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你啊
初识你,是在八年前。在那个聚集了三个不同学校学生的辅导班,你我分属两校。你总是一副张扬不羁的表情,似乎在向所有人昭示着唯己独尊。我自然而然的就把你归属到不学习的那类孩子里面,自认为与你截然不同,甚至不属于一个世界。
你那时候就很喜欢笑,肉嘟嘟的脸蛋却遮不住你唇红齿白的精致模样。二十天左右的学习,我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在前面认真听我的课,你在后面招惹小姑娘玩。
后面这几年间一直没有见过。直到今年寒假来临。阴差阳错的,我去了你姐姐的店里打工。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认出你了,还感叹了一下世界原来这么小。这么多年了,你一点都没变,甚至又胖了。你没有认出我,也许是我变化太大了,也许是没有什么印象。我始终觉得你不是正经的孩子,但经过短短几天的相处,我对你的印象渐渐变了。
你很好,特别好,总是笑呵呵的,喜欢帮忙而且仗义。你的兄弟们给我的感觉和你一样,张扬不羁,但又特别热情好相处。放到以前,我也许不会和你们这样的男孩子相处。现在想来,我是太肤浅了,看事情总是看表面。
我在那边忙不过来的时候,你总会过来帮忙,一开始我对这些工作不熟,或者客人特别多的时候,你就会安慰我说:有我在,你怕什么。这大概是我听到的最好听的话了。
尽管我们两个弄了很多乱子,也闹出了不少笑话。记得有好几次,我们俩总是看着乱七八糟的“事故”现场傻笑,然后再挨你姐姐一顿批。
你姐姐总是以你为荣,纵使你没有考上大学,去当了两年兵。我也看了你那时候的照片,还是唇红齿白的俊俏模样,很瘦,一米八的个头只有一百二十斤。听说你在那边受了很多苦,挨了许多老兵的欺负,但还是忍着报喜不报忧。
不过退伍之后你又胖了,模样没变,身材圆润了很多,很可爱。忘了是怎么提起了八年前辅导班里的事,你把招惹过的姑娘早忘了,还追问了我好几次是不是讨厌你。是,那个时候我的确不喜欢你,但现在,我对你一点都不反感。日久见人心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
原来,是你啊后来你从你姐姐那里知道了我的个人公众号,顺手就推荐给了自己的朋友。你边推荐边夸我,脸上笑的很好看。二十岁的人了,还跟个小孩子一样。其实将近一个月的打工历程里,我最怀念的,就是你。
本以为可以做朋友的,无奈我还要去另一个城市上学,相隔太远,男女有别。你有自己的生活,有了爱你的女朋友,我也有不得不面对的学业。连高中同学都快要失去联系的人,该怎么分心去和相知不过一个月的你一直保持联系呢。现在啊,交朋友简单,做朋友却很奢侈。
到最后我们连微信都没有加,就这么在茫茫人海中走散了。开学前也见过几次面,但我没有跟你说话,也故意没去看你。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也许就只觉得萍水相逢,短暂交汇的两条直线,将来只能越走越远吧。
遇见那么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就喜欢记录下来,因为怕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怀念,无法怀念,这样的感情也就走到了尽头。
起码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见不易且行且珍惜,别在失去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