
supper
super.成员变量/super.成员方法;
子类中调用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或者方法
super(parameter1,parameter2....)
子类的构造器中显示地调用父类的构造器,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用在子类构造器中,则必须是子类构造器的第一个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