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习美国美国经典案例分析

在美国,千万不要做什么

2019-03-03  本文已影响34人  相谈寒

说一个上课经常举的例子,提请大家注意一下:

在美国读博的时候,有一次,我所在的学校去了一名中国访问学者,大概三十几

岁,女性,带了一个五岁多的小女孩,顽皮得出奇。一天,我正在家里呆着,那个

女老师来找我,说孩子胳膊脱臼了,要我陪她去趟医院。我于是开车带俩人去了当

地一家诊所。接诊护士问一下情况,那位学者是这么说的:

    “今天早上,我送孩子去上学,孩子躺在地上不起来,我就伸手去拉她……”

我眼看着护士的眉毛就皱了起来,于是说

    ”是个意外,这位女士想帮助孩子从地上站起来。“

英语不好有时会很麻烦,没注意自己的表达很容易让别人误会的。

中文和英文在动词表达上往往存在微妙的差异,如果不注意,完全可以出现你说的

是一个意思,别人听的是另一个意思。比如说这位女士用的就是pull her arm,我说的是help her stand up. 我说的主要是帮助女儿站起来。打篮球时经常会做的一个动作。而她的话中,她的目的就是拉胳膊,侧重点不同。再加上她的上下文“送孩子上学,孩子躺在地上不起来,”一个粗暴急躁的母亲形象就出现了。再加上更大的上下文,“亚洲女人”的刻板印象(家教严,对孩子要求高等等),嫌疑就更大了。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如果护士比较considerate,体谅她英语不好,那还好办,就怕遇到那种固执己见,本身对亚洲人就有偏见的人,那就比较麻烦,一旦虐待嫌疑做实,警察会把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那就出大问题了。

这种事情,在美国不是没有先例的。

—————————————————割一道—————————————————

再说一点,在美国,记住要理直气和,而不是理直气壮。

我在美国六年,不记得自己和谁大声嚷嚷过。倒不是所有事情都称心如意,而是周

围没有人喊叫。即使对某个事情非常生气,也要控制自己的情绪,认真地讲道理。

在美国如果两个人吵架了,警察会问:“who raised the voice first?”

在这个国家,“爱哭的孩子有奶吃”这个逻辑行不通。

回国几年,我最大的不适应很多人习惯用高分贝解决问题,而且有时候比的就是这

个,同一件事情,   大声音说似乎就是有理的。

当然,这种做法也有它的缺点,就是美国人很虚伪,当面露笑脸,背后捅刀子的事

情我也经历了不少。即便如此,我还是希望能够温柔地对待他人,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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